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1.市農業農村局領導介紹、主要分工

2.市農業農村局工作機構及其主要職責

3.市農業農村局制定的部門檔案及相關工作規則

4.市農業農村局重點工作計畫、執行情況

5.全市農業農村發展的主要數據

6.市農業農村局人事信息

7.其他依據規定主動公開的信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市農業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實施單位:恩施市農業局
(二)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公開形式,通過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公布。
(三)公開時限
屬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市農業農村局將在信息生成後及時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20日。已公開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超過保留時效的信息可通過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的搜尋引擎進行查詢。
二、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市農業農村局相關政府信息。
申請人可向本機關申請領取或自行複製《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屬檔案),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上下載電子版本。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4種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1.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市農業農村局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信函申請:申請人通過郵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上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際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信息公開”專欄“依申請公開”頁面,根據要求填寫後申請;
4.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貫徹落實《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規範》要求,壓縮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時限,實行“151015”工作機制。即收到依申請公開1個工作日(當日)內與申請人聯繫溝通,確定依申請公開簽收時間,反饋其申請獲得信息的狀態; 5個工作日內完成自行辦理、補正後辦理等情形的回覆; 10個工作日完成協同辦理情形的回覆; 15個工作日完成會商、需要徵求第三方或其他機關意見、延期辦理情形的回覆。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給予指導和釋明,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本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依照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政務公開工作機構
市政府辦公室為恩施市政府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分管領導袁勇。市政府辦信息股為政務公開責任科室,責任人程旭。
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是本機關的政務公開工作機構
辦公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16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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