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怒江州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已經怒江州人民政府同意,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7月26日印發,請認真抓好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怒江州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7月26日
  • 發布單位:怒江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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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雲政辦發〔2021〕17號)和《雲南省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地面作業保障能力的通知》(雲人影辦發〔2021〕1號)檔案精神,加快推進我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強化人工影響天氣在生態文明建設、抗旱防火、重大活動及應急工作中的服務保障作用,為把怒江建設成為脫貧致富示範區、生物多樣性保護核心區、世界級高山峽谷旅遊勝地提供堅實保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決策部署,準確把握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基礎性、公益性定位,完善體制機制,強化能力建設,發揮科技引領作用,嚴守安全底線,落實屬地責任,不斷開創我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新局面。
(二)發展目標。到2025年,形成機構健全、投入穩定、組織完善、職責清晰、服務精細、保障有力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系,以高黎貢山為主體構建固定和流動作業點相結合的常態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體系,廣覆蓋、細分辨、高精度的雲水資源綜合立體探測系統初步建成,業務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人工增雨(雪)作業影響面積達到0.6萬平方千米以上。到2035年,形成全域、常態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體系,業務、科技和服務綜合能力進入全省中上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做好重點領域服務保障
緊緊圍繞國家戰略實施,突出我州需求,加大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力度,充分發揮其在促進農業增產增收、生態保護與修復、災害防禦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1.加強峽谷特色農業服務保障。按照怒江建設脫貧致富示範區的目標,結合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風險普查,開展全州峽谷特色現代農業主產區乾旱、冰雹災害的評估和精細化區劃工作。針對綠色香料、特色果蔬、道地藥材等重點峽谷特色經濟作物種植區域、關鍵生長季節,強化動態監測和區域聯防,加大人工增雨作業力度,在峽谷特色經濟作物集中連片種植區試點開展人工防雹工作,減輕旱雹災害損失,為我州峽谷特色農業生產做好保障服務。(州氣象局、州農業農村局、州科技局、州林草局、怒江綠色香料產業研究院,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強化生態保護與修復。緊緊圍繞我州建設生物多樣性保護核心區、世界級高山峽谷旅遊勝地的目標,加強空中雲水資源開發利用,以高黎貢山生態保護和修復區為重點,開展常態化人工增雨(雪)作業。加強統籌協調和區域合作,大力提升高黎貢山和雲嶺自然保護區、瀾滄江乾熱河谷地帶、城市水源涵養區的人工影響天氣保障能力,有效發揮人工增雨(雪)在涵養水源、水土保持、植被恢復、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庫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水利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做好重大應急保障服務。加強部門會商研判,共享災害風險、災情、災害預測等信息,完善不同地域應對森林草原火災火險、乾旱、異常高溫、嚴重空氣污染等事件的人工影響天氣應急工作機制,積極開展助力森林防滅火、抗旱、大範圍空氣重污染防治等針對性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根據重大活動需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強技術儲備和試驗演練,適時開展局部地區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保障重大活動順利開展。(州氣象局、州應急局、州水利局、州林草局、州生態環境局、州農業農村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增強基礎業務能力
著眼提升雲水資源監測和人工影響天氣業務指揮能力,強化人工影響天氣指揮作業隊伍和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建設,夯實人工影響天氣業務基礎,提升服務能力和效益。
4.夯實作業基礎能力。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基礎保障能力建設,提升精準催化、實時通信和專業保障水平。針對我州人工影響天氣重點作業區域,最佳化氣象探測裝備布局,共建共享氣象探測數據。加快怒江新一代天氣雷達及貢山X波段都卜勒天氣雷達建設,補充布設雨滴譜儀、自動氣象站等地面雲降水探測設備,構建廣覆蓋、細分辨、高精度的雲水資源綜合立體探測系統,為人工影響天氣監測預警、指揮作業和效果評估提供基礎支撐能力。結合農業抗旱、森林防火、庫塘蓄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等需求,建設布局合理的標準化人工影響天氣固定作業點和移動作業點。推廣套用高效、安全、綠色作業彈藥,在高黎貢山和雲嶺自然保護區建設以煙爐為主的地面作業點;推進火箭彈作業裝備自動化、信息化更新改造。(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提升指揮作業能力。新建瀘水、福貢縣級,升級改造州級和蘭坪、貢山縣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平台,提升指揮調度和區域聯合作業水平。加強氣候趨勢分析預測,提高天氣系統移動路徑、強度變化預報準確率,提前研判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需求和條件。推進監測預報指揮等業務系統本地化運行套用,提高作業條件識別、科學指揮、精準作業、信息管理、定量評估的能力和水平。(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交通運輸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科技創新和人才支撐
完善科研基礎條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進、培養一批高層次人才,面向服務需求,加強人工影響天氣新技術、新裝備的本地化套用研究攻關。
6.加強科研開發。圍繞當前人工影響天氣急需解決的技術問題,加強科研和技術開發,推進科技創新,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套用;各級各部門要支持人工影響天氣科學研究,在項目立項、資金、成果轉化方面給予支持。推進人工智慧、大數據、網際網路等新技術套用。加強與高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等合作與交流,吸收借鑑先進技術成果,提升人工影響天氣技術創新能力和開放合作水平。(州科技局、州教育體育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財政局、州氣象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人才和專業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管理隊伍建設和基層作業隊伍建設,強化技術培訓,提升隊伍素質。健全聘用管理制度和激勵機制,加大科技人才引進的支持力度,配強骨幹力量。健全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勞動保護、人身意外傷害和公眾責任保險等保障制度,按照規定落實津補貼政策、保障合理待遇,建設一支專職、兼職、聘用相結合,隊伍規模、人員素質與當地人工影響天氣事業發展相適應的相對穩定的作業隊伍。(州氣象局、州財政局、州人社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健全安全監管體系
健全各部門協同的監管機制,落實人工影響天氣監管責任,強化重點環節監管措施,提高風險防範和安全作業能力,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8.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要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實施細則,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要求,健全完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納入政府目標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體系。編制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確保全全責任措施落實落地。依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聯合檢查、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有關部門每年定期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單位作業能力評估和作業站點安全等級評定工作,持續提升作業站點安全等級。制定完善人工影響天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按照應急預案報告、處置人工影響天氣安全事故。(各縣、市人民政府負責,州氣象局、州應急局等督促落實)
9.加強重點環節安全監管。健全部門間緊密協作的聯合監管機制,各部門認真履行職能職責。加強作業裝備安全管理,依法審批許可彈藥購買、運輸、使用,嚴格流向信息登記制度,州縣市兩級建設或租用符合條件的防爆倉庫作為彈藥庫,集中存儲作業彈藥,逐步實行人影彈藥專庫存儲。依法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備案和培訓,嚴格落實作業點進點審批、作業審批、作業公告、空域申請、射界管理、作業站點巡查等工作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州氣象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應急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0.提高安全技術水平。開展作業裝備質量提升行動,加快列裝更高安全性能的作業裝備,限期淘汰更新現用的老舊火箭發射架、作業車輛等裝備。套用物聯網、智慧型識別、信息安全等技術,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智慧型化平台建設,實現對作業點、作業裝備、彈藥庫的遠程監控和實時風險監控預警。(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氣象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人民政府要加強本地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領導,將其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大生態保護工程建設規劃統籌考慮,進一步完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指揮和協調機制,明晰組織實施、業務技術、安全監管事權責任。充分發揮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能和作用,加強對全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組織領導、政策指導和統籌規劃。氣象、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公安、財政、應急管理、農業農村、林業草原、水利、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人工影響天氣相關工作。(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健全聯動機制。建立人工影響天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強化部門聯動,加強州與縣市、部門之間、區域之間的溝通協調,實現信息共享,建立上下銜接、分工協作、統籌集約、聯合聯動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機制,協同做好人工影響天氣工程建設、科技研發攻關、業務運行保障及監管、協調和服務等方面工作。(州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經費保障。州、縣市要完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和完善林業、水利、電力、保險等受益主體人工影響天氣經費投入機制,並按需求逐年提高投入比例。最佳化人工影響天氣項目設計和資金投入結構,重點支持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運行和作業保障等,實施全面預算績效管理,進一步增大資金使用績效。通過各級財政科技計畫(專項、資金)支持人工影響天氣套用技術研究和作業能力提升關鍵技術研發。(州財政局、州發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農業農村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州銀保監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依法依規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雲南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落實雲南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規定要求,完善配套規章制度。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類組織依法依規開展人工影響天氣相關活動。積極參與人工影響天氣行業和地方標準的制定完善,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提升人工影響天氣標準化、規範化管理水平。(州氣象局、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州公安局、州應急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強科普宣傳。將人工影響天氣科普宣傳作為公益宣傳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融入科普基地、防災減災基地和科普場館等內容建設,推進全州氣象科普基地建設。充分利用各類科普教育設施和載體,在城鄉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科普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對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認識。對在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州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州氣象局、州教育體育局、州科技局、州人社局、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州生態環境局、州應急局、州林草局,各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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