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統計局信息公開指南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和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編制恩施市統計局政府信息公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市統計局信息公開指南
  • 實施單位:恩施市統計局
一、主動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除涉密等不應公開的信息外,公開市統計局以下信息:
1.機構領導:領導及分工情況;
2.機構設定:機構職能、內設部門、直屬單位、機關建設;
3.人事信息:人事任免、人事調動;
4.政策法規:規範性檔案、業務檔案、政策解讀、徵求意見稿、意見採納及反饋;
5.工作規劃計畫:工作總結、年度計畫、工作動態;
6.財政資金信息:財政預算、財政決算、“三公”經費;
7.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情況:專項資金清單、項目名稱、預算規模;
8.招標採購: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競爭性談判公告、競爭性嗟商公告、詢價公告、更正公告、終止公告、中標成交結果、採購契約、單一來源公示、公共服務項目驗收結果、投訴監督查處、考核結果、違法失信公告;
9.統計信息:統計報告、統計分析;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  恩施市統計局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複製《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屬檔案),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恩施市統計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根據要求填寫後申請;
4.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貫徹落實《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要求,壓縮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時限,實行“151015”工作機制。即收到依申請公開1個工作日(當日)內與申請人聯繫溝通,確定依申請公開簽收時間,反饋其申請獲得信息的狀態; 5個工作日內完成自行辦理、補正後辦理等情形的回覆; 10個工作日完成協同辦理情形的回覆; 15個工作日完成會商、需要徵求第三方或其他機關意見、延期辦理情形的回覆。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務公開工作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為恩施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袁勇。市政府辦信息股為政務公開責任科室,責任人程旭。
辦公室是本機關的政務公開工作機構
辦公地址:恩施市民族路1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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