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22年7月由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通知》要求,強化醫療服務價格巨觀管理和動態調整,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並實質性運行,要在省級層面統一動態調整機制的具體規則,明確啟動條件和約束條件,健全價格調整程式、規則、指標體系,避免各行其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 發文字號:醫保辦發〔2022〕16號
- 成文日期:2022年7月11日
《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22年7月由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通知》要求,強化醫療服務價格巨觀管理和動態調整,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並實質性運行,要在省級層面統一動態調整機制的具體規則,明確啟動條件和約束條件,健全價格調整程式、規則、指標體系,避免各行其是。
《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22年7月由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自印發之日起生效。《通知》要求,強化醫療服務價格巨觀管理和動態調整,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並實質性運行,要在省級層面統一動態調整機制的具...
《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通知》是河北省物價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6月05日。檔案原文 河北省物價局 河北省衛生廳 冀價行費(2005)33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的通知 各設區市、擴權縣物價局、衛生局,...
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衛計委等四部門發布《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要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全文...
《關於做好2023年醫藥集中採購和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23年3月1日國家醫保局發布的檔案。內容解讀 通知要求,各地持續擴大藥品集采覆蓋面。 第八批國家組織藥品集采已經開展,國家醫保局將適時推進新批次藥品集采,規範國家組織集採藥品...
《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規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是由 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中文名 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規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編號 發改價格[2012...
(一)能夠正確理解、掌握和執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並依法開展價格管理工作;(二)掌握基本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相關知識,了解衛生、財會、經濟、管理等相關業務知識,熟悉業務科室開展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內涵及主要成本構成;(三)有良好的...
《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冠患者醫療費用保障工作的通知》是2023年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發布的通知。該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執行。發布信息 2023年3月30日,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控局發布《...
該《通知》分高度重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抓緊制定出台改革實施方案、大膽創新做好改革工作、借鑑縣級公立醫院醫藥價格改革經驗、建立改革工作聯繫示範點制度、充分發揮信息化特別是大數據作用、協同推進改革、強化督促檢查、加強宣傳培訓、認真...
(一)最佳化服務價格,降低民眾診療負擔。各地醫保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落實口腔醫療服務價格全流程調控目標,對公立醫療機構種植體植入費、牙冠置入費、植骨手術等價格進行專項治理。發揮公立醫療機構公益性價格對市場的參照和錨定作用,引導...
對於同一新冠抗原檢測試劑醫院藥店、線上線下存在不公平高價的情況,要主動向價格監督檢查執法部門提供線索,積極配合檢查執法工作。特此通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2年3月25日 內容解讀 《通知》明確各省級醫保部門對新冠抗原檢測“價格...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 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 號)的精神,現就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提出以下意見:...
為密切配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進一步規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和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機構價格和收費行為,促進醫藥衛生事業健康發展,堅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經研究,決定開展全國醫藥衛生服務價格大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 ...
名錄之外所有醫療機構均為非公立醫療機構,其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各地要督促落實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的相關政策,不得以任何方式對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進行不當干預。
市、縣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依據省定的浮動幅度確定本轄區內醫療機構(包括城市轄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具體浮動幅度;負責管理本轄區內同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工作;並負責組織本辦法的實施。鄉鎮衛生院的價格浮動及...
(國辦發〔2015〕38號)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1431號)有關精神,深入推進按病種收費改革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價格主管部門要會同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健全醫療服務成本、價格監測體系,加強對醫療服務價格及成本構成要素的市場監測,為適時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提供依據。監督檢查 醫療機構要加強價格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自我約束機制,增加價格透明度。按照有關規定...
《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就醫流程做好當前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是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於2022年12月6日印發的通知。通知全文 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2〕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對新冠肺炎疫情...
為深入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全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下步工作要點的通知》(贛府廳字...
發文通知 關於印發改革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的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衛生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勞動保障)廳(局):國家發展改革委 衛 生 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二〇〇九...
鼓勵設定獨立的檢驗、病理診斷、影像檢查機構,利用遠程醫療手段為基層醫療機構和就診患者提供檢查檢驗服務。(二十五)誠信診療收費。在門診大廳、住院部大廳等醒目位置公示診療項目、藥品及價格,繳費單據的收費項目和收取金額詳細、清晰,利用...
論證專家如違背“利益衝突迴避”原則,造成不良後果的,經調查核實,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並不再邀請參與我市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相關研究及論證工作。第十二條 論證專家需對項目的必要性、迫切性、經濟性以及治療效果是否比現行同類項目有...
國家醫保局將進一步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指導地方做好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建立健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管理藥品價格的常態化機制。六、加強基金監督管理 要切實抓好《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貫徹落實,做好宣傳培訓工作。加強...
通過電子螢幕、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醫療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藥品及醫用耗材價格等,嚴格執行住院費用清單制度和門診費用查詢制度,提高收費透明度。 各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和執收執罰衛生單位要加強對衛生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監督與...
落實貧困人口省內轉診就醫享受本地待遇政策,促進“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落地。(七)鞏固醫保脫貧攻堅成效。全面落實落細醫保脫貧攻堅政策,持續發揮醫保三重製度綜合保障、梯次減負功能。協同做好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戶及因疫情...
要積極穩妥開展試點工作,統籌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分級診療、醫療控費、醫保支付等相關改革,形成 綜合效應。印發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
以國家制定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操作手冊為藍本,結合贛州市經濟發展情況、醫療技術水平、醫保支撐能力等實際情況制定操作細則,作為試點階段定調價工作的基本遵循。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監測評估考核,推進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信息化建設,以大數據和...
廳《關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2015〕114號)要求,為積極穩妥地推進我省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工作,在統籌考慮取消藥品...
3.河北省新開展、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成本測算表 河北省物價局 河北省衛生廳 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檔案全文 主題詞:醫療 服務 價格 管理 通知 抄 報:國家發改委,省政府 河北省新開展、新增醫療服務 價格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