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工作規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法規。
《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工作規定》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法規。
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工作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起草工作機制,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和《廣東省地方立法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省...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法規規章起草審查聽取意見工作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二十條 本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政府立法聽取意見工作規定》(粵府辦〔2014〕30號)同時廢止。
政府規章以省人民政府令形式公布。第十二條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可以參照本規定執行。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規定》(粵府辦〔2014〕30號)同時廢止。
為使省人民政府制定規章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廣東省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省人民政府制定和批准的規定、辦法、實施細則...
廣東省人民政府規章立項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範省人民政府規章立項工作,增強立法計畫項目編制工作的科學性、民主性,更好地服務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八月十八日 檔案內容 廣東省人民政府制定規章規定 第一條為使省人民政府制定規章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廣東省制定地方性法規規定》(...
《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下稱《規則》),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所制定的規則。 [1] 該《規則》共分總則、組成人員職責、全面正確...
第十條 政府規章實施滿3年的,應當按照《廣東省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規定》進行評估,立法後評估報告建議修改或者廢止的,應當進行修改或者廢止。政府規章自施行之日起5年內未進行立法後評估的,應當進行清理。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各級行政機關制定發布內部工作制度、技術操作規程,對具體事項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以及對其直接管理的事業單位人事、財務、外事等事項制定檔案不適用本規定。制定與實施 《廣東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經2004年12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
廣東省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是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每屆任期五年,實行省長負責制。廣東省人民政府成立於1949年11月6日,...
十五、廣東省節約用水辦法(2017年6月7日粵府令第240號公布)修改內容:(一)將第五條第一款中的“制訂節約用水標準”修改為“擬訂節約用水地方標準”。第二款修改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工業節水的有關工...
評估程式按照《廣東省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27號)執行。第五十條 市政府法制機構應當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對規章進行清理,程式按照《廣東省政府規章清理工作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8號)執行。第七章 附 則...
(1992年6月6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92)65號發布)第一條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加強對我省規範性檔案的監督和管理,根據國務院《法規規章備案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的適用範圍是,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1.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起草工作按照法定許可權和法定程式進行,條文內容不與上位法相牴觸。2.推行立法工作者、實際工作者和專家學者相結合的法規、規章起草工作機制,加強立法必要性、可行性論證和成本效益分析,立法內容明確具體,制度安排...
本規定所稱政府規章,包括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以及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以下統稱較大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第三條 政府規章的制定機關應當加強對立法後評估工作的領導和監督,並提供必要的人員、經費等保障。
除對實施法律、法規、規章或者上級規範性檔案作出具體規定外,規範性檔案涉及《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定》(省政府令第183號)、《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諮詢論證辦法(試行)》(粵府辦〔2012〕37號)所述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應按...
1.將第二條第二款修改為:“本規定所稱政府規章,包括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以及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2.將第四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中的“較大市”修改為“地級以上市”。九、廣東省政府規章清理工作規定(2009...
廣東省人民政府1996年規章制定計畫(71項)序號 規 章 名 稱 起草單位 報送時間 1 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方案 省社保局 三季度 2 廣東省名人檔案管理辦法 省檔案局 一季度 3 廣東省鄉鎮檔案管理辦法 省檔案局 ...
受理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複議申請,承辦行政複議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起草、傳送行政複議文書,依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對有關行政機關違反行政複議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處理建議。(七)行政複議二處。代理省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務,承辦向省...
參考資料 1. 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 2. 領導分工 .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引用日期2012-11-29] 3. 領導分工 .廣東金融辦[引用日期2016-09-21]...
廣東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職責調整 加強統籌協調有關部門 主要職責 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 目錄 1 主要職責 2 內設機構 3 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編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
根據《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六條和《肇慶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制定政府規章程式規定》第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等有關規定。同時參照《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立項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法規規章審查工作規定》。
為適應廣州市經濟社會發展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需要,規範廣州市公共服務類地方標準的制定和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推進廣東先進標準體系建設的意見》(粵府〔2016〕...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查詢方式 在廣東統計信息網提供以下方式:1.目錄導航式查詢:點擊目錄中相應的信息目錄類別,可查詢相關...
省政府授權省國資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根據省委決定,省國資委成立黨委,履行省委規定的職責。 省國資委的監管範圍是省屬經營性國有資產(不含金融性國有資產,下同)。單位簡介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廣東省...
稽查局是廣東省地方稅務局主管稅務稽查工作的直屬行政單位。主要職責是:協助配合上級部門起草稅務稽查地方法規、規章草案及規範性檔案;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與調查等有關事項並提出處理意見;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稅收整治;指導、...
柯國洪,副巡視員,協助分管競技體育、足球改革工作。(以上內容均來自“廣東省體育局”官方網站)信息公開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體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下稱規範性檔案)監督管理工作,維護法制統一、保證政令暢通、促進依法行政,保障規範性檔案合法有效,根據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廣東省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府直屬各單位:現將《廣東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規定》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十月十二日 廣東省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我省...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粵發〔2009〕8號),設立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為協助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日常工作的機構。中文名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地點 廣東省 文獻 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