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

為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要求,根據自然資源部等5部門印發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和自然資源部統一部署,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4月23日
  • 實施時間:2020年4月23日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全文,印發的通知,解讀,

全文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懂全趨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統完整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要求,全面鋪開、分階段推進我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推動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支撐自然資源合理開發、有效保護和嚴格監管。
  (二)基本原則。堅持資源公有,即堅持自然資源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堅持物權法定,依法依規確定自然資源的物權種類和權利內容、自然資源資產產權主體和行使代表。堅持統籌兼顧,在新的自然資源管理體制和格局基礎上,與相關改革做好銜接。堅持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堅持發展和保護相統一,加快形成有利於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新空間格局。堅持先易後難,有序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三)工作目標。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首先對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和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全部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鴉坑奔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推進確權登記法治化,為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保護修復職責,提供基礎支撐和產權保障。
  二、工作任務
  (一)配合做好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省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局等部門,組織自然資源所在地的地級以上市、縣(市)人民政府按照自然資源部的要求配合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各市縣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配合做好自然資源權籍調查、界線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
  (二)做好省級和市縣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或委託市縣登記機構,開展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登記機構可以依據登記結果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各市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本級登記機構,按照《辦法》規定,並參照自然再贈艱盛資源部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和受上級委託開展登記之外的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可以頒發自然資源所有權證書,並向社會公開。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正式出台前,市縣登記機構可先行開展地籍調查等登簿前的相關工作,待資源清單正式出台後,再由具有登記管轄權的登記機構進行登簿。本方案中的工作任務及分工,可根據正式發布的資源清單進行調整。
  1.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依據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政策性文舉料件,直接利用全國國土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確定資源類型、分布,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判判葛量、質量、種類、分布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自然保護區籃剃員、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森林、濕地、荒地等,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作為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資源類型予以調查、記載。同一區域記憶體在多個自然保護地時,以自然保護地的最大範圍劃定登記單元。
  2.開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姜妹歡刪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政策性檔案,並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國家批准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其他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除水流源頭外,應儘量保持主要河流的生態功能完整性,可單獨劃定水流登記單元。
  3.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濕地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政策性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濕地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在自然保護地、水流、海域等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的濕地,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
  4.開展海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根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按照《辦法》和《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等制度規範明確的內容和程式,由省人民政府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確權登記或者組織省自然資源廳、市縣登記機構對我省海域開展確權登記。海域範圍內的自然保護地、濕地、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
  5.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依據礦產資源儲量統計庫,結合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資料庫和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清理結果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調查反映各類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探明儲量狀況,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政策性檔案。對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確權登記,探索採用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
  6.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本級登記機構依據《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原則上以土地所有權為基礎,按照國家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劃定登記單元,進行所有權確權登記。
  (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再單獨建設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並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土調查、專項調查信息實時關聯。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建立本級登記信息資料庫。自然資源部門與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服務於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啟動階段(2020年4月30日前)省自然資源廳制定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報自然資源部審核後,由省人民政府印發實施。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國家公園,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珠江等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海域,無居民海島,探明儲量的石油天然氣、貴重稀有礦產資源,重點國有林區等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根據本方案,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啟動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確定廣州、深圳、珠海、江門、湛江5個市作為試點地區,由試點地區自行選取部分區域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並於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自然資源廳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每年選擇一批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直接開展或委託市縣登記機構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地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並組織開展確權登記工作,基本完成本行政區域內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在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同時,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完成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資料庫的建設。
  (三)全面覆蓋階段(2023年及以後)在基本完成全省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自然資源廳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是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充分認識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對支撐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多部門合作的協調機制,明確任務要求,保障工作經費,落實責任分工。省自然資源廳要加強對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指導監督,完善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工作開展並督促落實。
  (二)強化協同配合。自然資源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與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基礎資料,現有資料不能滿足需要的,應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必要時可開展補充性調查;要加強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檢查,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提供環境保護規劃、特殊保護規定、審批資料等相關資料信息,配合開展登記單元劃定及單元內公共管制狀況核實等。水利部門負責提供河湖名錄、水利普查成果、水資源調查成果、河湖管理範圍界線、水利工程管理範圍界線、公共用途管制、特殊保護規定、審批資料等相關資料信息,配合開展水流登記單元劃定、調查以及成果審核、確認等。林業部門負責提供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批資料以及公共用途管制、特殊保護規定、規劃等相關資料信息,配合開展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劃定、調查以及成果審核、確認等。根據實際需要,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權提供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所需的相關資料信息,配合開展確權登記工作。
  三)落實資金保障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權籍調查、資料庫建設等工作經費,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別由省財政和市縣各級財政保障。
  (四)做好宣傳培訓。各地要全面準確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意義、工作進展與成效,加強工作經驗交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加大培訓力度,加強自然資源登記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印發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
粵府函〔2020〕72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自然資源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解讀

2020年4月23日,省政府正式印發了《廣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方案》的制定目的是什麼
  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自然資源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從2019年開始,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國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國全覆蓋,分階段完成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根據《辦法》有關要求,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本《方案》。
  二、《方案》的總體要求有哪些
  《方案》明確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統籌兼顧、發展和保護相統一,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堅持先易後難、有序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首先對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和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全部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四個邊界”,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
  三、《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務有哪些
  第一部分,對於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由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自然資源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共同配合做好自然資源權籍調查、界線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
  第二部分,對於省級和市縣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主要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或委託市縣登記機構對由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
  二是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本級登記機構,按照《辦法》規定,參照自然資源部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和受上級委託開展登記之外的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
  三是對於自然保護地、水流自然資源、濕地、海域、森林自然資源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主要自然資源,明確由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開展自然資源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資源的自然狀況和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
  四是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登記信息資料庫,加強信息共享,服務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四、《方案》的實施分為哪些步驟
  第一階段是2020年4月30日前,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制定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報自然資源部審核後,由省人民政府印發實施。
  第二階段是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配合自然資源部,對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海、無居民海島、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重點國有林區等自然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根據《方案》要求,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相關部門,細化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啟動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確定廣州、深圳、珠海、江門、湛江等5個地級以上市作為試點地區,並於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試點工作。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每年選擇一批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直接開展或委託市縣登記機構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並組織開展確權登記工作,基本完成本行政區域內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同步完成各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資料庫的建設。
  第三階段是2023年及以後,在基本完成全省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
  五、對貫徹落實《方案》有哪些要求
  《方案》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配合、落實資金保障、做好宣傳培訓等方面進行了部署安排。明確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是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求建立多部門合作的協調機制,明確任務要求,保障工作經費,落實責任分工,高效優質推進工作。
  1.開展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確權登記。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依據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設立、審批等資料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政策性檔案,直接利用全國國土調查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確定資源類型、分布,開展登記單元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範圍內各類自然資源的數量、質量、種類、分布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範圍內的森林、濕地、荒地等,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作為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資源類型予以調查、記載。同一區域記憶體在多個自然保護地時,以自然保護地的最大範圍劃定登記單元。
  2.開展江河湖泊等水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水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政策性檔案,並對承載水資源的土地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水流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國家批准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其他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內的水流自然資源,除水流源頭外,應儘量保持主要河流的生態功能完整性,可單獨劃定水流登記單元。
  3.開展濕地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依據國土調查和濕地資源專項調查結果劃定登記單元界線,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政策性檔案,並開展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濕地自然資源的範圍、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在自然保護地、水流、海域等自然資源登記單元內的濕地,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
  4.開展海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根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中央政府行使所有權和委託地方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按照《辦法》和《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操作指南(試行)》等制度規範明確的內容和程式,由省人民政府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確權登記或者組織省自然資源廳、市縣登記機構對我省海域開展確權登記。海域範圍內的自然保護地、濕地、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不再單獨劃定登記單元。
  5.開展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確權登記。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依據礦產資源儲量統計庫,結合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利用現狀調查資料庫和國家出資探明礦產地清理結果等劃定登記單元界線,調查反映各類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探明儲量狀況,收集整理國土空間規劃明確的用途、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護規定或政策性檔案。對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確權登記,探索採用三維登記模式,通過確權登記,明確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的數量、質量、範圍、種類、面積等自然狀況,所有權主體、所有權代表行使主體、所有權代理行使主體以及權利內容等權屬狀況,並關聯勘查、採礦許可證號等相關信息和公共管制要求。
  6.開展森林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本級登記機構依據《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尚未頒發林權權屬證書的森林資源,原則上以土地所有權為基礎,按照國家土地所有權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劃定登記單元,進行所有權確權登記。
  (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信息化建設。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不再單獨建設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統一使用全國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系統,實現自然資源登記信息的統一管理、實時共享,並與不動產登記信息、國土調查、專項調查信息實時關聯。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建立本級登記信息資料庫。自然資源部門與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服務於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啟動階段(2020年4月30日前)省自然資源廳制定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報自然資源部審核後,由省人民政府印發實施。
  (二)組織實施階段(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配合自然資源部,開展國家公園,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區、自然公園等自然保護地,珠江等大江大河大湖和跨境河流,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生態功能重要的濕地,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海域,無居民海島,探明儲量的石油天然氣、貴重稀有礦產資源,重點國有林區等自然資源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根據本方案,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啟動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確定廣州、深圳、珠海、江門、湛江5個市作為試點地區,由試點地區自行選取部分區域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並於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自然資源廳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每年選擇一批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直接開展或委託市縣登記機構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各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方案,制定本地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並組織開展確權登記工作,基本完成本行政區域內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在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同時,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要完成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資料庫的建設。
  (三)全面覆蓋階段(2023年及以後)在基本完成全省重點區域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自然資源廳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是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充分認識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對支撐生態文明建設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多部門合作的協調機制,明確任務要求,保障工作經費,落實責任分工。省自然資源廳要加強對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指導監督,完善制度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籌推進工作開展並督促落實。
  (二)強化協同配合。自然資源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與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要充分利用已有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基礎資料,現有資料不能滿足需要的,應積極研究解決辦法,必要時可開展補充性調查;要加強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檢查,確保基礎數據真實可靠、準確客觀。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提供環境保護規劃、特殊保護規定、審批資料等相關資料信息,配合開展登記單元劃定及單元內公共管制狀況核實等。水利部門負責提供河湖名錄、水利普查成果、水資源調查成果、河湖管理範圍界線、水利工程管理範圍界線、公共用途管制、特殊保護規定、審批資料等相關資料信息,配合開展水流登記單元劃定、調查以及成果審核、確認等。林業部門負責提供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批資料以及公共用途管制、特殊保護規定、規劃等相關資料信息,配合開展自然保護地登記單元劃定、調查以及成果審核、確認等。根據實際需要,其他有關部門根據職權提供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所需的相關資料信息,配合開展確權登記工作。
  三)落實資金保障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權籍調查、資料庫建設等工作經費,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別由省財政和市縣各級財政保障。
  (四)做好宣傳培訓。各地要全面準確宣傳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重要意義、工作進展與成效,加強工作經驗交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加大培訓力度,加強自然資源登記專業人才隊伍建設。

印發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的通知
粵府函〔2020〕72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廣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自然資源廳反映。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

解讀

2020年4月23日,省政府正式印發了《廣東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方案》的制定目的是什麼
  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自然資源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從2019年開始,利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全國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2023年以後,通過補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實現全國全覆蓋,分階段完成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根據《辦法》有關要求,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本《方案》。
  二、《方案》的總體要求有哪些
  《方案》明確了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堅持資源公有、物權法定、統籌兼顧、發展和保護相統一,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構建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制度體系,堅持先易後難、有序推進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國土調查成果和自然資源專項調查成果,首先對具有完整生態功能的自然生態空間和全民所有單項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逐步實現對全部國土空間內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逐步劃清“四個邊界”,即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
  三、《方案》提出的工作任務有哪些
  第一部分,對於自然資源部直接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由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相關部門,組織自然資源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共同配合做好自然資源權籍調查、界線核實、權屬爭議調處等相關工作。
  第二部分,對於省級和市縣開展的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主要做好四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廣東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或委託市縣登記機構對由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
  二是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本級登記機構,按照《辦法》規定,參照自然資源部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對本行政區域內除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直接開展和受上級委託開展登記之外的自然資源,開展統一確權登記。
  三是對於自然保護地、水流自然資源、濕地、海域、森林自然資源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主要自然資源,明確由登記機構組織技術力量開展自然資源權籍調查。通過確權登記明確自然資源的自然狀況和權屬狀況,並關聯公共管制要求。
  四是加強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成果的信息化管理,建立登記信息資料庫,加強信息共享,服務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有效監管。
  四、《方案》的實施分為哪些步驟
  第一階段是2020年4月30日前,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制定全省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總體工作方案,報自然資源部審核後,由省人民政府印發實施。
  第二階段是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配合自然資源部,對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國家公園、自然保護地、江河湖海、無居民海島、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重點國有林區等自然資源進行統一確權登記。根據《方案》要求,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會同相關部門,細化制定相關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畫,啟動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
  確定廣州、深圳、珠海、江門、湛江等5個地級以上市作為試點地區,並於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試點工作。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根據省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資源清單,每年選擇一批重要自然生態空間和單項自然資源直接開展或委託市縣登記機構開展統一確權登記。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實施方案,並組織開展確權登記工作,基本完成本行政區域內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同步完成各級自然資源確權登記資料庫的建設。
  第三階段是2023年及以後,在基本完成全省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基礎上,適時啟動非重點區域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工作,最終實現全省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全覆蓋。
  五、對貫徹落實《方案》有哪些要求
  《方案》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同配合、落實資金保障、做好宣傳培訓等方面進行了部署安排。明確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和各市縣人民政府是組織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求建立多部門合作的協調機制,明確任務要求,保障工作經費,落實責任分工,高效優質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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