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是撫順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撫順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撫順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是撫順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撫順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是撫順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引言檔案全文(2004年10月8日撫順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4年10月29日撫順市人民政府令第108號公布 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撫順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第一條為加強城市排水設施的建設、維護、管理和污水集中排放處理,促進節約用水,減少污水排放量,改善生態環境,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直接或間接向...
第十一條 徵收的城市污水處理費應當全額繳入同級國庫,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除國家和省明確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減免城市污水處理費。城市污水處理費收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徵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第...
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具體徵收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城市污水處理費必須用於城市公共排水設施的維修、養護和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一條 市政設施管理機構和污水監測管理機構依法對排水戶排放污水、廢水的...
第二條 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
撫州市城區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辦法。檔案目的 為了加強城市污水處理收費管理,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改善水環境質量,促進城市污水處理行業產業化發展,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
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徵收污水排污費。對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接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污水,其處理後排放污水的有機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總有機碳)、懸浮物和大腸菌群超過國家或...
對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按規定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徵收污水排污費。污水排污費按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以污染當量計征,每一污染當量徵收標準為0.7元。對每一排放口徵收污水排污費的污染物種類數,以污染當量數從...
第十九條 水庫上游各城鎮應採取有效措施對生活污水、糞便、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第二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渾河流域(撫順段)地表水體新建、擴建排污口,必須經市環保部門和有關水體保護部門批准。第二十一條 排污單位必須保證水污染...
國家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其它財政專項等現有渠道支持城市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二是強化行業監管。嚴格排水許可制度,監督污水排放企業達標排放。加強污水處理企業監管,保證出水水質和污泥處置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對城鎮污水處理...
早在2007年,濟南就已根據省政府相關要求,制定出《濟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至今一直按此要求實施。“這一辦法主要確定了該費用徵收主體是市市政公用局,徵收範圍是全市城區範圍內所有用水戶,同時確定了‘收支兩條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設施正常運行,保護和改善水環境,防治洪澇災害。根據《遼寧省市政公用設施保護條例》、《城市排水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2號)及《遼寧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
第二條凡在本市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城市排水管網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都應按規定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城市污水處理費標準由價格部門按有關規定審批。第三條市建設局負責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使用工作;市物價局依照...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徵收污水處理費有關問題的復函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於徵收污水處理費有關問題的復函》(計辦價格〔1999〕884號),國家計委1999年11月23日發布。該檔案2012年12月12日,被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廢止。
第一條為了規範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保障龍海市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建設,防治水污染,保護好環境,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4﹞151號)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倍徵收排污費;給污水處理企業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第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徵收污水處理費,環保部門按有關規定恢復徵收排污...
第二十二條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參照《吉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管理辦法》及本辦法的規定製定本行政區域的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政府令 白山市人民政府令 第8號 《白山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五條 徵收污水處理費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收費許可證》。污水處理費徵收機構工作人員收取污水處理費時,應當出具物價部門核發的收費證件,使用規定的統一收費票據。第六條 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標準為:居民0.80元/立方米,非居民1.10元...
(一)各污水排放單位統一規範建設污水排放口,須達到《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規定要求。用戶的排放水質應符合國家規定納管排放標準及納管污水廠設計標準,由污水處理廠運營單位確認後,按有關規定在市住建局辦理《城鎮污水排入...
第十五條 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施行。《鞍山市排水設施使用費收費暫行辦法》同時廢止。地方規章(類別)修正案 (2014年12月10日鞍山市人民政府第181號令公布)《鞍山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辦法》 1第四條修改為:鞍山市環境保護行政...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向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含污水處理、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均應按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城市污水處理費。第三條 市財政局是本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城市污水處理...
《餘干縣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已經2011年9月30日縣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和使用,便於“依規徵收,依規管理”,確保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維護,治理水...
實現污水處理費的足額及時徵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國務院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和《河南省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我縣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制定作出...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確保城市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維護和正常運行,改善和提高水環境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城市污水處理現狀,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伊春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