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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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於2023年1月1日起實施。《四川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分總則、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銜接、個人賬戶管理、待遇支付、註銷登記、關係轉移接續、基金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管理套用、...
第十三條 市社保局負責指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工作。區縣社會保險(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區縣政府負責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場地、設施設備、人員和經費保障,要運用現代管理...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城鄉居民,本人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後,在按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計發養老金的同時,享受省政府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補貼。(二)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本人按本...
《四川省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實施辦法》於2011年9月1日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川府發201130號印發。《實施辦法》分指導思想、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金待遇、待遇領取條件、待遇調整、基金監督、經辦管理服務、相關...
《攀枝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是一個檔案。攀枝花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加快發展社會事業,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富民惠民的民生保障體系”的重要戰略部署,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統一的...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機構)和鄉鎮(街道)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的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統一和規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流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學習掌握《規程》的各項內容和具體要求,深入分析城鄉居民參保特點,認真組織實施。要採取通俗易...
2014年4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發〔2014〕23號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該《意見》分指導思想、任務目標、參保範圍、基金籌集、建立個人賬戶、養老保險待遇及調整、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轉移...
(GB/T 31597-2022)規定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參保登記、參保信息變更、保險費收繳銜接、個人賬戶權益、待遇支付、領取待遇資格確認、保險關係轉移、保險關係終止、宣傳及諮詢受理以及服務監督,評價與改進的基本要求。
第五條 年滿16周歲、具有當地農業戶籍、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不含在校學生),需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加新農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填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表》(...
第一條 為規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維護參保人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四川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川財社〔2011〕341號)、《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2019年6月4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付服務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山西省社會保險局、北京市門頭溝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四川省綿陽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湖南省湘潭縣...
個人賬戶儲存額目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計息。待遇享受 7.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三部分組成,支付終身。(1)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0元。(2...
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併實施,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中提出,到“十二五”(2011~2015)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併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試行)/(95)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10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108)城鄉居民基本養老...
第九條縣(市)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為繳費參保人建立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政府對參保人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等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參保人個人養老保險存摺(卡)...
2018年2月,河南出台《關於建立健全多繳多得激勵機制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提出加大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力度,多繳多補;增發繳費年限養老金,長繳多得;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檔次,增加個人積累,...
第三條各縣(區)人民政府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列入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和年度計畫,實行年度目標考核。第四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工作包括參保登記、保險費收繳、基金劃撥、個人賬戶管理、待遇支付、基金管理、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統計管理、...
(一)宣傳、貫徹國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制定各項管理制度。(二)制定本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規劃。(三)負責各鎮、街道辦事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經辦的...
宜川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中心是宜川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宣傳和貫徹執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2、負責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的資格審查、保險費收繳和匯集;3、負責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待遇領取資格認定、待遇...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是2014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簡介 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
部里將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信息系統,增加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有關功能,統一有關電子化流程和接口規範。各地要按照要求,做好本地業務管理系統調整工作,與部社會保險關係轉移信息系統實現無縫銜接,構建全國統一的經辦服務信息化工作網路...
府谷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經辦中心是以全體適齡城鄉居民為對象,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付和參保建檔業務,負責各基層轄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各項業務手續的辦理及保費的收繳工作,並指導鄉鎮、農業園區、辦事處和社區服務中心開展工作,不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醫保局關於貫徹落實《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2019.4.28人社部發〔2019〕3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的通知(2019.8.13人社部發〔2019〕84號)...
3.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2014.2.24)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試行)(2014.2.24)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規程(2019.8.13修訂) 4.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