德陽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德陽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是德陽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相應的行政規範性檔案、內部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擬訂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市場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產業發展,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活動。
(四)組織推進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組織、指導、監督市級重大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五)指導、管理社會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鄉鎮(社區)文化站、博物館、紀念館、廣播影視台(站)、報刊社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管理、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從事演藝活動、藝術培訓活動、廣播影視節目製作、出版活動的機構和網際網路文化單位的監管工作。擬訂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應當有管轄權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案件。
(七)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八)管理全市文物事業。
(九)管理指導圖書發行事業和出版物發行單位,依法轉報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著作權集體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機構審批材料。負責全市報紙、期刊、內部圖書資料、音像及電子報刊等出版物的管理,負責對全市印刷企業進行行業管理。
(十)指導、管理全市對外以及港澳台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與合作,組織實施文化藝術、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動,協調、推動文化產品進出口工作。
(十一)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德陽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科)
(二)政工人事科
(三)文藝科
(四)文化市場管理科(文化產業科)
(五)新聞出版科
(六)文物科
(七)“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
(八)廣電科技科
(九)傳媒機構管理科
(十)行政審批服務科
(十一)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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