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省長副省長分工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人員變動和工作需要,省政府對部分副省長的分工作了調整,現將調整後的省長、副省長分工通知如下:?
黃 華 華 省長: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黃龍雲副省長:常務副省長,分管省政府機關、發展改革、國有資產、財政、審計、稅務、糧食、發展研究中心、重點項目工作。
肖志恆副省長:分管人事、編制、監察、勞動、社會保險、統計、物價、法制、文史、參事、檔案、地方志工作。
李容根副省長:分管農口、供銷社、公安、司法、打私、民政、人民武裝工作。
雷於藍副省長:分管文化、衛生、人口計生、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民族、宗教、婦女、兒童工作。
宋 海副省長:分管科技、教育、金融、智慧財產權工作。
佟 星副省長:分管工業、交通、通信、內貿、信息化、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安全生產工作。
林木聲副省長:分管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國土資源、人防、工商管理、體育、核應急工作。
萬慶良副省長:分管外經貿、口岸、旅遊、僑務、外事、粵港澳合作、對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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