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推進藥品集團採購實施方案

為推進藥品供應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降低我市醫療機構藥品採購成本,減輕民眾用藥負擔,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公立醫療機構綜合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8〕5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落實的通知》(粵府辦〔2019〕7號)、《關於加強全省藥品集團採購工作調度的通知》(粵醫保發〔2018〕2號)、《清遠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遠市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13號)、《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平台選擇方案的通知》(清府辦〔2019〕1號)、《關於落實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清改辦〔2019〕2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清遠市推進藥品集團採購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2019年12月30日
  • 發布單位: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落實好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廣藥品集團採購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藥品集團採購降藥價、保供應的靈活便捷優勢作用,完善我市藥品供應制度,逐步減輕人民民眾用藥負擔。
(一)全盤謀劃,整體推進。在市政府統一部署下,實施藥品集團採購模式(GPO)。有關職能部門依法依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保障藥品質量和供應。
(二)明確醫療機構藥品採購主體資格。參與藥品集團採購的醫療機構按照“質優價廉,確保供應”原則,依照醫療保障主管部門的工作指引,在平台進行交易。
(三)明確藥品生產企業供應權。藥品生產企業可在我市選擇的交易平台上向我市醫療機構供應藥品。
(四)在平台確定的配送企業中選擇配送能力強的配送企業作為清遠地區主要配送企業,相對集約配送企業。鼓勵清遠本地和外地符合資質的藥品配送企業積極參與清遠地區的藥品配送。
(五)確保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發揮“網際網路+醫藥”在藥品採購中的作用,確保藥品供應價格、質量層次等公開透明。
二、工作目標
(一)提升藥品供應保障能力。推進藥品供應保障的市場化、集約化、智慧型化、陽光化水平提升,進一步提升常用低價藥、婦兒專科藥、急救搶救藥、基礎輸液、國家醫保談判藥、市場短缺藥品和邊遠山區基層醫療機構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二)降低藥品採購價格,促進合理用藥。實施集團採購後,全市參與集團採購的醫療機構藥品採購總費用同比下降達到預期目標,進一步減輕人民民眾醫藥費用負擔。
(三)加強藥品集團採購廉政風險防控。通過最佳化醫療機構的藥品採購、配送途徑,規範藥品購銷秩序,在醫藥購銷領域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三、實施對象
全市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須參與藥品集團採購。鼓勵民營醫療機構積極參與。
四、工作措施
(一)實行藥品集團採購模式(GPO:以市為單位在藥品集團採購交易平台集中帶量採購)。
1.確定清遠市的藥品集團採購指導目錄。
結合上一年度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總量和總金額排名前80%以內的藥品臨床用藥實際情況和藥品集團採購交易主平台的採購目錄,堅持需求導向、科學合理、公平公正原則,兼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用藥需求,確定符合我市醫療機構實際用藥需求的藥品集團採購指導目錄,藥品集團採購指導目錄應當明確到具體通用名、劑型、規格,實行動態管理。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指導目錄由專家組提出初步意見後,報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原則上藥品集團採購指導目錄每年調整一次。
(1)組建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指導目錄專家庫,市直屬醫療機構專家由醫療機構向清遠市醫療保障局推薦,縣(市、區)屬醫療機構專家由當地醫療保障局確定後向清遠市醫療保障局推薦。
(2)成立專家組
從藥品集團採購指導目錄專家庫按比例隨機抽取專家成立專家組。市直醫療機構按醫療機構組別各抽取1人,縣(市、區)醫療機構將同類性質的作為一個組別,按組別各抽取2人,某組別人數只有1人時,不一定抽取,總人數為單數。
專家組組長1名從清遠市人民醫院推薦的專家中產生,副組長4名從清遠市中醫院清遠市婦幼保健院各抽取1名、各縣(市、區)人民醫院的專家中共抽取2名,具體人選由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確定。
專家組組長和副組長應具備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講政治、熟悉藥事管理、職稱較高、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現任醫療機構中層以上幹部。
2.選定藥品集團採購交易主平台
專家組從廣州交易平台和省交易平台中選擇其中一個平台為我市藥品集團採購主平台(簡稱主平台),另一個交易平台作為特定條件下的輔助交易平台(簡稱輔助平台)。選擇廣州平台為主平台的,引導推動醫療機構與廣州交易平台遴選產生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建立藥品採購和配送協同機制,確保藥品質量可靠、價格合理、供應及時;選擇省交易平台為主平台的,在平台開設“清遠專區”,在省藥品交易辦法框架下創新清遠地區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採購模式,全市醫療機構在“清遠專區”上帶量採購完成最終交易。
清遠市的藥品集團採購主平台的確定:
(1)組建遴選藥品集團採購交易主平台專家庫,專家庫成員由各醫療機構分管領導、藥品採購人員、藥師等專家組成,市直屬醫療機構專家由醫療機構向清遠市醫療保障局推薦,縣(市、區)屬醫療機構專家由當地醫療保障局確定後向清遠市醫療保障局推薦。
(2)成立專家組
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從清遠市人民醫院的專家中選定組長1名,副組長4名從清遠市中醫院和清遠市婦幼保健院各抽取1名、各縣(市、區)人民醫院的專家中共抽取2名。組長和副組長應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講政治、熟悉藥事管理、有較強組織管理能力,現任單位領導或單位管理骨幹;成員按比例隨機抽取(從清遠市第三人民醫院、清遠市慢性病防治醫院和各縣(市、區)專家中各隨機抽取1人);專家組總人數為單數。
藥品集團採購主平台的確定由專家組提出意見,最終由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3.醫療機構按照醫療保障部門工作指引,原則上不允許單獨議價,在選定的交易平台上採購藥品,保證藥品供應和降價目標實現。
(1)鼓勵醫療機構建立有利於醫聯體(醫共體)建設發展的藥品集團採購機制。醫聯體(醫共體)自主統籌確立內部各醫療機構的藥品採購工作,支持醫聯體(醫共體)在採購平台上以醫聯體(醫共體)為單位進行採購。
(2)運用多種調節手段,推動藥品配送企業做好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配送、提高基層醫療藥品保障水平。
(3)主平台藥品無法滿足臨床需要的,各醫療機構在特定條件下可在輔助平台採購或線下備案採購,線下備案採購原則上不能超過全年採購金額的3%。放射性藥品、醫療機構製劑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等應急情況下應急採購的金額不受備案採購金額比例限制。對於前述情況而確需議價的,委託平台選定的第三方進行議價,經議價的採購情況必須按規定備案。
4.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
組建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機構,在完成組建之前,清遠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藥品集團採購工作的日常經辦管理。
5.選擇藥品配送企業。
(1)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託藥品集團採購主平台接受藥品配送企業自願配送清遠地區報名申請。
(2)經主平台確認符合條件的藥品配送企業與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機構簽訂協定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同時向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機構提交保障供應資料,資料內容包括企業規模、供應配送服務能力、供應保障儲備能力、質量安全管理能力等,同時自願作出違約的懲戒措施並提出履約的擔保條件(保證金或銀行保函)。
(3)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藥品配送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把關後予以公布,供各醫療機構選擇。
(4)醫療機構與其選擇的配送企業確立委託關係,實施集團採購前,醫療機構原則上應在2個月內對原有的藥品購銷契約進行處理。
(5)鼓勵以縣(市、區)為單位集約選擇配送公司。
(二)保障藥品供應和藥款支付。
藥品配送企業向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機構提交保證金或銀行保函(保證金或銀行保函額度以能夠支付違約賠償金為參考額度)作為藥品供應和及時配送的最關鍵保障;清遠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預付周轉金用於醫療機構採購藥品;醫療機構選擇擔保銀行作為及時支付藥款的保證。
1.選取藥品集團採購支付的擔保銀行。
(1)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機構接受清遠市有關銀行作為藥品集團採購支付擔保銀行的申請,並根據銀行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承諾的優惠條件初步選取目標銀行作為藥品集團採購支付的擔保銀行,報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後,交各醫療機構自行選擇。
(2)醫療機構根據目標銀行所提供的優惠條款,結合自身實際,自主決定與銀行、藥品配送企業簽訂三方協定,以保障藥品供應和及時配送並確保及時支付藥款。醫療機構未按時結算藥款的,由擔保銀行代支付。
2.建立藥品採購周轉金和結算制度。
(1)醫療機構與擔保銀行、藥品配送企業(已提交保證金或銀行保函)簽訂三方協定的,可向清遠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藥品採購周轉金,沒有簽訂三方協定的醫療機構不能申請周轉金。
(2)符合申請條件的醫療機構,於每年3月底前由清遠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上一個年度醫療保險住院統籌基金結算總額預付一個月周轉金用於藥品採購(統籌基金結算總額÷12)。每年第四季度,由清遠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當年月度住院結算統籌基金已預付月數和累計金額,相應減少預付月數或金額。醫療保險住院費用年終清算時,藥品採購周轉金納入當年已預付總額合併進行清算。
(3)新增醫療機構從簽訂《清遠市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定》一年後按規定申請藥品採購周轉金。
3.參與我市藥品集團採購醫療機構支付藥款時限以醫療機構確認驗收藥品起計算,最長不超過3個月。鼓勵醫療機構提前支付藥款。
(三)強化集團採購風險管控,保障藥品供應安全與質量。
1.通過交易平台獲取相關監管信息,開展採購信息分析,定期實施價格比對,確保採購“質優價廉”藥品。
2.加強對集團採購藥品質量的監督,確保藥品供應及時、質量安全。健全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對未按照契約規定及時供應藥品,或者所供應藥品出現質量安全問題,造成嚴重醫藥安全事件或不良社會影響的企業,根據監管協定,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進行處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質量和供應問題的藥品經營企業應承擔藥品替換產生的額外費用,否則將被視為失信行為,相關失信企業所有產品兩年內不得參加清遠範圍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
(四)建立醫療機構年度考核制度。醫療機構執行本方案的情況列入醫療保險基金年終清算考核和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考核。
(五)部門職責。
清遠市醫療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並對醫療機構藥品採購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評估,適時調整工作方案;
清遠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督促醫療機構落實藥品集團採購政策;對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情況進行監管;建立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
清遠市財政局負責醫保資金監管,按照藥品集團採購資金需求在醫保基金結算框架內進行保障;
清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職責負責對藥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協助推進藥品流通配送改革;
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機構負責藥品集團採購的具體實施和日常經辦管理工作,承擔清遠市醫療保障局交辦的藥品集團採購相關工作。
五、組織實施安排
(一)準備階段(此方案印發後兩個月內)。組建專家庫,成立專家組,選定藥品採購平台,確定清遠市藥品採購指導目錄,落實擔保銀行。召開醫療機構動員大會,組織醫療機構和配送企業參加培訓。
(二)啟動階段(此方案印發後三個月內)。匯總參與藥品集團採購的醫療機構名單,醫療機構和配送企業在規定時間內登錄GPO平台並完成註冊登記和報名。
(三)實施階段。根據平台提供的資料清單,收集各醫療機構相關資料,交平台製作U盾,醫療機構開始上線採購,醫療機構從清遠地區供貨目錄中選取本院擬採購藥品,同時選擇配送企業,選擇擔保銀行,簽訂相關協定。清遠市醫療保障局、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機構利用平台監管權對醫療機構的採購數據實施監管。
(四)總結反饋階段。方案實施半年後,對上階段實施藥品集團採購情況、藥品集團採購組織議價成效和藥品配送企業供貨情況進行考核評價,並對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進行總體評估。全面梳理在藥品集團採購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匯總並督促有關單位及時整改,檢查藥品交易政策和規章制度貫徹落實情況;依法依規調查處理藥品集團採購中違法違規問題。
六、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管理我市醫療機構藥品集團採購行為,定期對全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及平台服務能力進行評估;協調處理醫療機構在藥品集團採購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保障藥品及時供應,定期對配送企業的配送能力和服務質量進行綜合評價。
(二)加強監督管理。建立藥品供應和採購監管制度,加強對藥品採購工作的監管,確保各項措施落實,保障藥品供應以及質量安全。對疑似違規採購或線下備案採購超過標準的單位,報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並組織相關部門調查,視情節輕重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責任並進行通報。定期開展績效評估,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不斷完善改革方案及措施。
(三)加大宣傳引導。市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政策 解讀和宣傳引導,廣泛動員醫藥生產經營企業、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積極參與、支持藥品集團採購工作,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氛圍。
(四)加強督導評估。建立健全藥品集團採購實施的督導評估制度,充分發揮第三方評估作用,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施情況評估結果及時完善、調整藥品集團採購相關政策。

印發的通知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遠市推進藥品集團採購實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辦〔2019〕29號
清遠高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清遠市推進藥品集團採購實施方案》已經七屆第45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醫保局反映。
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政策解讀

為推進我市藥品供應保障制度改革,完善藥品集中採購工作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由市醫療保障局牽頭組織《清遠市推進藥品集團採購實施方案》(下稱《方案》)的起草工作。《方案》已起草完畢,現就有關情況作解讀:
一、起草背景
2019年2月市政府印發了《清遠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遠市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13號),明確提出“改革完善醫藥集中採購制度。堅持集中帶量採購原則,合理管控藥品、醫用耗材價格。探索以市為單位選擇廣州或深圳藥品交易平台實行採購。”2019年6月清遠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關於落實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清改辦〔2019〕2號),明確提出“推進藥品集團採購改革,構建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專家遴選、帶量談判的藥品集團採購新模式。”根據上述檔案要求,達到保供應、降藥價、促廉政目的,以減輕人民民眾用藥費用負擔,降低我市醫療機構藥品採購成本,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推進我市醫療機構藥品集團採購工作,制定方案。
二、制定檔案依據
(一)《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深化公立醫療機構綜合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8〕52號)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落實的通知》(粵府辦〔2019〕7號)
(三)《關於加強全省藥品集團採購工作調度的通知》(粵醫保發〔2018〕2號)
(四)《清遠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清遠市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清府〔2019〕13號)
(五)《清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平台選擇方案的通知》(清府辦〔2019〕1 號)
(六)《關於落實2019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清改辦〔2019〕2號)
(七)《國家醫療保障局等九部門關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範圍實施意見》(醫保發〔2019〕56號)
三、制定的目的
(一)提升藥品供應保障能力。推進藥品供應保障的市場化、集約化、智慧型化、陽光化水平提升,進一步提升常用低價藥、婦兒專科藥、急救搶救藥、基礎輸液、國家醫保談判藥、市場短缺藥品和邊遠山區基層醫療機構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二)降低藥品採購價格,促進合理用藥。實施集團採購後,全市參與集團採購的醫療機構藥品採購總費用同比下降達到預期目標,進一步減輕人民民眾醫藥費用負擔。
(三)加強藥品集團採購廉政風險防控。通過最佳化醫療機構的藥品採購、配送途徑,規範藥品購銷秩序,在醫藥購銷領域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四、主要內容
1.實施對象:全市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須參與藥品集團採購。鼓勵民營醫療機構積極參與。
2.選定藥品集團採購交易主平台。專家組從廣州交易平台和省交易平台中選擇其中一個平台為我市藥品集團採購主平台(簡稱主平台),另一個交易平台作為特定條件下的輔助交易平台(簡稱輔助平台)。
3.確定清遠市的藥品集團採購指導目錄。結合上一年度全市公立醫療機構藥品採購總量和總金額排名前80%以內的藥品臨床用藥實際情況和藥品集團採購交易主平台的採購目錄,確定符合我市醫療機構實際用藥需求的藥品集團採購指導目錄。
4.醫療機構按照醫療保障部門工作指引,原則上不允許單獨議價,在選定的交易平台上採購藥品,保證藥品供應和降價目標實現。
5.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組建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機構,在完成組建之前,清遠市醫療保障局負責藥品集團採購工作的日常經辦管理。
6.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藥品配送企業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把關後予以公布,供各醫療機構選擇。
7.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經辦機構接受清遠市有關銀行作為藥品集團採購支付擔保銀行的申請,並根據銀行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承諾的優惠條件初步選取目標銀行作為藥品集團採購支付的擔保銀行,報清遠市藥品集團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後,交各醫療機構自行選擇,擔保銀行代超過付款期的醫療機構支付藥款,醫療機構選擇擔保銀行作為及時支付藥款的保證。清遠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對與擔保銀行和已承諾提交保證金(或保函)藥品配送企業簽訂三方協定的醫療機構預付周轉金用於採購藥品。
8.加強對集團採購藥品質量的監督,確保藥品供應及時、質量安全。健全藥品生產經營企業誠信體系,對未按照契約規定及時供應藥品,或者所供應藥品出現質量安全問題,造成嚴重醫藥安全事件或不良社會影響的企業,根據監管協定,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進行處理,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現質量和供應問題的藥品經營企業應承擔藥品替換產生的額外費用,否則將被視為失信行為,相關失信企業所有產品兩年內不得參加清遠範圍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
五、政策亮點
《清遠市推進藥品集團採購實施方案》推進我市藥品集團採購改革,構建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專家遴選、帶量談判的藥品集團採購新模式。達到保供應、降藥價、促廉政目的,以減輕人民民眾用藥費用負擔,降低我市醫療機構藥品採購成本,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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