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2020年12月,《廣東省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經廣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轉發全省執行。《工作方案》提出,要堅決糾正各類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依法保障不同所有制、內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 發布單位:廣東省人民政府
  • 通過日期:2020年12月
發展歷程,方案解讀,

發展歷程

2020年12月,《廣東省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經廣東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轉發全省執行。《工作方案》提出,要堅決糾正各類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依法保障不同所有制、內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

方案解讀

《工作方案》提出,至2021年底逐步形成採購主體職責清晰、交易規則科學高效、監管機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備、法律制度完善、技術支撐先進的現代化政府採購制度。
《工作方案》要求,聚焦最佳化營商環境,通過降低交易成本、放開市場競爭、線上辦理業務、強化信用支撐,激發市場主體參與政府採購活力。堅決清理政府採購領域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依法保障不同所有制、內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活動。保障在中國境內註冊企業都能公平參與政府採購,中國的政府採購對內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保證各類企業公平獲得政府採購信息,全省政府採購信息將統一通過廣東省政府採購網發布等。
此外,進一步簡化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探索對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建立“承諾+信用管理”的準入管理制度。建立公正的供應商救濟制度和完善的政府採購監督制約機制,依法保障供應商的合法權益。
《工作方案》還提出要發揮政府採購對實現社會經濟政策目標的促進作用,包括支持創新、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採購政策,推進綠色環保及循環利用資源、對貧困地區農產品扶持等方面的採購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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