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規定的通知》是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12月2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規定的通知
- 發文字號:國衛財務發〔2019〕64號
- 成文日期:2019年12月26日
- 發布單位:衛生健康委 中醫藥局
《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規定的通知》是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12月26日。
《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規定的通知》是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12月26日。檔案全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為加強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
《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是2022年7月由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自印發之日起生效。《通知》要求,強化醫療服務價格巨觀管理和動態調整,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並實質性運行,要在省級層面統一動態調整機制的具體規則,明確啟動條件和約束條件,健全價格調整程式、規則、指標體系,避免各行其是。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規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是由 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的行政條例條令。中文名 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規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及有關問題的通知 編號 發改價格[2012]1170號 隸屬 國家發展改革委 發布時間 ...
第十七條 新增項目審核立項後,在廣州地區試行,試行期不超過兩年,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試行價格。醫療機構應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內部價格行為管理規定》(國衛財務發〔2019〕64號),遵循公開透明、合法合理、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和調整新增醫療服務項目試行價格,並保持價格相對穩定...
國家發改委會同國家衛計委等四部門發布《關於印發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要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全文 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 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價格機制改革和深化醫藥衛生...
定期開展醫藥價格檢查,規範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價格行為。進一步健全醫療機構醫藥費用清單制度,提高收費透明度。改革藥品價格管理(四)調整政府管理藥品價格範圍。政府管理藥品價格的重點是國家基本藥物、國家基本醫療保障用藥及生產經營具有壟斷性的特殊藥品。其他藥品實行市場調節價,對其中臨床使用量大面廣的處方藥品,...
一、為規範醫療機構的價格行為,提高藥品、醫用材料和醫療服務價格的透明度,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國家計委《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制定本規定。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向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均應實行價格公示。三、本規定所稱價格公示是指醫療機構對...
關於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4〕503號二、 編輯 語音 規範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行為。各地要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價格行為的監督,研究制定價格行為規範,督促醫療機構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相關醫療機構應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
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推進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高質量協同發展的重要舉措。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任務部署,為加快建立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持續最佳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現制定本方案。醫療服務價格是廣大人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也關係著公立醫療機構和醫療事業的高...
各設區市、擴權縣物價局、衛生局,有關醫療機構:為了加強我省醫療機構新開展、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管理,根據《價格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經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新開展、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附: 1.河北省新開展、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 2.河北省新開展、新增醫療...
醫療費用控制綜合措施是:規範醫務人員診療行為;強化醫療機構內控制度;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規模;降低藥品耗材虛高價格;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轉變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構建分級診療體系;實施全民健康促進和健康管理。檔案通知 關於印發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國衛體改發〔2015〕89號 各省、自治區、...
《關於印發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是衛生健康委、中醫藥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9年06月06日。檔案全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為規範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促進醫用耗材合理規範使用,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組織制定了《...
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江蘇省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蘇醫保規〔2023〕3號 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為加強和規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員權益,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條例》《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我...
要加強藥品市場價格巡查,充分運用宣傳、抽查、服務等方式,督促經營者按規定落實藥品明碼標價和醫療服務收費公示制度,鼓勵經營者實行明碼實價,幫助經營者規範藥品價格行為。要落實格線化監管制度,明確巡查要求,提高巡查頻次,加大巡查力度,實現巡查常態化。明碼標價和收費公示巡查要覆蓋大部分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保障患者對醫療服務價格信息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維護醫療行業正常的價格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原國家計委、衛生部、解放軍總後勤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印發〈醫療機構實行價格公示的規定〉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則。
日前,國務院醫改辦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部門印發了《關於在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中推行“兩票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所謂“兩票制”是指藥品從生產企業到流...
為加強我省醫療機構病房床位費管理,支持醫療機構改善病房條件,促進衛生事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衛生部《印發的通知》(計價格「2000」962號)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內容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江西省行政區域內所有對社會開放的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第三條 醫療...
財政部 衛生部關於印發《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財綜〔2012〕73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有關人民團體,有關企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衛生局:為了適應...
醫療機構應當依照相關規範在規定時限內出具檢驗和檢查報告,並對門診各項檢查檢驗報告出具時間進行統計、分析,根據實際情況逐步縮減報告出具時間。醫療機構應當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共享,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民眾就醫體驗。規定印發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醫療機構門診質量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國衛辦醫發〔...
藥品實際購進價格是指扣除各種折扣後的價格。二、縣及縣以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駐冀中直、部隊醫療衛生機構銷售的中藥飲片最高零售價格,以實際購進價為基礎,在不超過25%的加價率範圍內自行核定零售價格。三、取消我局冀價工字〔2005〕第3號《關於印發〈河北省集中招標採購藥品價格及收費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的...
辦法發布 關於印發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為規範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促進醫用耗材合理規範使用,保障醫療質量與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組織制定了《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管理辦法(試行)》(可在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醫政醫管...
(四)嚴格執行國家、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五)嚴格執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建立了與基本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配備了必要的管理人員和設備。第六條願意承擔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的醫療機構,應向統籌地區...
該《辦法》共33條,由人力社保部門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施行。《溫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溫勞社醫〔2007〕210號)予以廢止。檔案通知 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溫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溫州市衛生局 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溫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