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規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規定
- 地點:廣東省
《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規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法規。
政府規章以省人民政府令形式公布。第十二條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規定》(粵府辦〔2014〕30號)同時廢止。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審查聽取意見工作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政府立法聽取意見工作規定》(粵府辦〔2014〕30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人民政府規章立項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政府規章立項工作,增強立法計畫項目編制工作的科學性、民主性,更好地服務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工作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工作規定》(粵府辦〔2014〕30號)同時廢止。
第十條 政府規章實施滿3年的,應當按照《廣東省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規定》進行評估,立法後評估報告建議修改或者廢止的,應當進行修改或者廢止。政府規章自施行之日起5年內未進行立法後評估的,應當進行清理。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為使省人民政府制定規章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廣東省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省人民政府制定和批准的規定、辦法、實施細則...
廣東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八日 檔案內容 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規章規定 第一條為使省人民政府制定規章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廣東省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下稱《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所制定的規則。 [1] 該《規則》共分總則、組成人員職責、全面正確...
規定發布 《廣東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 已經 2020 年 6月17日十三屆廣東省人民政府102 次常務會議通過, 現予發布, 自 2020年 9 月 1 日起施行。2020 年 7 月29日 規定全文 廣東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則 ...
廣東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
(1992年6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92)65號發布)第一條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加強對我省規範性檔案的監督和管理,根據國務院《法規規章備案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的適用範圍是,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十五、廣東省節約用水辦法(2017年6月7日粵府令第240號公布)修改內容:(一)將第五條第一款中的“制訂節約用水標準”修改為“擬訂節約用水地方標準”。第二款修改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工業節水的有關工...
除對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規範性檔案作出具體規定外,規範性檔案涉及《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省政府令第183號)、《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諮詢論證辦法(試行)》(粵府辦〔2012〕37號)所述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應按...
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67號)《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1997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2日 具體內容 ...
廣東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省長負責制。廣東省人民政府成立於1949年11月6日,...
1.將第二條第二款修改為:“本規定所稱政府規章,包括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以及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2.將第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中的“較大市”修改為“地級以上市”。九、廣東省政府規章清理工作規定(2009...
《廣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經2014年12月3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39次常務會議通過,2015年2月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7號公布。該《規定》共28條,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07號 《廣東省政府...
《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實施行政處罰規定》已經1997年7月2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八屆12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省長 盧瑞華 一九九七年八月十一日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實施行政處罰規定具體內容 編輯 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實施...
廣東省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統稱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審批,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行政審批,包括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保留的行政審批...
該《規定》共21條,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2012年9月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171號發布的《廣東省政府參事工作規定》予以廢止。政府令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17號 《廣東省政府參事工作規定》已經2015年7月30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53...
(六)負責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事務。承辦省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及省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法律顧問事務,代理省人民政府民事訴訟事務。(七)指導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清理、編纂工作,指導開展...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現將《廣東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分級審批管理規定》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反映。廣東省人民政府 二...
第六十條 港、澳、台地區人員或外國人來我省開設醫療機構,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第六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6月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的《廣東省個體醫生和聯合醫療機構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廣東省醫療機構管理實施辦法》由廣東省人民政府於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七日頒布並執行的地方性法規。檔案信息 【發布單位】81902 【發布文號】粵府[1995]102號 【發布日期】1995-12-07 【生效日期】1995-12-07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
第三條 《行政執法證》的申領、核發、製作、使用及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四條 《行政執法證》由省人民政府統一制發,加蓋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件專用章;省人民政府法制機構負責《行政執法證》的核發及使用的監督工作。
現將《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2001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決定》予以公布。二00二年四月四日 自1991年、1997年對建國以來的省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兩次全面清理以來,客觀情況又發生了很大變化。為了適應改革開放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規章設定罰款限額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廣東省進口木材驗收及監督管理試行辦法》等16項規章,現予公布,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後的《廣東省進口木材...
《廣東省行政處罰聽證程式實施辦法》於1999年11年15日由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54號頒布,2018年1月23日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號修改。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處罰聽證程式,保障和監督本省各級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保護...
三是正式實施執法工作。鎮街執法人員持省人民政府統一制發的《廣東省人民政府行政執法證》執法,嚴格依照法定程式履行職責。四、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是什麼 《公告》提出要嚴格執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
《廣東省種畜禽管理實施辦法》是1997年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檔案發布 廣東省人民政府令 (第27號)《廣東省種畜禽管理實施辦法》已經1997年9月1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八屆12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7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