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是徐州市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
- 施行地區:徐州市
《徐州市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是徐州市地方法規。
《徐州市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是徐州市地方法規。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規範徐州市產業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強引導效果,防範投資風險,根據《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財預〔2015...
《徐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0年7月10日發布的辦法。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徐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徐政辦發〔2010〕159號 各縣(市)、區人民...
《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2001年制定的辦法。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促進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規範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運作與監管,保護基金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第...
《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全文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最佳化政府投資方式,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和放大效應,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率,吸引社會資金投入政府支持領域和產業,...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特色產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以下簡稱特色產業資金)是指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
徐州市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市產業發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於2017年07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湯大鵬,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股權投資、創業投資,資產受託管理,投資管理及相關諮詢等。
《創業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是由財政部頒布的一項管理辦法。發布信息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為加快新興產業創投計畫實施,加強資金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國務院關於...
《徐州市物業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在2002.09.19由徐州市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經2002年6月 28日市人民政府第10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二OO二年九月十九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物業維修基金的...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基金,是指由各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各類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的資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
《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是由國家發改委起草的條例條令已形成草案,準備上報國務院,《辦法》將規範和促進我國股權投資的發展。釋義 國家發改委財政金融司司長徐林昨日表示,由發改委起草的《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已形成草案,準備近期...
《自治區政府產業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自治區政府發布的辦法。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創新財政資金分配方式,加大財政與金融融合度,積極探索運用政府產業引導基金加快我區產業發展,進一步引導社會資本投入,...
徐州市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有限公司 徐州市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有限公司於2017年07月1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湯大鵬,公司經營範圍包括:非證券類投資及相關諮詢等。
第三章工業發展基金的使用範圍 第七條工業發展基金的用途、支出比例及條件。(一)企業發展扶持資金,占工業發展基金的70%。主要用於符合國家產業目錄鼓勵的重點企業培育、技術改造、技術創新、規模擴展項目的投資補助和貼息;企業新產品研發...
《登封市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是登封市為創新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培育和壯大市產業投資市場,促進登封市主導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根據《鄭州市產業發展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鄭政文〔2014〕186號)等相關規定,設立登封市...
第二條 工業發展基金使用範圍:重點用於規模工業企業(含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技術改造、技改資金貸款貼息以及工業項目調研、前期工作、科技創新、新技術的套用推廣、年終考核獎勵等。第三條 基金使用堅持見成效的原則。凡使用基金的企業或單位...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常州市產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產業基金)是指市政府出資設立,按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政策性引導基金——常州市產業投資基金(有限合夥),資金從常州龍城科創發展基金中注入。第三條 產業基金遵循“市場主導、政府引導、...
第二條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是中央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用於促進農業生產、最佳化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融合、提高農業效能等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第三條 農業生產發展資金由財政部會同農業部共同管理,按照“政策目標明確、分配辦法科學、支出方向協調、...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基金,是指由各級政府通過預算安排,以單獨出資或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採用股權投資等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各類資本投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相關產業和領域發展的資金。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
《鄭州市產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是鄭州市為促進市政府投資基金持續健康發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服務實體企業股權融資,助推產業轉型升級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15〕210號...
第四,投資的目的是基於企業的潛在價值,通過投資推動企業發展,並在合適的時機通過各類退出方式實現資本增值收益。產業基金涉及到多個當事人,具體包括:基金股東、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以及會計師、律師等中介服務機構,其中基金管理人是...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 管理辦法 南通市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一條 為扶持創業投資企業發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常州龍城科創發展基金(以下簡稱“科創基金”)是指經市政府批准、市級財政出資為主設立的市級綜合性政府投資基金母基金—常州龍城科創發展基金(有限合夥)。第三條 科創基金積極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扶持產業發展的決策...
辦法頒布 《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是1995年8月11日國務院批准,1995年9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並於發布之日起施行。辦法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適應對外開放和經濟發展的需要,加強和完善對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的管理,...
財預〔2015〕210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財金規〔2016〕2800號)和《關於財政資金注資政府投資基金支持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財預〔2015〕1062號)、《關於加強政府投資基金管理...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產業引導基金”,以下簡稱“引導基金”是指由市政府設立並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專業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引導基金主要是發揮財政資金的槓桿放大效應,引導社會資本支持9大產業集群30個左右板塊發展;支持傳統農業向現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