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81902
【發布文號】粵府辦[1996]11號
【發布日期】1996-01-31
【生效日期】1996-01-3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省社會保險管理體制的通知
(粵府辦〔1996〕11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有關單位:
1992年以來,我省對社會保險管理體制進行了改革,逐步建立了統一的社會保險制度,對推進我省社會保險事業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為把我省的社會保險事業繼續向前推進,省人民政府決定進一步調整我省社會保險管理體制。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更名為省社會保險管理局,賦予其行政管理職能,統一負責全省社會保險行政及基金管理工作。
二、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的行政職能和基金營運要嚴格分開運作,同時成立由政府代表、機關事業單位代表、企業代表、工會代表和離退休人員代表組成的省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非常設機構),加強對社會保險的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和基金管理工作的監督。監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省財政廳,與有關處合署,負責日常工作。
三、暫時保留省社會保險委員會,由盧瑞華常務副省長任主任,鐘啟權副省長任副主任。社保委辦公室改設在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的主要領導任主任,省體改委、勞動廳、人事廳、民政廳等單位指派一名負責人任副主任。辦公室主要對提交社保委討論的重大問題初步進行調研和協調,不處理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的日常事務。
廣東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九九六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