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9日,新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新津府辦發〔2016〕2號印發《新津縣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工作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
工作任務是:制定事中監管制度,正確行使審批權;制定事後監管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審管聯動機制,確保審批與監管有效銜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津縣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新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新津府辦發〔2016〕2號
- 印發時間:2016年1月29日
2016年1月29日,新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新津府辦發〔2016〕2號印發《新津縣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工作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
工作任務是:制定事中監管制度,正確行使審批權;制定事後監管措施,落實監管責任;建立審管聯動機制,確保審批與監管有效銜接。
2016年1月29日,新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以新津府辦發〔2016〕2號印發《新津縣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基本原則、工作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工作任務是:制定事中監管制度,正確行使審批權;制定事後監管...
2015年6月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食藥監法〔2015〕65號印發《關於對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該《意見》分明確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科學依法簡政放權、統一規範審批標準、強化承接能力建設、加強...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市場主體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 津政發〔2015〕5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簡政放權,大力推進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和投資貿易便利化,有效促進了市場主體的發展和...
明確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具體任務及分工,主要包括:嚴格行政審批事項管理、釐清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職責、建立完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構建社會共治格局等四個方面。 一是嚴格行政審批事項管理。包括“實行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和確保審批...
國家稅務總局今天通報,該局印發《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管理的指導意見》,明確將建立稅收政策確定性制度,增強稅收政策的統一性、權威性、確定性、協調性和可操作性,逐步推廣網上備案、推行電子發票等具體措施,加強和改進...
省政府關於推進“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二、嚴格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 編輯 語音 各地、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我省已經公布的工商登記審批事項目錄實施審批和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外,一律不得設定工商登記前置...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 發布單位 湖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精神,進一步深...
主管部門負責後續監管;對實行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審批部門(主管部門)和綜合執法部門按照權責依法履職,由主管部門做好行政審批、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的有效銜接;對委託其它單位開展行政審批的,由委託部門負責事中事後監管。
各地區各部門要健全對行政審批的監督制約機制,不斷提高政府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三、理清市場監管職責 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切實履行市場監管職責,加強“先照後證”改革後的事中事後監管,防止出現監管真空。 (五)工...
關於貫徹落實規範行政審批行為改進行政審批工作的實施意見 發布單位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依法審批。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範行政審批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各環節行為,確保行政審批...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 發布單位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行政審批事中事後監管,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
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持放管結合、並重,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上來,落實監管責任,健全監管規則,創新監管方式,加快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後監管體系,增強事中事後監管措施的...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責任分工通知如下:一、嚴格行政審批事項管理(一)實行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
對於委託的事項,委託部門應當將受委託部門和委託實施行政許可的內容予以公告,對受委託部門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負責監督,並對該行為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受委託部門要嚴格根據委託許可權,以委託部門的名義實施行政審批並強化監管。對審批改為...
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於“先照後證”改革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省政府關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決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11號)精神,現將加強“先照後證”改革事中...
第二十四條 行政機關應當針對行政審批事項建立行政審批事中和事後監管制度,並報市機構編制部門備案。行政機關應當通過抽查等方式,檢查申請人取得審批後,其條件是否持續符合行政審批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要求。申請人條件不再符合行政審批要求的...
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推進政府自身改革和管理創新,著力提高執政為民、服務發展的能力,根據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市委二屆十次全委會精神,現就進一步創新和完善區縣(自治縣、市)行政審批服務大廳(以下簡稱服務大廳)的運行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市物價局負責監督執行收費情況報告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查處違規收費行為,進一步規範中介服務收費行為。編制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市經信委(信用辦)負責採集中介機構信用信息,指導信用評級,協助市政管辦...
最近國務院黨組決定把進一步推進這項改革作為貫徹十五屆六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要工作,要求各級政府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行政審批。少管微觀,多管巨觀,少抓事前的行政審批,多抓事後的監督檢查,切實加強監督和落實。改革行政審批制度,...
各地要結合審改部門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清理,全面清理規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審批部門能夠通過徵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後監管解決以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一律不得設定中介服務並收費;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將相關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具有審批性質的其他事項、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監管清單,明確監管主體、監管內容、監管範圍、監管措施、監管依據、監管標準、監管程式,理清監管職責,規範監管行為,實現行政審批與事中事後監管無縫...
1.依法行政,全程監管。法不禁止的,市場主體即可為;法未授權的,政府部門不能為。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場監管職能,加強市場公平準入和事中事後監管,推進市場監管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法治化。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省政府《關於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簡政放權工作的實施意見》(陝政發〔2013〕49號),結合我...
該《意見》分抓好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落實、繼續深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規範運行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充分發揮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平台作用、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進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加強督查考評7部分。
二是深入推進審批服務標準化。三是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四是大力推行審批服務集中辦理。五是著力提升“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水平。六是創新便民利企審批服務方式。七是深化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改革。八是切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機構改革統籌...
做好與國務院2007年將公布取消項目的我省銜接取消工作。廳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及時提出銜接工作的實施意見,報省審改辦。凡國務院決定取消的事項,要及時停止審批並公布取消。(三)切實加強對行政許可權和審批權的規範和監督。深入推進行政權力...
為此,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我國加入世貿組織進程清理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見》(中辦發[2001]22號)、《國務院批轉關於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發[2001]33號)和《四川省人民...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決定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11號)精神,現就我市推進“先照後證”改革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1] 中文名 廣元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先照後證”改革決定加強...
(三)加強對行政審批事項的監督和管理。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能,對取消審批後仍需加強監管的事項,建立健全後續監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強事中檢查和事後稽查,防止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後出現監管職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