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是201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2年03月28日
- 實施時間:2012年03月28日
-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新疆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是201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
2010年7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07.28 實施時間 2010.07.28 (2010年7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
《新疆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是2012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發布的檔案。(2012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決定:一、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
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根據2020年9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修改決定 新疆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2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5次會議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5次會議決定:………。七、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內容修改為:“違反本條例規定,採集野生植物...
修訂信息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辦法 (2001年7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7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2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 (2005年7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7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2021年5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
等六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於2013年6月26日經烏魯木齊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2013年9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烏魯木齊市人大常委會 二○一三年十月九日 烏魯木齊市第十五屆...
修訂信息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條例 (2019年3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9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目錄 第...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掃除文盲條例》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條修改為:“凡在自治區境內居住的年滿十五周歲以上的文盲、半文盲公民,除喪失學習能力者外,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均有接受掃除文盲教育的權利和義務”。二、第三條第三款刪除“建立和健全...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立法條例》在2003.01.16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地方立法活動提高地方立法質量,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結合自治...
2014年7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第二次修訂 根據2020年9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十二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克拉瑪依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於2017年1月25日克拉瑪依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2017年3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根據2020年6月28日克拉瑪依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2020年10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
常務委員會會議第二次審議法規案,在全體會上聽取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關於法規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由分組會議對法規草案修改稿進行審議。第二十條 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內容單一的法規案和有關法規問題的決定案,審議時各方面意見比較一致的,可以經一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交付表決。第二十一條 擬經一次...
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於2018年1月16日哈密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2018年5月2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批准,根據2020年9月26日哈密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哈密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的決定修正,2020年11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
為了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進程清理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見》(中辦發[2001]22號)的要求,經過認真清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廢止《新疆屠宰稅稽徵暫行辦法》等115件自治區政府規章(見附屬檔案一),修...
三、《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2003年9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06.03 實施時...
2010年12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兩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12.01 實施時間 2010.12.01 (2010年12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
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經過審議,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精神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八條有關規定的意見》的通知精神,授權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承擔...
二、本彙編收集的法規包括:當年本季度內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和關於法律問題的決定;國務院發布和國務院批准、部門發布的行政法規以及法規性檔案。此外,還選收了國務院部分部門發布的規章,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或者其常委會公布的地方性法規和人民政府發布的規章。三、本彙編所收的法規,按下列...
4. 天津市供電用電條例(2007年7月18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9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河北:5. 河北省農村電價管理辦法(1999 年10 月10 日河北省人民政府...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規性決議、決定的決定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09.28 實施時間 2010.09.28 (2010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
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乃依木·亞森主持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39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會議還表決通過了《自治區通信設施建設和保護條例》《自治區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確定巴州人大常委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時間的決定》、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克拉瑪依市城鄉規劃條例》的決定以及人事...
2023年5月3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烏魯木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烏魯木齊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的決定》的決定。簡介 烏魯木齊市城鄉規劃管理條例:(2012年8月28日烏魯木齊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4次會議通過2013年3月30日新疆維吾爾...
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決定,批准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由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條例內容 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1年12月23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屆...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在2012.03.31由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頒布。條例全文 內蒙古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 (2003年7月25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3月31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五)》修正 ...
第四十條 法規解釋草案,由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機構商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擬定,經主任會議決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第四十一條 法規解釋草案經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由法制委員會根據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進行審議、修改,提出法規解釋草案表決稿,由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地方性法規解釋...
補充:根據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第三十一條,《立法法》原第六十三條改為第七十二條,原“較大的市”這一表述變更為“設區的市”。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2015年修改前第六十三條: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