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新鄉市“數字城管”達標建設的實施意見

《新鄉市人民政府關於新鄉市“數字城管”達標建設的實施意見》是新鄉市人民政府2016年發布的一則意見。

2007年,我市率先在省內建成“數字城管”網路平台,2010年我市各縣(市)也相繼建成了“數字城管”平台。為進一步推動“數字城管”建設,提高城市信息化和精細化管理服務水平,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數位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建城〔2009〕119號)和《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城〔2015〕68號)、《河南省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加快數位化城管系統建設的通知》(豫建城聯辦〔2016〕1號)要求,現就加快推進全市“數字城管”達標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營造良好城鄉環境為目的,樹立全域新鄉理念,立足現實,兼顧長遠,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嚴格按照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加快推進全市“數字城管”平台升級達標,健全完善運行體制機制,促進“四個新鄉”建設。
二、目標任務
2017年底市級平台和各縣(市)平台完成達標升級改造任務;2018年底通過省住建廳驗收。
三、基本原則
(一)充分利舊,維護統一。參照相關行業標準和現有運行機制,根據系統套用特點及現有兩級平台資源狀況,充分利用已有設備、軟體和數據信息,在保障系統整體性能得到提升、又確保兩級平台聯網運行的前提下實施升級達標建設,維護“數字城管”體系的統一性和連續性。
(二)平滑升級,適度超前。要充分考慮原有及新增軟硬體設備和套用系統之間的兼容性,實現升級新建系統與原有系統之間的無縫耦合,保證數據完整、業務流暢,保留我市“數字城管”特有模式,降低項目建設風險。特別要保證新系統軟硬體平台具有良好的隨需應變能力,能夠在不更改系統軟體結構和網路結構的前提下方便地支持系統兼容,支持系統規模的擴大和業務範圍的擴展。要適當考慮預留開放接口,為實現與國土、規劃、監察、公安、應急等相關係統橫向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留出發展空間,滿足今後數據內容和業務發展的需要。
(三)經濟實用,安全可靠。結合實際,突出“數字城管”系統的科學性、實用性,注重創新、注重實效,降低建設、運行維護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同時,在設計時應遵循安全可靠原則,全面考慮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和用戶安全,統籌謀劃整個系統運行的安全策略和機制,採用具有較強容錯能力、良好恢復能力和高可靠性的產品和技術,保障系統安全、穩定、高效運行。
四、建設標準
升級達標主要依據以下技術規範和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印發〈數位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設導則(試行)〉的通知》(建城〔2009〕119號)。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管理部件和事件分類、編碼及數據要求》(CJ/T214)。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立案、處置和結案》(CJ/T315)。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績效評價》(CJ/T292)。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技術規範》(CJJ/T106—2005)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監管數據無線採集設備》(CJ/T293)。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單元格線劃分與編碼規則》(CJ/T213)。
《城市市政綜合監管信息系統地理編碼》(CJ/T215)。
《現代設計工程集成技術的軟體接口規範》(GB/T18726—2002)。
五、建設內容
達標建設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體制機制建設。在現有“大城管”體制機製成果基礎上,完善各級城市管理組織機構、工作流程、綜合評價體系和指揮手冊。
(二)套用系統建設。基於電子地圖技術的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建設和完善以地理編碼子系統、協同工作子系統、大螢幕指揮子系統、綜合評價子系統、構建與維護子系統、數據交換子系統、基礎數據資源管理子系統等為主要內容的城市管理套用系統,建設社會公眾實時發布子系統。最佳化完善基礎信息採集、綜合信息受理、部門協同辦公、城管熱線等線上業務流程,實現信息雙向互動。
(三)數據建設。進行部件普查及建庫入庫、單元格線及責任格線編碼入庫和地形圖修測、補測等內容,完善“數字城管”事、部件分類,建立GIS地理信息資料庫倉庫。
(四)運行環境建設。建設滿足升級改造需要的軟硬體、網路環境,包括完善連線市、縣(市、區)兩級專業部門的有線網路,連線手機終端和平台的無線網路,滿足套用系統運行需要的伺服器、存儲設備、軟體平台,以及網路安全建設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快推進“數字城管”升級達標建設是推動我市“數字城市”和“智慧新鄉”建設、提高城市信息化和精細化管理服務水平的重要舉措,涉及發改、國土、住建、城管、規劃、交通、房管等多個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需要統籌安排、密切協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建立領導小組,明確責任分工,搞好統籌協調,對照標準制定實施方案和工作計畫,逐級明確責任,加強分工協作,充分做好項目立項、招投標等前期工作,夯實工作基礎。
(二)明確目標,落實資金。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將“數字城管”升級達標任務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實行目標管理,保證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三)加強指導,強化監管。市城管局要在大力推進市級平台升級達標的同時,協調好與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繫,加強對各縣(市)、區“數字城管”升級達標建設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各級發改、財政、監察等部門要依法依規加強升級達標任務的監管,杜絕違法違紀行為發生,確保升級達標任務圓滿完成。以上意見,望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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