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廢止《南寧市仲裁程式暫行條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廢止《南寧市仲裁程式暫行條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02年1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廢止《南寧市仲裁程式暫行條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02年01月21日
  • 實施時間:2002年01月21日
  • 頒布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批准南寧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廢止、、三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