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3月5日自治區政府新政函[1996]35號文批准 1996年3月19日自治區土地管理局新土政法字[1996]3號發布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油建設用地管理辦法
- 外文名:Oil measures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construction land of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 頒布時間:1997年11月20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3月19日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土地管理局
1996年3月5日自治區政府新政函[1996]35號文批准 1996年3月19日自治區土地管理局新土政法字[1996]3號發布施行。
1996年3月5日自治區政府新政函[1996]35號文批准 1996年3月19日自治區土地管理局新土政法字[1996]3號發布施行。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適應自治區石油勘探、開發和建設發展的需要,加強石油建設用地管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牧業稅徵收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下水資源勘查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酒類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油勘探開發環境管理辦法》在1995.03.01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石油勘探開發環境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新的污染,保護生態環境,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自治區範圍內從事石油勘探開發的單位,均...
(1995年2月19日自治區政府令49號發布施行)修改內容:本辦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第三十條增加罰款數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內容。十六、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油建設用地管理辦法(1996年3月5日自治區政府新政函[1996]35號文批准 1996年3月19日自治區土地管理局新土政法字[1996]3號發布施...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是1998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2024年4月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通過《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等七件政府規章的決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廢止。歷史沿革 2024年4月3日,新疆...
第五條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依照國家地質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本條例,負責兵團的地質環境保護工作,其地質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在業務上接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領導。兵團各師的地質環境保護工作應當服從當地人民政府地質環境保護的統一規劃,並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項目管理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辦法。發展歷史 2024年7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項目管理辦法》。內容解讀 《管理辦法》從重點項目確定方式、申報流程、服務保障、責任分工、推進機制、組織實施、動態管理以及監督檢查等方面進一步規範自治區...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治理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環境保護及其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煤炭、石油、...
第三條 自治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土地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第四條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在自治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負責確權給兵團的土地的管理工作;其土地管理機構在業務上接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兵團各師(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是為經濟合理地利用土地,根據國務院《土地復墾規定》,結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際,制定的辦法。2024年4月12日,《關於廢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等七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公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廢止。全文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復墾規定》辦法 (1994年...
(三)土地開發區域內進行設施農業和非農業建設的,其審查報批備案按照設施農業和建設用地管理有關規定辦理。(四)土地開發的檔案資料由有批准許可權的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存檔。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施行後,法律和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關於印發〈自治區批准土地開發用地審查報批辦法〉的...
第五條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土地管理工作是自治區土地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簡稱兵團)設兵團、師(局)兩級土地管理機構,依照《土地管理法》和本辦法的規定,行使土地管理的職權,分級管理兵團的土地。師(局)土地管理機構,根據需要,經兵團批准,可以在所屬團場設立派出機構。兵團在城鎮規劃區內...
(一)研究擬定自治區石油、化工行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二)研究提出發展自治區石油化工行業方針政策和法規,組織制定行業規範、規章和技術標準;協調行業內部關係,維護平等競爭秩序;研究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政策建議。主要職責 (三)掌握、分析自治區石油化工...
管理和監督城鄉建設用地供應、政府土地儲備、土地開發和節約集約利用。擬定並按規定組織實施自治區有關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等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制定和實施鄉(鎮)、村用地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執行國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油總公司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油總公司於1987年02月10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悅仲林,公司經營範圍包括:化工產品的銷售;與經營業務有關的技術服務、諮詢;房屋租賃;自備車租賃等。
抵交款和土地閒置費,應全額上繳財政,實行專項管理。具體管理、使用辦法,由自治區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建、規劃、計畫、財政、物價等有關部門制定,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第十七條 本規定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自治區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解釋。第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1995年2月19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9號發布;根據1997年11月20日自治區人民政府新政發[1997]97號文第一次修訂;根據2008年4月10日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53號第二次修訂;根據2014年5月1日自治區人...
2022年3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印發《新疆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要求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構建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加快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健全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內容解讀 《規劃》明確了新疆土地資源開發利用“十四五”...
202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發布《新疆自然資源“十四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內容解讀 《規劃》提出6個發展目標:一是自然資源安全保障有力,全面落實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不斷加強建設用地計畫管控,地質找礦取得重大突破;二是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不斷最佳化,劃定並監督實施“三條控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廳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的通知在1992.02.13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廳頒布。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設廳關於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法》細則”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6.12.29 實施時間 1997.01.01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地產的管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以下簡稱國有土地)範圍內取得房...
第二十五條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當包括標有建設用地具體界限的附圖和明確具體規劃要求的附屬檔案。附圖和附屬檔案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配套證件,具有同等的效力。附圖和附屬檔案由發證單位製作。第二十六條 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批制度。具體分級審批辦法由自治區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第二十七條 在城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的決定第四章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 編輯 語音 第十六條 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建必須堅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綜合開發、配套建設的原則。第...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於2018年11月30日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大氣污染,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
第九條 國家建設占用、徵用沙區的林地、草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辦理用地手續。在沙區進行石油勘探和其他工程建設,臨時占地而造成荒漠植被損害的,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石油勘探臨時用地和損害補償辦法》執行。第十條 沙區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應當保護現有荒漠植被。開發區的農田、草場、牧場要營造防護林,...
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加大補充耕地力度;加強基本農田保護和建設,穩定數量,提高質量。到2010年,新增建設占用耕地控制在2.67萬公頃以內,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義務量不少於2.67萬公頃。到2020年,全區耕地保有量不少於402.73萬公頃,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少於353.27萬公頃。四、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從嚴...
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城市、鎮、鄉、村莊和城鄉規劃區以外的邊境口岸和工礦農林牧場區等居民聚集的區域,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辦法。 [1] 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外文名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rban...
(三)被徵用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發生爭議時,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辦理,不允許因權屬爭議未及時得到解決而防礙公路施工建設。(四)公路建設用地採取由政府統征統撥的辦法,征地協定在自治區高等級公路征遷辦公室的主持下,分別由高等級公路項目辦與各縣、市土地管理部門簽訂,...
第十九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出讓契約約定條件,屬於房屋建設工程的,除繳付出讓金外,實際投入的開發資金應當達到投資總額的25%以上,並且已完成基礎工程。第二十條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自治區《實施辦法》規定的建設用地的審批許可權,報有...
自治區公路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負責全區國道、省道以及由公路管理機構負責養護、管理的專用公路的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州(地)、市、縣(市)交通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縣道、鄉道的建設、養護實施工作。交通主管部門對農牧場、石油、廠礦、林業、水利等單位的專用公路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第四條 新疆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