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工作規則》是一個政府性檔案。第一條為適應攀枝花市行政複議工作的要求,明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作為行政複議機關與市政府行政複議工作機構的職責和工作程式,提高行政複議工作效率,準確、及...
一、第十屆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產生的新一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規範市級信訪事項複查覆核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市級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工作,建立健全複查覆核工作機制,進一步規範信訪秩序,更好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規範省級...
第三條 行政複議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行政複議機關履行行政複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高效、便民、為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第四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複議職責的...
攀枝花市行政調解工作暫行規定 第一條 為了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行政調解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與本機關行政職權有關的矛盾...
《市政府關於加強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是2011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現將《關於加強全市行政複議工作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二○一一年七月七日 關於加強...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實施條例》是2007年5月23日國務院第177次常務會議通過的一個條例,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為了進一步發揮行政複議制度在解決行政爭議、建設法治政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國務院工作規則》、《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米易縣機構改革方案》和縣政府工作實際,制定本...
二是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市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當事人可以作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複議。比如,要對縣公安局的決定申請行政複議,當事人可以找縣政府,也可以找...
劉志鴻,男,漢族,1967年07月生,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0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西南政法學院經濟法專業畢業,大學,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畢業,在職碩士,現任攀枝花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行政複議應訴處處長,擬任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各行政執法機關(含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及其行政執法人員;法律、法規或省人民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三條 攀枝花市政府法制局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行政執法證管理工作。第四條 各級人民...
條例》)、《四川省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攀枝花市貫徹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攀枝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省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川府發〔2010〕31號),充分發揮行政複議在推進依法行政、化解行政爭議、構建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提出如下實施...
《財政部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規則》在1999.11.02由財政部頒布。第一條 為了規範財政部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保證正確、及時地辦理行政複議和應訴事項,根據《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財政部...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規則》已經省政府批准,現予印發。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理行政複議案件工作規則 檔案全文 一、申請 (一)接受申請。包括來訪、來信、基層轉送的書面申請,...
第十一條 縣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非常任委員參加有關工作由縣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根據其參加行政複議委員會工作的情況按規定支付相關費用。第十二條 本規則由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二條 本規則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重慶市行政複議工作基本規範》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11年12月8日印發的檔案。主要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複議工作,進一步發揮行政複議制度依法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
行政複議決定書報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簽發,以市政府名義作出複議決定,加蓋縣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專用章。第八條 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會議和案件議決會議由主任主持召開,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由副主任代為履行職責。本工作規則自2009年5月...
《遵義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工作規則》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檔案發布 遵府辦發〔2010〕141號 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工作規則》和《遵義市人民...
行政複議機構應當重視行政複議隊伍建設,定期組織對行政複議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積極推進行政複議隊伍職業化建設。第十條 省、市、縣人民政府以及有條件的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可以建立行政複議專家組制度。行政複議專家組成員由行政複議機構從...
報送備案、立卷歸檔、監督指導和評比檢查等工作的過程中,都要在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雲南省行政複議規定》、《雲南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雲南省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關於印發〈雲南省行政複議證據規則〉...
《廣州市行政複議規定》在2004.05.02由廣州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行政複議工作,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以下簡稱《行政複議法》)...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建立行政複議委員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逐步實行行政複議案件的集中受理、審理。行政複議委員會由市法制辦負責組建,其工作和議事規則由市法制辦另行制定。第二章行政複議申請和受理 第四條行政複議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
為加強本省防震減災行政行為的監督,防止和糾正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和《中國地震局地震行政複議規定》,結合本省防震減災行政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遵義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守則》是2010年6月7日發布的檔案。檔案發布 遵府辦發〔2010〕141號 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遵義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工作規則》和《遵義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守則》的通知 各縣、...
第一條 為使本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工作規範化,保證行政複議工作的順利進行,更好地執行《行政複議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縣(市、區)人民政府、省轄市人民政府、地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