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規定,1995年3月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規定
- 外文名:Provisions o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right to use the allocated land in the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規定,1995年3月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規定,1995年3月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規定新政函12號1995年3月2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新政函12號文批准 1995年3月20日自治區土地管理局發布...
第四條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負責確權給兵團的土地的管理工作;其土地管理機構在業務上接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兵團各師(局)的土地管理工作接受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一條為依法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所有權、國有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辦法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改革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土地資源的資產效益,保障城鎮規劃和建設順利實施,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1989年6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一切土地。第三條 自治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土地管理機構,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的統一管理工作。鄉(...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辦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四條修改為:“市、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鄉規劃、發展和改革等部門,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產業政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
十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規定(1995年3月3日自治區政府新政函[1995]12號文批准 1995年3月20日自治區土地管理局新土政法字[1995]2號發布施行)修改內容:本規定第十五條增加罰款數額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的內容。十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法規檢查監督規定(1991年4月5日...
土地他項權利是指土地所有權或者土地使用權所派生的權利,包括抵押權、承租權以及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權利。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土地登記的具體工作。確權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單位使用的國有土地,由其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進行登記,其內部單位的土地登記,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土地管理...
烏魯木齊市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確權規定 (1993年10月30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發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依法進行土地登記,確定土地權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土地所有權...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6.12.29 實施時間 1997.01.01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範圍內...
烏魯木齊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2012年8月28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2013年3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次會議批准2013年4月18日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中文 具體內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
第二條 自治區境內石油建設用地(以下簡稱石油用地)的劃撥、徵用和預約、臨時使用土地及其管理,均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土地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石油建設需要,及時合理地提供用地。自治區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與有關部門、地區協調,對石油用地實行統一政策、統一土地補償標準、統一征撥用地。石油建設需要使用的...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鎮、鄉、村莊和城鄉規劃區以外的邊境口岸和工礦農林牧場區等居民聚集的區域,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1] 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外文名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rban...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已於2008年5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 現予公布, 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 通過時間 2008年5月29日 施行時間 2008年8月1日 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國土資源部於2004年1月15日發布了國土資發[2004]9號《關於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現將該《通知》轉發給你們,在《通知》發布之日起,人...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細則規定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按照《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依照土地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徵用和補償。第三十四條本細則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1992年4月2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發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房屋拆遷...
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自治區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制定和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執行國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劃撥用地目錄。承擔報國務院和自治區審批的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土地監察條例》在1997.12.11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引言 1997年12月1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監察工作,及時、正確查處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以下簡稱土地違法案件),保障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根據...
第二十四條 房屋出租人應當依法納稅,並依照國家和自治區的規定向房產管理部門交納租賃管理費。第二十五條 以營利為目的,房屋所有權人將以劃撥方式取得使用權的國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應當將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交國家。土地收益的上交辦法,依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
【發布文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2號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 (2004年6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22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房屋租賃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為了避免用地糾紛,永久性用地可採取邊建設邊勘界的辦法,勘界費用按國家測繪局規定的《測繪收費標準》的低限標準計取。勘界成果作為土地使用權報批檔案之一。(三)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發生爭議時,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不允許因權屬爭議未及時得到解決而防礙公路施工...
烏魯木齊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於2018年4月8日由烏魯木齊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2018年7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2024年5月7日,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將該條例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廣泛徵集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昌吉市土地儲備暫行辦法》是2001年昌吉市土地管理局發布的檔案。(2001年8月29日)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巨觀調控,充分利用土地資源,進一步加快城市建設,促進昌吉市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中華...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商引資若干政策規定》是2000年11月2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發布的管理規定。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82902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2000-11-22 【生效日期】2000-11-2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商引資若干政策規定 (2000年11月22...
第一條 為加強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歷史文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利用及其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應當堅持保護為主、...
新疆自治區招商引資政策規定實施細則所稱區外投資企業,指的是區外投資者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出資新辦或聯辦的企業,或者區外投資者在新疆租賃、承包的企業。具體內容 第一條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招商引資若干政策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規定》所稱區外投資者,是指出資參與自治區開發...
十五、烏魯木齊市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1993年1月29日市人民政府令第18號公布施行)修改內容:刪除本規定第一條中“其他有關規章的規定”的內容,修改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十六、烏魯木齊市非機動車輛管理辦法 (1994年5月25日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通過 1994年5月30日市人民政府令...
例如,2004年發布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土地監察條例》在第2條對土地監察作出界定之後舊,在第8條規定:“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依法對下列事項實施監察:(一)保護耕地和開墾荒地情況;(二)年度建設用地計畫執行情況和建設用地的審批、徵用及使用情況;(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出讓、轉讓、出租、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