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印發贛州市南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於印發贛州市南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於印發贛州市南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是2015年9月3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印發贛州市南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 實施地區:贛州市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南水開發辦,區政府各部門,區屬、駐區各單位:
贛州市南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經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審定,區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2015年9月3日日日日日
(此件主動公開)
贛州市南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贛州市委辦公廳、贛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康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市辦字〔2014〕47號)精神,將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區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職責整合,組建贛州市南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掛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原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區質量技術監督局職責和原區衛生局承擔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涉及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監管職責。
2.加強市場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強化行政審批層級一體化改革後的事中事後監管,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3.加強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技術支撐保障體系建設,提高監督管理科學化水平。
(三)整合的職責
1.整合行政審批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政放權,探索建立具有南康特色的新型市場準入機制。
2.整合申訴舉報機制,構建統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職責的申訴舉報體系,完善申訴舉報網路,保護消費者和生產經營者合法權益。
(四)取消的職責。
以區人民政府公布的目錄為準。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措施,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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