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蓋範圍 一、各級國家機關、黨派、人民團體由國家預算內開支工資的、在編制的工作人員。
公費醫療證 凡經費自理或實行差額補助的各級各類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公費醫療。
二、各級文化、教育、科學、衛生、體育、經濟建設等事業單位由國家預算內開支工資的、在編制的工作人員。 凡實行
差額預算管理 (不含全民所有制的醫院)和自收自支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及上述一、二款所列單位的
臨時工 、季節工、學校的兼職代課教員不享受公費醫療。
三、在國家預算內開支工資的、屬於國家編制的基層工商、稅務人員。
四、
中華全國總工會 、各級地方工會、產業工會在編的脫產人員,以及由縣或城區以上工會領導機關舉辦、實行
全額預算管理 的事業單位在編制的工作人員。
凡工會舉辦的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季節工、兼職代課教員,以及在財務上實行差額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的工會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不享受公費醫療。
五、屬於享受公費醫療單位的,經批准因病長期休養的編外人員,長期供養和待分配的超編制人員。
六、受長期撫恤的在鄉二等乙級以上革命殘廢軍人和殘廢軍人
教養院 、榮軍院的革命殘廢軍人。
七、屬於享受公費醫療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在軍隊工作沒有
軍籍 的退休職工。
八、不享受公費醫療的
行政事業單位 的職工符合國務院退休辦法,且退休後由民政部門發放退休金的人員。
九、國家正式核准設定的普通高等學校(不含軍事院校)計畫內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在校學生、研究生(不含委託培養、自費、幹部專修科學生)和經批准因病休學一年保留學籍的學生,以及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內者。
十、享受公費醫療的科研單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費醫療的單位招收的在編制的契約制幹部、工人(不含勞保福利實行
統籌 辦法的契約制工人)。
十二、中央和國務院規定享受公費醫療的其他人員。
根據《2009-2011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將取消大學生公費醫療的待遇。
醫療接軌 從1998年起,在國務院發布了《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
醫療保險 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後,除中央直屬機構、廣東省直機關單位及極少數省級機關外,全國其他省份的公費醫療制度已陸續完成了與城鎮職工醫療的接軌。
國發〔1998〕44號文要求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國有企業、
集體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
私營企業 等)、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其中用人單位繳費率控制在
職工工資總額 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
公費醫療 國家公務員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可額外再享受一份醫療補助政策。
此外,44號文允許
離休 人員、老紅軍、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的醫療待遇不變,其醫療費用按公費醫療政策下的原資金渠道解決,由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單獨列賬管理,支付不足部分,由當地人民政府幫助解決。
退休人員被要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
保險費 。
解決問題 公費醫療制度的改革主要將解決兩大問題:一是就醫不方便;二是各區縣間公費醫療人員待遇差距。公費醫療改革實施後,相關人員也將納入到社保卡發放範疇,和基本醫保參保人員一樣持卡就醫、實時結算。
改革試點 平谷區 作為北京市
醫療改革 唯一試點區,2009年5月起在全市率先試行公費醫療併入基本醫療保險改革。全區2萬多名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將不再享受公費醫療,全部納入
基本醫療保險 報銷。
2010年公費醫療改革將全面施行。北京市各區縣所屬機關事業單位公務員年內將全部納入
基本醫療 保險,涉及45萬人。
北京市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單位主要分三級,包括中央、市級、區
縣級機關 事業單位,總人數超過100萬人。2010年,根據北京市政府的要求,公費醫療改革將先行在區縣級機關事業單位進行,年內區縣所屬公費醫療單位都將納入基本
醫療保險 ,預計涉及人數45萬。
此次公費醫療改革將以“改革實施後現有待遇不降低”為原則。各區縣公費醫療標準並不相同,公費醫療改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後,所享待遇將包括基本醫療、公費醫療補助兩部分。改革後,各區縣所享的公費醫療補助部分肯定也不盡相同。
報銷比例 (1)在職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藥費合併計算):
≤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80%,個人負擔20%;
>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
在職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
≤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
>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4%,個人負擔6%;
(2)退休人員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校內、校外醫藥費合併計算):
≤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0%,個人負擔10%;
>3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
退休人員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年度內):
≤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5%,個人負擔5%;
>10000元:公費醫療報銷97%,個人負擔3%;
(3) 享受公費醫療的學生門診費用報銷90%,個人負擔10%;住院費用報銷95%,個人負擔5%。
(4) 離休人員、醫療照顧人員的報銷比例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南京2013年起取消公費醫療
2013年1月起,南京市將取消公費醫療制度,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全部參加職工醫保,實現機關事業人員和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一制度政策、統一參保繳費、統一繳費比例、統一待遇標準、統一經辦流程、統一醫療服務。
據介紹,目前南京有參加企業職工醫保人員330萬名,有約20萬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享受公費醫療。公費醫療制度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將和企業參保職工一樣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持卡就醫、購藥,按照職工醫保和大病醫療救助的相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待遇。同時,根據國家和江蘇省相關規定,各參保單位可在參加職工醫保外,另行建立單位補充醫療保險。
此前,江蘇省除南京以外的其他12個省轄市已取消公費醫療。
北京發展 2012年元旦開始,北京市22萬市級公費醫療人員被正式納入醫保,其中包括教師、醫生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公務員等,將可持社保卡就醫。2011年12月22日,北京市人社局發布《北京市“十二五”時期社會保障發展規劃》,根據這一規劃,5年內,城鎮居民醫保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將達到70%。
規劃提出,北京市將提高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機關事業單位離
退休費 ;逐步提高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水平。人社部門介紹,北京市計畫逐步縮小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三項醫保制度報銷比例差距,其中城鎮居民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將達到70%。
規劃還提出,穩步提高失業保險金、
工傷保險 待遇、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福利養老金 、優撫和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建設、收購各類政策性住房100萬套,發放租金補貼10萬戶。
逐步取消 1月18日電日前,北京市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市屬公務員、事業單位等約22萬人取消公費醫療,併入職工醫保。公務員醫療保障改革再度引發公眾關注。
記者從各地了解到,截至目前,內地31個省區市中,至少有24個已取消公費醫療,全部參加醫療保險。其他省份正在逐步取消公費醫療。
1998年1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要求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所有用人單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全部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此後,全國大部分地區根據檔案精神,陸續取消了公務員公費醫療,對在職和退休公務員(離休人員除外)實行醫療保險。山東、廣東、江西、江蘇、湖北等7地公務員尚未全部取消公費醫療。
其中,河北全省在職和退休的公務員全部加入醫療保險,2.8萬左右離休人員仍然享受公費醫療。
在山東省17個地市中,除濟南、煙臺尚未完全取消公費醫療外,其他15個地市都已經實現了全員參保。2012年,山東省計畫將省直機關公務人員和其他尚未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全部納入醫保範疇,具體方案還在調查研究中。
廣東絕大部分地市已完成了公費醫療制度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接軌。其中,深圳市公務員1992年就全部參加了職工醫保。雖然目前廣東省直、中央駐穗單位及廣州市公務員並未完成公費醫療與醫保接軌,但廣東省、廣州市相關職能部門均表示,公費醫療改革並沒有停頓。
江西省設區市和縣區基本都實行了醫保,只有省直機關和南昌市及所屬縣區還在實行公務員公費醫療。
在江蘇,除了南京市和省直機關外,其餘12個市全部將公務員納入醫療保險,取消了公費醫療。
湖北省省直機關公務員仍享受公費醫療。符合湖北省公費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規定的人員有:在職及離退休公務員、醫療統籌人員(享受公費醫療的在職人員年滿18周歲以下的獨生子女)。此外,還有數萬名湖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公費醫療。
另外,內蒙古、遼寧、安徽、福建、青海等省區,公務員在參加醫療保險的基礎上,還享受公務員醫療補助。
據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得了大病,醫保勝於公費醫療。由於公費醫療沒有實行大病統籌,也不享受社會醫療救助,在大病救治中,超出公費醫療目錄的材料、藥品、服務項目,要全部由個人承擔。
但門診和普通病種住院報銷比例,公費醫療高於醫保。
大多數被採訪的公務員普遍表示接受醫保,認為可以化解許多矛盾和問題,也避免了財政方面的入不敷出。有人說,“以醫療保險取代公費醫療是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