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醫療收費管理辦法是1994年6月21日由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性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醫療收費管理辦法
- 外文名:Measures of Guangdong province for the administration of medical fees
廣東省醫療收費管理辦法是1994年6月21日由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性法規。
廣東省醫療收費管理辦法是1994年6月21日由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性法規。【發布單位】81903【發布文號】粵府[1994]72號【發布日期】1994-06-21【生效日期】1994-08-0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
二是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於完善“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19〕47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字〔2019〕1號),對不予立項、取消立項等情形...
教育、醫療收費按《廣東省教育收費管理規定》和《廣東省醫療收費管理辦法》執行。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物價部門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管理工作。各級財政、稅務、審計、監察、工商、技術...
第一條 為加強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維護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教育收費和醫療收費)適用本條例。
公安、郵電、交通、國土、教育、醫療等部門要圍繞民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問題,制訂整改措施。各級物價部門要認真履行《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責,嚴格依法管理收費,凡越權違法收費的,發現一個,處理一個,堅決剎住亂收費這...
一經發現,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依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於印發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粵醫保規〔2021〕1號)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對相關行為進行處理。發現定點醫療機構涉嫌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按照...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醫療保險支付制度,保障本市社會醫療保險基金的平穩運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實保障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根據國家、廣東省、深圳市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與本市定點醫院...
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各定點醫療機構:為加強和規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提高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廣大參保人權益,根據《廣東省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粵醫保規〔2021〕1號),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
第三十二條 生育醫療費用項目待遇支付範圍和不予支付範圍按照《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粵府令第287號)執行。第三十三條 產前檢查醫療機構的選定。參保人員原則上選定1家具備相應服務能力的定點醫療機構作為產前檢查醫療機構,按照規定...
實施範圍 適用範圍 第十八條 列入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醫療、教育、中介服務、經營服務性收費以及保證金、抵押金公示可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廣東省物價局負責解釋。實施時間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04年4月1日起實施。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減輕參保人員大額醫療費用負擔,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
(粵府辦〔2021〕56號)和《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粵醫保規〔2022〕3號)等法律法規和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發〔2020〕41號)以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四)《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建立廣東省醫療保障待遇清單制度的實施方案》(粵醫保規﹝2022﹞3號)三、修訂的主要內容 新《辦法》共設7章72條,主要包含了總則、參保繳費、醫療保險待遇、醫藥服務管理、基金監督管理、法律...
被處罰單位中,廣東省婦幼保健院涉及違法收費項目達27項。廣東醫療機構收費亂象指廣東省內少數醫療機構仍然存在違反國家規定的亂收費行為,廣東省發改委對20家醫療機構開出千萬罰單。被處罰單位中,廣東省婦幼保健院涉及違法收費項目達27項。
《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經2013年8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第五屆9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3年9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號發布。該《辦法》分總則、參保及繳費、基金管理、就醫與轉診、醫療保險待遇、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
2023年10月23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三部門印發《廣東省社會保險費稅務徵收實施辦法》,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發布信息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於印發廣東省社會保險費稅務...
在山東省17個地市中,除濟南、煙臺尚未完全取消公費醫療外,其他15個地市都已經實現了全員參保。2012年,山東省計畫將省直機關公務人員和其他尚未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部納入醫保範疇,具體方案還在調查研究中。廣東絕大...
第一條 為加強本省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保障被保險人的社會保險待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征繳,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
(三)省內主要交通運價、農村電話資費、學費、文娛體育票價、醫療收費等非商品收費標準;(四)主要商品的地區、購銷、批零、規格、質量、季節等差價和調撥作價原則。第六條 省轄市、地區、自治州物價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下列價格:...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為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廣東省機構改革方案》成立的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廣東省醫保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
廣東省衛生廳村衛生機構管理辦法 醫療衛生 粵衛63號 廣東省衛生廳 2008-4-29 法規內容 (廣東省衛生廳2008年4月29日以粵衛〔2008〕63號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村衛生機構運作,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能力...
(一)醫院用血直免服務的內容和標準,必須依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0號公布,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69號修改)相關規定,以及廣東省財務政策相關要求執行。(二)醫院必須為獻血者本人及其配偶...
二、廣東省醫療衛生計量器具管理辦法(1991年6月3日粵府函〔1991〕137號批准)修改內容:1.刪除第七條第二款。2.第十七條修改為“醫療衛生計量器具監督管理相關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三、廣東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
8、關於印發《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309號)。9、《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10、《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11、《廣東省醫療收費管理辦法》。12、《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管理規定》。13、《廣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