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是一般的國家秘密,泄露會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一經確定,就要在秘密載體上作出明顯的標誌。標誌方法應按《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執行。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既確保國家秘密...
第八條 凡產生或承辦國家秘密事項的單位,應及時根據定密的法定程式,由承辦人按國家保密局會同各部委制定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相關規定,提出密級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見,報單位主管領導審批。絕密級和機密級事項報學校主管領導審批。
第八條 目錄作為規定的附屬檔案,名稱為“××工作國家秘密目錄”,應當以表格形式列明國家秘密具體事項及其密級、保密期限(解密時間或者解密條件)、產生層級、知悉範圍等內容。第九條 目錄規定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應當為確定的密級。除解密...
第八條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以下稱保密事項範圍)應當明確規定國家秘密具體事項的名稱、密級、保密期限、知悉範圍。 保密事項範圍應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制定、修訂保密事項範圍應當充分論證,聽取有關機關、單位和相關領域...
(二)屬於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三)已經依法公開或者無法控制知悉範圍的;(四)法律、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要求公開的。第二十條 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有定密權的,應當依法確定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沒...
第六條 涉及國家秘密的機關、單位,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檢查,落實各項保密措施,使所屬人員知悉與其工作有關的保密範圍和各項保密制度。第二章 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 第七條 各機關、單位依照規定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
1.學校各單位對業務工作中涉及的各項國家秘密,要依據國家保密局制定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的規定,確定保密等級。2.凡涉及國家秘密事項的部門和個人,應及時根據定密的法定程式和工作程式,確定保密等級和保密期限。其密級、保密期限...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具體範圍的規定,應當在有關範圍內公布,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第十二條機關、單位負責人及其指定的人員為定密責任人,負責本機關、本單位的國家秘密確定、變更和解除工作。機關、單位確定、變更和解除本機關、本單位的...
徵求意見稿規定,日常工作中產生、處理或者保管國家秘密事項的崗位為涉密崗位。涉密崗位按照日常工作所涉及國家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級、機密級、秘密級崗位。在絕密級崗位工作的為核心涉密人員,在機密級崗位工作的為重要涉密人員,在秘密級...
第十二條 機關、單位確定或者變更密級和保密期限及解密的承辦過程的審核批准工作,依照《實施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確定、變更密級、保密期限和解密均應有文字記載。第十三條 國家秘密檔案、資料等密件一經產生,應當立即作出明顯易於...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保密組織,並確定專兼職人員負責日常保密工作。。第三章 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確定、變更及解密第七條 各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依照國家關於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並依照《保密法...
教育統計工作暫行規定/87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90 實施教育行政許可若干規定/95 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若干問題的意見/98 教育部、國家保密局關於印發《教育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的通知/102...
全省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保密局關於印發〈教育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的通知》(教密〔2001〕2號)精神,加強對考生成績、錄取結果等考試信息的保密管理,加強對學籍、考籍信息的統一...
第十七條 國家秘密保密期限屆滿前,原定密機關、單位應當依法對其進行審核,並履行下列程式:(一)擬辦。承辦人依據本辦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對某一具體的國家秘密是否解密、何時解密、全部解密或者部分解密、解密後是否作為工作秘密...
各機關、單位的保密工作人員應當接受保密工作部門的業務培訓,持培訓合格證上崗。第四條 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由產生該事項的機關、單位依照有關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確定。對是否屬於國家秘密和屬於何種密級,機關、單位之間或者機關...
第十四條 各機關、單位應當向所屬人員宣傳確定、變更國家秘密的密級、保密期限和解密的規定;涉密人員應當知悉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第十五條 縣以上各級保密工作部門應當定期檢查本行政區域內各機關、單位是否...
第十條 各級保密工作部門的業務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第三章 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確定、變更和解除 第十一條 凡產生國家秘密事項的機關、單位,應當依照國家保密局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和國家保密局...
(九)組織或者參與泄密事件的查處工作,對處理不當的泄密事件,提請有關部門複議。第二章 密級及保密期限的確定、變更和解除 第六條 各級國家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當依據《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
第二章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確定 第八條各機關、單位產生的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第九條定密工作實行定密責任、登記和年報制度。第十條定密責任人應當由各機關、單位指定,經市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保密業務培訓...
(二)涉密研究生製作學位論文過程中涉及國家秘密事項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在與導師充分協商的基礎上,提出定密申請,並認真填寫《北京大學涉密研究生學位論文申請審核表》,經有關...
答:根據《國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規定》,各機關、單位在依照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確定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時,應當同時確定保密期限。國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規定外,絕密級事項不超過三十年,機密級事項不超過二十年,秘密級...
5、凡規定不準記錄的會議內容,與會人員不得記錄,並不得攜帶錄音機進入會場錄音。6、嚴禁複印會議秘密檔案、資料, 確因工作需要複製的,必須經過批准,並標明密級,到指定地點複製。7、會議期間複製的秘密檔案,必須統一編號,登記分發...
第二章 國家秘密及其密級的確定 第八條 各機關、單位產生的秘密事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密級及保密期限。第九條 定密工作實行定密責任、登記和年報制度。第十條 定密責任人應當由各機關、單位指定,經市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
第二章 確定密級、變更密級和解密 第九條各機關、單位對所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應按照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制定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及時確定密級。第十條屬於國家秘密的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由確定密級的機關、單位標明...
撤銷或合併的機關、單位事先應當組織專門人員對其產生的國家秘密事項進行審查,作出是否變更或解除密級的決定,並通知有關機關、單位。第九條 上級機關、單位發現下級機關、單位確定、變更的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解密不符合規定的,應當通知下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