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06年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工作的意見

《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06年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工作的意見》是一部關於做好2006年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06年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工作的意見
  • 發文單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6-4-4
  • 執行日期:2006-4-4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06年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工作意見的通知
發文單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日期:2006-4-4
執行日期:2006-4-4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06年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四月四日
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06年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具體工作的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78號)精神,為切實做好2006年我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特制定本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一、工作原則
2006年我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堅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國小為主”的方針,遵循“政府負責、齊抓共管、公辦為主、依法規範”的原則。
二、適用對象
本市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下簡稱五城區)及高新區以外到本市五城區及高新區範圍內務工就業農民的子女,適用本《意見》。
三、工作職責
(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範圍內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統籌、協調和督導工作。
(二)五城區政府和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本區域內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全面工作。
(三)五城區及高新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相對就近、劃片指定、統籌協調”的原則,負責本區域內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組織實施、管理和督導工作。
(四)各相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本轄區內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為其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有關情況進行確認,並主動做好服務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暫住在本市五城區和高新區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為其子女申請到本市五城區及高新區全日制公辦中國小接受義務教育的,應於2006年5月9日?D6月8日持下列證明材料到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辦理子女入(轉)學申請:
1.進城務工就業農民本人在本市五城區及高新區務工就業的勞動契約(由市勞動保障局統一印製、編號、免費發放,重新換籤或新簽的有效勞動契約,在務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或街道辦事處的勞動保障所領取)或工商營業執照、納稅證明;
2.進城務工就業農民本人於2006年5月15日前在本市公安機關辦理且在有效期內的IC卡暫住證;
3.進城務工就業農民本人及子女的原籍農業戶口簿等有效證件。
進城務工就業農民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對上述材料進行確認後,免費開具由成都市教育局統一印製的《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證明》。
(二)持有街道辦事處開具的《成都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證明》的家長,於2006年6月7?D9日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報名點登記(非畢業年級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申請轉學的,還應提供原就讀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和轉學證明)。2006年7月3日,由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在進城務工就業農民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對接收符合入學條件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入學信息進行公布。
(三)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期中途原則上不辦理轉學。本市五城區及高新區全日制公辦中國小不接收畢業年級(即六年級、九年級)轉學生。
五、其他
五城區及高新區以外的其他區(市)縣關於進城務工就業農民的身份確認、受理時間、辦理程式等方面的工作,參照本《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各區(市)縣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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