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2021年,《廣州市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印發實施。作為廣州市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廣東省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粵辦發〔2020〕41號)的具體舉措,《實施方案》是進一步減輕民眾就醫負擔、增進民生福祉、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大制度安排。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
修訂信息,內容解讀,

修訂信息

2021年,《廣州市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正式印發實施。

內容解讀

四個機制 兩項支撐 多措並舉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實施方案》全面部署我市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工作,由總體要求、主要措施、組織保障三部分組成,共8章22個改革舉措。《實施方案》提出,要健全完善公平適度的待遇保障機制、健全穩健可持續的籌資運行機制、完善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機制,並在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最佳化醫療保障公共管理服務等方面進行部署。
  聚焦本市實際 提出五大創新舉措
  一是落實落細待遇保障制度措施和試點創新工作。深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推進“政府指導、商業運作”的“穗歲康”商業補充健康保險試點;加快建立常態化、制度化的重大疫情醫療保障應急機制。
  二是深入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創新。支持本地中藥飲片、醫院製劑、民族藥增補納入廣東省醫保藥品目錄,支持本地創新藥品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深化國家區域點數法總額預算和按病種分值付費試點(DIP),完善以價值為導向、透明高效、多方協商的按病種分值付費制度體系,充分發揮醫保基金戰略性購買作用;探索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促進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
  三是積極開展基金監管體制實踐探索。開展行政委託執法,實施廣州市醫療保障基金綜合監管聯席會議制度;鞏固國家智慧型監控示範點建設成果;推動建立醫療保障信用體系,探索醫保領域失信聯合懲戒制度。
  四是積極探索聯合集團採購模式及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健全政府組織、聯盟採購、平台操作的集團採購工作機制;支持醫療服務價格重點體現技術勞務價值,支持適度向護理科、中醫科、兒科、老年科、精神科等緊缺學科傾斜,支持創新技術、中醫藥醫療服務新增項目申報受理;探索“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落地。
  五是持續推進醫保治理創新。試點廣州市就醫信用無感支付;加快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廣州都市圈等跨區域醫保管理協作機制和異地就醫監管協調機制。
  下一步,市醫保局將繼續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做好宣傳發動,會同市相關部門積極推進各項任務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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