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編委辦等5部門<關於加快推進市縣兩級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部門職責整合和機構合併組建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川委辦〔2012〕24號)要求,設立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 類型:新聞機構
  • 運用:新聞出版
  • 服務於: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主要職責

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擬訂全市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改革。
(三)組織實施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重點工程,指導、監管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四)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類藝術及藝術教育、科研事業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管理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各類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與發展;管理全市圖書館、文物事業、博物館(紀念館)事業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指導和管理全市文物保護、文物資源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組織推動圖書館事業等網路化、標準化、現代化建設。
(六)管理全市文化市場,研究文化市場發展態勢,擬訂文化市場發展規劃,組織、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監督管理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八)指導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科技工作,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安全播出和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業務的監管,指導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台的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
(九)監管出版活動,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進行行業監管,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負責出版物內容監管,組織指導黨和國家及全市重要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印製和發行工作,制訂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並承擔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和監管,擬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擬訂出版物市場的調控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對出版物市場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負責全市新聞機構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和管理;負責全市著作權行政管理,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涉外侵權案件、重大著作權盜版案件。
(十)負責文化娛樂經營項目許可,管理音像製品批發許可,出版物(含圖書、報紙、期刊)批發許可,設立印刷企業許可,設立演出經紀機構許可,設立報刊社記者站許可,報型、刊型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許可,內部資料性圖書準印許可,拍攝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批等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管理全市性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表彰和文學藝術作品評選活動。
(十二)指導、管理全市對外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著作權、文物的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大型對外文化交流活動和開展對外文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辦公室(信訪和民眾工作科)
負責機關政務協調、督辦、目標管理文秘、信息、宣傳、統戰、扶貧、計生、檔案、機要、網路管理、政務公開、後勤服務等日常行政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史志、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回復工作;負責綜治、維穩、防邪、安全及信訪與民眾工作;制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統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二)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
編制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政策和重要檔案;審查全市性的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規範性檔案;負責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政策法規研究、宣傳、普法和重大課題研究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及行政執法證件的申辦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政執法檢查並負責執法監督等工作;承辦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
(三)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社會文化藝術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和藝術教育、文化科研發展規劃;管理全市文學、藝術、社會文化事業,對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進行巨觀管理;指導市直藝術單位(事業機構)業務建設及協調全市藝術比賽和非營業性重大藝術活動等;指導全市文化藝術普及工作、圖書文獻古籍保護及圖書文獻資源建設、開發和利用;指導直屬藝術學校的教育業務建設;研究擬訂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負責全市文化隊伍的業務培訓;負責文化藝術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全市文管所、博物館(紀念館)的業務建設;指導全市文物保護、文物資源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建設、開發和利用;管理全市文物事業、博物館(紀念館)事業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負責管理全市文物保護、文物資源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管理對外文化工作,協調全市性重大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對外交流活動;推進文物保護工作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事業建設;制訂和完善藝術教育、文化科研的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和管理辦法。
(四)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廣播電影電視管理科
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整體發展規劃及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管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組織制訂全市廣播影視創作題材規劃及其音像製品審查標準,指導、監管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製作和播出;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廣播電視活動;承辦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道頻率、廣播電視節目製作單位的建立與撤銷的有關工作;承辦市內及跨市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的有關工作;擬訂全市廣播電影電視及視聽類新媒體科技發展政策及技術標準;擬訂全市廣播影視傳輸覆蓋網和監測監管網規劃、建設和開發;受無線電管理機構委託,組織編制全市廣播電視專用頻段規劃,指配廣播電視頻率(頻道)和功率等技術參數;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技術質量監督工作,指導監測、計量檢測工作;指導各中波台、短波台建設發展,組織擬訂中波台、短波台重大任務播出計畫;組織實施農村公益電影放映工作;指導縣(區)基層電影隊伍建設,組織對電視劇題材的選擇和創作發展;負責區域性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路、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及單位設立、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廣播電視節目、設定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建設安裝許可、遷建廣播電視設施、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指配、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證明核發、變更台名、台標、節目設定範圍或節目套數、開辦視頻點播業務、開辦付費頻道初審;負責廣播電視發射台、傳播(差傳)台、衛星上行(收轉)站、微波站、監測台(站)設立與變更;組織審查影片、電影頻道播出的相關節目和國產、境外引進電視劇及對外合拍電視劇(含卡通片)的內容,指導和組織實施農村電影放映工程,指導電影專項資金管理和電影劇播出調控,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電影活動;指導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承辦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指導、推廣全市廣播電視領域公共服務體系建立和完善;負責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鄉鎮企業單位廣播電視站、電影放映經營的審批,傳播信息網路視聽節目許可證的核發,電視劇製作許可證核准以及廣播電視節目安全播出的調度、指揮、管理和各級播出機構安全播出突發事件處理。
(五)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新聞出版科
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新聞出版規範性檔案和發展規劃;擬訂全市圖書出版單位、出版物印刷複製發行單位和報期刊總量、結構、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報紙、期刊重大選題的備案工作,負責報刊年檢和鑑定工作,組織報刊質量考評及對報刊內容審讀與輿情分析,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核驗、備案和管理工作;承辦出版單位年度出版計畫和重大選題審核報批備案,組織指導涉及黨和國家及全省、全市重要檔案文獻、重點出版物和教科書的出版工作,組織對圖書的審讀、質量檢查和鑑定工作,負責圖書出版單位的審核登記年檢工作,承辦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規劃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調控圖書品種及書號總量;擬訂印刷、複製、發行業管理規定辦法及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出版物進出口和境外捐贈出版物審查工作,承辦國家限制進口的印刷設備的審核工作,組織指導黨和國家及全省全市重要檔案文獻和重點出版物及教科書的印刷、發行工作;組織、協調新聞出版業的科技進步工作,擬訂網際網路和數字出版發展規劃、管理措施、相關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電子出版物、網際網路遊戲作品進行審核,負責音像、電子和網路出版物重大選題的備案工作,組織對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的審聽和審看;擬訂全市著作權管理、保護、使用和著作權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軟體正版化工作,監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權登記法定許可使用作品的工作,承擔國家享有著作權作品的管理使用,負責全市著作權貿易活動,負責涉外著作權貿易、涉外著作權契約登記及境外作品的認證相關工作,指導全市著作權質押契約登記工作。
(六)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產業發展科(項目科)
編制和實施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擬訂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業發展政策和產業結構、布局調控措施;組織協調落實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業發展、改革的相關經濟政策;扶持和促進產業的發展和建設,協調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產業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規劃和指導市級重點文化新聞出版設施建設及維修;指導直屬單位重大產業項目的開發;承擔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專項資金的審核申報和監督管理;負責行業項目的審核報批工作。
(七)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市場管理
管理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市場,研究擬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市場和以商品形式進入流通領域的文化廣播影視產品以及文化娛樂經營活動的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對營業性演出、展覽、電影發行放映、音像、書報刊、娛樂、文物、藝術品、藝術培訓市場、出版物活動、文化中介經營和對外文化交流中的經營活動以及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管,負責對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組織、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和稽查工作;指導監管全市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工作和電視劇製作;對廣播電視播出(轉播)機構的業務進行監督檢查,監管移動電視業務及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和公共視聽載體的廣播影視節目播放,對開辦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含IP電視、網路廣播電視、手機視聽節目)服務業務內容監管;負責對市內報刊社、通訊社分支機構和記者站的監管,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和著作權侵權案件等;指導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的監督工作;負責全市出版物印刷、複製和發行的監管,組織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對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發行和進口以及網路和數字出版內容及出版活動進行監管。
(八)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計畫財務審計
研究擬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和產業經濟政策,多渠道組織事業發展基金;規劃、指導市級重點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設施建設及其維修;管理機關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及國有資產;監督、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基建項目、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以及直屬單位建設項目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業的統計及節能減排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專項資金使用管理。
(九)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編制和實施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指導市直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單位體制改革;推動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統人事勞動制度改革;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離退休管理服務等工作;承辦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資格評審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的建設行政效能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加強黨員幹部職工隊伍教育管理,指導直屬單位及全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協助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及其申訴,調查處理檢查、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巴中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核定行政編制2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按副縣級配備),科級領導職數14名。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包括在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其領導按市委規定配備。機關工勤事業編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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