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共同負責解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 施行時間:2015年1月1日
廣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共同負責解釋。
廣漢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共同負責解釋。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
2014年4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4〕23號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轉移...
《四川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於2011年9月1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府發201130號印發。《實施辦法》分指導思想、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待遇領取條件、待遇調整、基金監督、經辦管理服務、相關...
《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於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分總則、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銜接、個人賬戶管理、待遇支付、註銷登記、關係轉移接續、基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套用、統計管理、...
本辦法所稱社會保險費,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費、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本辦法所稱用人單位,是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四川省人民政府的規定應當...
《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為進一步發展和規範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維護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制定的辦法。辦法信息 索 引 號:006939748/2014-00492 分類:財政、...
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確認經辦規程(暫行)》《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廣東省實際,制定的辦法。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適當增加補貼標準,具體辦法由各地人民政府確定。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各地人民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四、規範個人賬戶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
廣東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 為加快建設覆蓋全省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解決城鎮無養老保障居民老有所養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和《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18...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粵府〔2019〕105號)明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和社會捐助等構成;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以及其他來源的繳費資助全部計入...
[2]2023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17]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說,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最低標準提高20元,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完善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在全國實施...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需要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第...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是2022年3月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社會保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務規範》(GB/T 31597-2022)規定了城鄉居民...
二是個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居民自願相結合,引導城鎮居民普遍參保;四是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體辦法,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行屬地管理。
按本辦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簡稱參保人。參保人不能同時按本辦法和其他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參保。已在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濟組織就業的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第三條 城鄉居民社會...
但是,隨著人口老齡化、就業方式多樣化和城市化的發展,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個人賬戶沒有做實、計發辦法不盡合理、覆蓋範圍不夠廣泛等不適應的問題,需要加以改革和完善。為此,在充分調查研究和總結東北三省完善城鎮社會保障...
2月23日,廣州市人社局就《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在2022年12月31日 前一次性提高原繳費標準的,還可以享受相應的政府補貼差額。政府補貼的累計總額仍為每人不超過21600元。檔案全文 第一章...
以鄭州市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測算辦法,一位參保人即使按照最高檔次 1500 元的年繳費標準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年限為 15 年,那么該參保人月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為 161.87 元,加上基礎養老金,他能夠領取的養老...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
《新寧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新寧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
各地應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社〔2011〕16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會〔2011〕3號)的規定,加強城鄉居民養老...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是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簡介 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
(國發〔2014〕8號)、《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人社部發〔2014〕23號)、《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14〕17號)、《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雲政發〔2014〕...
在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且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居民,在辦理新農保參保登記手續並審核其享受待遇領取資格後,從次月起享受新農保養老金待遇。(三)新農保制度實施時,繳費和補繳按以下辦法處理:...
《仁壽縣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是仁壽縣勞動保障部門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解決農村居民老有所養問題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切實解決...
2014年初,國務院決定將原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合併實施,建立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時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出台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辦法。本書詳盡介紹了出台這項制度的基本方針、...
據了解,浙江省2009年9月22日出台《關於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將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納入養老保險體系。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構成。繳費標準設...
基礎養老金又稱社會性養老金,它是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新計發辦法規定,基礎養老金是指職工退休時上年度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
堅持“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原則,採取政府主導和城鄉居民自願相結合,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籌資辦法,引導城鄉居民普遍參保;實行個人賬戶與基礎養老金相結合,與家庭養老、社會救助等其它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的...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成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成府發〔2009〕5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了《成都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