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2022年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方案

《德宏州2022年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方案》,經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德宏州醫療保障局德宏州衛生健康委員會於2022年5月20日印發,2022年5月27日起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德宏州2022年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20日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27日
  • 發布單位:德宏州醫療保障局 德宏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根據《關於印發雲南省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雲醫保〔2020〕149號)和《雲南省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關於全力推進州市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決策部署,不斷適應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需求,鞏固和發展醫療系統民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整治成果。在廣泛徵求醫療機構意見、進行專家論證、風險性評估等工作的基礎上,制定德宏州2022年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持續完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體制,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最佳化,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支持醫療技術進步、支持體現技術勞務價值,支持為人民民眾提高更有價值、更高效率的醫療服務,促進醫療資源最佳化配置,促進醫療機構規範服務價格行為,促進衛生健康事業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結構最佳化。嚴格遵守調價程式,綜合考慮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醫保基金收支,醫療費用增長等因素,以及推進藥品和耗材集中帶量採購醫保基金結餘情況,合理遴選調整項目,調高與降低相結合,最佳化項目價格結構,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二)規範協定管理,推進定點公立醫療機構與非公立醫療機構同步改革。理順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比價的同時,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執行統一的醫療服務項目管理,同級別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執行相同的支付政策。
(三)堅持“三醫聯動”統籌推進。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路徑,充分利用集中帶量採購藥品及耗材創造條件,兼顧醫療機構、患者和醫保三者平衡,確保基金不穿底、民眾負擔不增加。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與醫保支付、薪酬改革、規範醫療技術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綜合監管等政策相互銜接統籌推進。
(四)堅持區域協調,合理銜接。促進經濟發展相近、醫療發展水平相當、相鄰地區價格水平銜接,通過逐步調整,力爭我州醫療服務價格達到雲南省平均水平。
(五)堅持問題為導向,突出重點。優先選擇體現醫療技術勞務價值的手術、診療等項目,兼顧公立醫療機構廣泛、普遍開展和具有學科代表性的項目,突出向技術難度高的手術項目傾斜,兼顧部分專科醫療機構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
三、實施範圍
全州公立醫療機構。
四、調價的主要內容
本次調整以體現醫療勞務價值為重點提高手術費、治療費,降低化驗、檢查費。堅持“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調整項目價格為274項,其中:調高價格228項,降低價格46項。平均調高幅度27.54%。調高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28項,檢查費7項,手術費58項,治療費163項。以2021年全州醫療項目業務量為口徑,提高4085.90萬元,其中:檢查費調高26.97%,手術費調高31.12%,治療費調高30.55%。平均增幅29.95%。
降低醫療服務項目價格46項。其中:化驗類38項、檢查類8項。降低幅度22.45%。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相同的醫療服務項目,以公立醫療機構執行的政府指導價作為支付標準,超出部分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五、實施時間
2022年5月27日起執行。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涉及面廣、影響大、情況複雜,關係廣大民眾切身利益,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醫保部門要統籌協調,衛生健康、財政等部門要履行職責,切實推動價格調整工作平穩落地。
(二)完善醫保政策。加強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與醫保支付政策協同,指導非公立定點醫療機構通過雲南省藥品集中採購平台採購藥品和醫用耗材。不斷推進藥品和醫用耗材帶量採購,擴大品種覆蓋面,降低藥品和醫療耗材價格,確保民眾就醫用藥費用不增加。
(三)加強監督檢查。針對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制定政策措施,不斷規範公立醫療機構診療行為,促進合理診療、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加強基金監管,確保醫保基金安全運行,加強對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管檢查,不得採取分解收費項目、重複收費等行為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四)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強化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增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對政策的把握能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保障政策順利實施。
(五)強化檢測和風險防控。對調價涉及的公立醫療機構醫保基金運行情況實行動態監測,及時分析研判,確保價格調整工作平穩有序。
(此件公開發布)

政策解讀

德宏州醫療保障局、德宏州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了《德宏州2022年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方案》(德醫保發〔2022〕16號),為便於民眾知曉理解,現解讀如下。
1、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臨床價值為導向、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持續完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體制,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最佳化,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支持醫療技術進步和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為人民民眾提供更有價值、更高效率的醫療服務,促進醫療資源最佳化配置,規範醫療機構服務價格行為,促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2、出台背景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州黨委政府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決策部署,不斷適應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需求,建立和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雲南省醫療保障局、雲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雲南省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雲醫保〔2020〕149號)和《雲南省醫改領導小組秘書處關於全力推進州市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通知》要求,按照綜合評估、確定調價規模、確定調價項目、制定調價方案、落實配套措施的步驟,通過價格成本調查、專家論證、徵求意見、風險評估、審議審查等程式,出台了《德宏州2022年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調整方案》。
3、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依規,結構最佳化。嚴格遵守調價程式,綜合考慮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醫保基金收支,醫療費用增長等因素,以及推進藥品和耗材集中帶量採購醫保基金結餘情況,合理遴選調整項目,調高與降低相結合,最佳化項目價格結構,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
(二)堅持“三醫聯動”統籌推進。按照“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路徑,充分利用集中帶量採購藥品及耗材創造條件,兼顧醫療機構、患者和醫保三者平衡,確保基金不穿底、民眾負擔不增加。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與醫保支付、薪酬改革、規範醫療技術管理、醫療機構內部管理、綜合監管等政策相互銜接統籌推進。
(三)堅持區域協調,合理銜接。促進經濟發展相近、醫療發展水平相當、相鄰地區價格水平銜接,通過逐步調整,力爭我州醫療服務價格達到雲南省平均水平。
(四)堅持問題為導向,突出重點。優先選擇體現醫療技術勞務價值的手術、診療等項目,兼顧公立醫療機構廣泛、普遍開展和具有學科代表性的項目,突出向技術難度高的手術項目傾斜,兼顧部分專科醫療機構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
4、實施範圍
全州公立醫療機構。
5、主要內容
本次調整以體現醫療勞務價值為重點提高手術費、治療費,降低化驗、檢查費。堅持“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調整項目價格為274項,其中:調高價格228項,降低價格46項。平均調高幅度27.54 %。
調高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28項,檢查費7項,手術費58項,治療費163項。以2021年全州醫療項目業務量為口徑,提高4085.90萬元,其中:檢查費調高26.97%,手術費調高31.12%,治療費調高30.55%。平均增幅29.95%。
降低醫療服務項目價格46項。其中:化驗類38項、檢查類8項。降低幅度22.45%。
非公立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相同的醫療服務項目,以公立醫療機構執行的政府指導價作為支付標準,超出部分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6、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2年5月27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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