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旺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旺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簡稱縣政府辦)是根據中共旺蒼縣委、旺蒼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旺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旺蒼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旺委〔2011〕25號)設立,為旺蒼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旺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旺蒼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簡稱縣法制辦)、旺蒼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簡稱縣民宗局)牌子。

基本介紹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二)研究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
(七)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部門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九)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一)督促落實縣政府金融工作部署,管理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
(十二)負責縣政府機關行政事務。
(十三)負責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全縣依法行政,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和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工作。
(十四)負責協調落實華僑、華人以及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和歸僑眷等涉及到的相關工作。
(十五)辦理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羅 凡 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縣政府辦主任。主持縣政府辦全面工作。
何光貴 縣政府辦副主任(不占職數)、縣政務服務中心常務副主任、縣招管辦主任。負責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招管辦工作。
李 季 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政府金融辦主任。分管縣政府辦電子政務、對外宣傳、公文、保密等工作。
劉 剛 縣政府辦副主任、縣港澳辦主任。分管縣政府辦黨務、行政後勤、信訪維穩、安全保衛等工作。
李開生 縣政府辦副主任、縣行監辦主任。分管縣政府辦文秘工作。
陳 博 縣政府應急辦主任。負責縣政府應急辦工作。
何 宇 縣政府督辦室主任。負責縣政府督辦室工作。
尹 川 縣政府法制辦副主任。負責縣政府法制辦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旺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9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
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新聞發布會、綜合性大型會議和主任辦公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文電和書報的收發、登記、分辦工作;負責密碼電報的分辦、傳閱和管理;負責縣政府、縣政府各部門領導請銷假登記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制發的公文核稿、運轉工作;負責小汽車編制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年度計畫、總結;負責縣政府辦公室的機要、保密、檔案、印鑑、證件的管理工作;協助做好縣政府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秘書股(調研股)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領導同志在重要會議上的綜合性報告和講話;參與縣政府重要檔案起草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文電、會務、事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政府大事記和縣政府領導同志活動的收集、整理、印發、報送工作;負責縣政府報送縣人大常委會會議匯報材料的審核工作;負責上級領導檢查縣政府工作記錄、整理領導講話和會議紀要;負責全縣政務調研工作。
(三)電子政務股(旺蒼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網站信息的審核、發布和政務信息的編髮、上報工作,指導全縣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政府入口網站和全縣電子政務的建設管理工作,指導鄉鎮和部門做好網站欄目保障、安全維護工作;負責縣政府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建設,協調做好協同辦公系統、無紙化傳輸系統、視訊會議系統的日常維護和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工作的宣傳報導。
(四)行政股
負責縣政府機關財務、固定資產和車輛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綠化、衛生、服務和接待工作;做好縣政府辦辦公室設施的添置、登記、更新、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政工、人事、機構編制、目標管理、精神文明、愛國衛生、計畫生育、普法等工作;參與承辦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有關公務工作。
(五)督辦股(旺蒼縣人民政府督辦室)
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縣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貫徹落實的督查工作;牽頭開展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專項督查活動;組織辦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
(六)外事僑務股(旺蒼縣港澳事務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規以及縣政府關於外事僑務工作的批示和決定,並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負責擬定外事僑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外事僑務工作規劃以及有關外事僑務政策的具體措施和辦法;對縣政府的外事僑務港澳事務工作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向縣委、縣政府提供全縣外事僑務信息,對有關部門、社會團體涉及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和歸僑眷工作中的有關問題進行必要的統籌協調;依法保護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正當權益,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社會團體的團結友好工作;擬定有關歸僑、僑眷工作的規劃;協同有關部門辦理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出入境事宜。
(七)金融和資產市場股(旺蒼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
督促落實縣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維護地方金融秩序。
(八)行政許可監督股(旺蒼縣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各單位行政許可工作的監督檢查。
(九)保衛股
負責縣政府機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防火、防盜、防邪、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機關的創建、管理工作;協助搞好信訪工作。
旺蒼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為設在縣政府辦的行政機構,機構級別副科級。其主要職能職責是: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編制和修訂縣政府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規劃;指導全縣應急隊伍、應急指揮平台和應急保障能力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宣教培訓、應急演練和對外交流合作;指導處理全縣抗災救災工作;建立駐旺解放軍、武警部隊與地方的應急聯動機制;辦理縣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政府的總值班工作。
監察室 為縣監察局的派出機構,牌子掛在紀檢組,負責派駐部門行政監察職責。

人員編制

旺蒼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32名(含應急辦3名、法制辦3名)。其中,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3名,旺蒼縣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旺蒼縣人民政府督辦室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旺蒼縣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旺蒼縣應急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旺蒼縣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旺蒼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內設機構負責人9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4名(含應急辦1名)。
政府辦黨組和紀檢組按縣委規定設定;機關黨組書記和紀檢組組長按縣委規定配備。群團職務按縣委規定和有關章程配備產生。

其他事項

(一)旺蒼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為縣政府辦公室掛牌機構,正科級。下設綜合股、行政複議應訴股(行政調解指導股)。核定行政編制 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設機構負責人2名(其中兼職1名)。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辦縣人大、縣政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和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以及對鄉鎮政府、縣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清理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監督指導全縣規範性檔案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主體、人員的資格審查和行政執法證、監督檢查證的審核、管理使用以及縣政府部門、鄉鎮政府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議;承辦向縣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行政裁決案件、代理縣政府行政應訴案件,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協調仲裁業務工作;牽頭負責全縣行政調解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工作;承擔縣政府法律顧問的聘任和管理,審核縣政府信訪複查覆核意見,組織縣政府行政行為聽證等工作;負責政府法制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和交流,組織培訓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縣政府部門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政府法制宣傳、諮詢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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