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立公開透明高效的政府運行機制,依法保障廣大公眾對市場監管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有關要求,制定《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發布單位: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一、主動公開
1.公開範圍。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每年根據《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省政府令第262號),制發《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務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主動公開《目錄》確定的內容。
2.公開形式。公開的形式包括:
(1)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2)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微博微信平台。
(3)通過新聞發布會、電子顯示螢幕、新聞媒體宣傳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4)恩施市民之家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
3.公開時限。本機關將根據信息的時效決定信息在網上留存的時間。以本機關名義發布及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政府公開信息,自改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1.公開範圍。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本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信息,應當是已製作或者獲取的政府信息,但不包括需要進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2.受理機構。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受理依申請公開工作。
通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18號。
3.公開程式
(1)申請提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表格見附屬檔案,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在受理地點領取,可複製,也可從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入口網站下載。申請人在網上填寫電子《申請表》或郵寄、現場提交書面《申請表》時,應按規定認真填寫,並包含下列內容: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繫方式;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徵性描述;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以便工作人員查詢和答覆。
(2)申請方式。《申請表》填寫後,可通過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報送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也可直接到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現場辦理申請事項。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18號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8406辦公室,受理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3)申請處理
本機關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作出處理:
①申請人所提申請內容不明確或者申請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補正時間為10個工作日)。答覆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②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③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④依據《條例》的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⑤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⑥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本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⑦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覆、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⑧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⑨申請公開的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或者不屬於政府信息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並對不予公開的內容說明理由。
⑩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機關不得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予以公開。
⑪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並可以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⑫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可以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行政機關認為申請理由合理,但是無法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答覆申請人的,可以確定延遲答覆的合理期限並告知申請人。
(4)登記。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政府辦公室將收到的《申請表》登記、編號,並按照各科室職責提出擬辦意見,分送相關科室辦理。
(5)答覆。恩施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及時按要求答覆依申請公開內容:本機關自收到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或者其他機關的,徵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根據申請人的要求及本機關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體形式;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三、收費情況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本機關將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相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四、監督和救濟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或者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具體受理機構為局機關紀委,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依法直接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