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

為妥善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按照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修訂單的函》(川重污染天氣應急辦〔2018〕34號)等檔案要求,在《廣安市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基礎上修訂形成本預案。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適用範圍
本市轄區內出現或可能出現重污染天氣時的應急處置。
二、預警分級
根據重污染天氣的形成特點,按照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預警分級統一划分為三個等級,由低戰朽辯到高順序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採用細顆粒物(PM2.5)濃度和空氣品質指數日均值(按連續24小時計,可跨自然日)為判別依據,以PM2.5濃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和AQI>200持續時間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不超過36小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統計,從高級別啟動預警。
當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含我市在內的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後,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啟動與省重污染天氣指揮部相應級別的預警信息。
黃色預警:預測PM2.5濃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將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預測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日均值>200將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PM2.5濃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將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PM2.5濃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將持續24小時及以上;預測AQI(除PM2.5以外的其他污染)日均值>200將持續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姜歸續48小時及以上;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三、應急回響措施
黃色、橙色、紅色預警分別對應Ⅲ級應急回響、Ⅱ級應急回響、Ⅰ級應急回響。應急回響措施的內容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倡議性減排措施和強制性減排措施。當預測日均值>200持續1天時,應隨空氣品質預報信息發布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
(一)Ⅲ級回響措施。
1. 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確需外出儘量採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減少或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建議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體育部門協調幼稚園、中國小校取消戶外活動道婆拜。
(4)衛生計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 倡議性減排措施。
(1)公眾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夏季空調溫度調高1—2攝氏度,冬季調低1—2攝氏度。
(3)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4)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減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
(5)加擔霉店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揚塵控制力度。
(6)拒絕露天燒烤。
(7)有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3. 強制性蘭妹棕茅減排措施。
(1)列入限產、錯峰生產名單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工業企業限產減排措施和錯峰生產計畫執行,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達到10%以上;各類工業企業牛剃檔束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須進行全覆蓋防塵處理;全市所有砂石廠(場)停止生產運行;加強環境執法檢查,對環境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罰。
(2)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實行貨運車輛及國一、國二排放標準的汽油和柴油車輛限行限時措施;對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限時限區域通行;城市主城區內禁止使用非道路工程機械和車輛;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和擴大公車路線;加強銷售和生產領域的汽油、柴油品質監管,從源頭上截斷劣質汽油、柴油的使用。
(3)增加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道路、行道樹、綠化帶沖洗除塵頻次,每天至少進行2次全面沖洗作業。
(4)城市主城區停止室外產生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的噴塗、粉刷、切割、建築拆除作業;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多幾淋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等);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管理和執法檢查,在重點施工場地周邊片區增加現場巡查監管頻次,增加出勤人數,延長出勤時間。
(二)Ⅱ級回響措施。
1. 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確需外出強烈建議採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強烈建議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體育部門協調幼稚園、中國小校取消戶外活動。
(4)衛生計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5)停止舉辦大型民眾性戶外活動。
2. 倡議性減排措施。
(1)公眾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夏季空調溫度調高1—2攝氏度,冬季調低1—2攝氏度。
(3)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4)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減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
(5)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揚塵控制力度。
(6)拒絕露天燒烤。
(7)企事業單位根據空氣重污染情況實施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8)有條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車費用。
(9)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3. 強制性減排措施。
(1)列入限產、錯峰生產名單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工業企業限產減排措施和錯峰生產計畫執行,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達到2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達到15%以上。各類工業企業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須進行全覆蓋防塵處理;全市所有砂石廠(場)停止生產運行;加強環境執法檢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從嚴從重處罰。
(2)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實行貨運車輛及國一、國二排放標準的汽油和柴油車輛限行限時措施;對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限時限區域通行;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車輛停止使用;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和擴大公車路線;加強交通執法檢查。加強銷售和生產領域的汽油、柴油品質監管,從源頭上截斷劣質汽油、柴油的使用。
(3)增加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道路、行道樹、綠化帶沖洗除塵頻次,每天至少進行2次全面沖洗作業。
(4)全市範圍內停止室外產生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的噴塗、粉刷、切割、建築拆除作業;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等);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管和執法檢查,在重點施工場地周邊片區增加現場巡查監管頻次,增加出勤人數,延長出勤時間。
(三)Ⅰ級回響措施。
1. 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確需外出強烈建議採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強烈建議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體育部門協調幼稚園、中國小校採取停課措施。已經到校的學生,學校可安排學生自習;未到校的學生由學校通知在家學習。
(4)衛生計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全市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開通重污染天氣呼吸疾病患者急救綠色通道,積極做好患者集中救治相關準備工作。
(5)停止舉辦大型民眾性戶外活動。
2. 倡議性減排措施。
(1)公眾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夏季空調溫度調高1—2攝氏度,冬季調低1—2攝氏度。
(3)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4)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減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
(5)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揚塵控制力度。
(6)拒絕露天燒烤。
(7)企事業單位根據空氣重污染情況實施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8)有條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車費用。
(9)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3. 強制性減排措施。
(1)列入限產、錯峰生產名單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工業企業限產減排措施和錯峰生產計畫執行,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達到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應達到20%以上。各類工業企業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須進行全覆蓋防塵處理;全市所有砂石廠(場)停止生產運行;加強環境執法檢查,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2)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實行貨運車輛及國一、國二排放標準的汽油和柴油車輛限行限時措施;對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限時限區域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車輛。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和擴大公車路線。加強銷售和生產領域的汽油、柴油品質監管,從源頭上截斷劣質汽油、柴油的使用。
(3)增加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道路、行道樹、綠化帶沖洗除塵頻次,每天至少進行2次全面沖洗作業。
(4)全市範圍內停止室外產生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的噴塗、粉刷、切割、建築拆除作業;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等);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使用非道路工程機械和車輛;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管和執法檢查,在重點施工場地周邊片區增加現場巡查監管頻次,增加出勤人數,延長出勤時間。
(5)加強城市綜合管理,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杜絕城市煙粉塵污染。
四、應急回響程式
(一)預警發布。全市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批准和發布,區市縣、園區具體落實本行政轄區內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措施。其中橙色、紅色預警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批准,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黃色預警由指揮部辦公室批准發布。
當準備啟動橙色、紅色預警,或者計畫升級為橙色、紅色預警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向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協調周邊城市同步啟動預警,實現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
(二)預警回響。預警原則上提前24小時發布,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應急值守制度,確定專人負責預警回響聯絡,保證應急值守系統順暢。接到預警回響啟動指令後,要按照各自預案要求立即組織開展預警回響,組織細化各項措施的實施。黃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保持備班備勤;橙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在崗值守;紅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全天(含節假日)值守。紅色預警期間,指揮部辦公室可抽調有關成員單位人員聯合辦公,開展應急指揮、協調調度、檢查督察等工作。預警期間,各地及成員單位要每天向指揮部辦公室專題報告預警回響情況;預警解除後,各成員單位及時總結報告預警應對工作情況。
(三)預警調整及預警解除。預警信息發布後,最新會商結果認為污染等級將發生變化,已發預警需要調整的,指揮部辦公室按照預警發布程式調整預警級別。當空氣品質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應按高級別預警執行;當預測或監測空氣品質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並提前發布信息;當預測再次達到本預案規定的黃色、橙色、紅色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重新發布預警信息。
(四)信息發布與宣傳。及時通過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網路、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手機等渠道發布預警信息、健康防護警示信息,方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重污染情況及相關應急措施,加強自身健康防護。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依據職責主動向社會發布應對工作信息,密切關注輿情,及時正面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動員社會參與,為重污染應對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五)總結評估。重污染應急回響終止後,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開展本次應急回響過程評價,進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氣出現的原因與污染擴散過程,對重污染天氣可能造成的後續影響進行評估,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重污染天氣防治和應急回響的改進措施建議,適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聯繫副秘書長、市環境保護局局長擔任,市級相關部門和各區市縣政府、廣安經開區管委會、棗山園區管委會、協興園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詳見附屬檔案1)。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境保護局,由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統一組織、調度和協調全市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並納入全市應急體系統一管理。
(二)完善工作機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及時修訂本地區、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專項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檯賬,完善實施流程,明確保障措施,加強宣傳引導,適時開展演練培訓,不斷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體系,做到準備充分,應急迅速,措施有效,監管有力。在本預案發布後一個月內,各成員單位要將修訂和細化後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專項實施方案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加強宣傳發動。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知識和有關工作日常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公眾在日常生活、生產、消費中主動參與污染減排,倡導低碳生活、綠色消費。強化信息公開,及時公布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及相應應急回響措施,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鼓勵媒體監督,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對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典型案例進行報導,對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予以曝光。
(四)嚴格督察問責。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執行情況納入目標考核內容,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督查辦等部門對各成員單位實施預案情況進行巡查、督察。對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原因,導致未能有效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落實經費保障。各成員單位應加大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資金投入,納入年初預算,為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等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將空氣品質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費用、應急技術支持和應急演練等工作資金列入各級管理職能部門預算。
(六)及時更新修訂。本應急預案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組織修訂,依據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修訂單的函》(川重污染天氣應急辦〔2018〕34號),每年對應急預案有效性、可操作性進行評估,並根據我市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調整、以及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應急預案減排措施項目清單進行更新修訂。每年5月底前完成評估,9月底前完成清單修訂工作。
本預案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印發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華鎣山景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廣安府辦發〔2016〕60號)同時廢止。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政策解讀

《關於印發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的通知》(廣安府辦函〔2018〕154號,以下簡稱《預案》)建立健全了我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對應急預案啟動標準、應急措施、減排清單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便於更好的理解有關內容和精神,現就《預案》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隨著我市經濟迅速發展,單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強度持續增加,大氣污染防治面臨前所未有壓力,原《廣安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已不能滿足我市全域應急應對的需要,對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缺乏總體指揮和調度。同時,按照中、省不斷在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要求,原《廣安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存在預警分級標準不一致、措施不同步等問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重污染天氣危害,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依據相關法律規要求及中、省工作部署,結合廣安實際,對其進行修訂,制定了《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
二、起草過程
《預案》起草前期,結合全市大氣污染狀況、特徵、規律和趨勢,專門開展了針對重點大氣污染源、重污染天氣防治措施的調研分析,對《廣安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進行了認真總結,為《預案》起草提供依據,使之更符合實際,更具操作性。
《預案》起草過程中,按照職責分工,就組織機構、監測與預警、應急回響制度、應急保障制度等重點內容與相關部門作了細緻溝通,達成共識,形成了《預案》初稿。
《預案》初稿完成後,函發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徵求意見,共收到22個部門的意見,並根據反饋意見做出了相應修改,形成了《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
三、《預案》修訂及內容
《預案》是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政府專項預案,與部門實施方案以及相關企業、單位操作方案作為一個預案體系協同推進。作為行動指南,本次《預案》重點對以下幾個方面做了修訂。一是擴大了適用範圍,由廣安主城區擴大至全市;二是最佳化組織機構,撤銷領導小組辦公室、監測預警組、燃煤與工業應急組、城市綜合應急組、機動車排氣應急組、健康防護組,將工作進一步細化到各個成員單位,實現組織機構扁平化,提升可操作性;三是對預警分級標準及啟動條件進行了調整,將空氣品質指數數值大小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條件修訂為以>200和細顆粒物濃度>200微克每立方米持續時間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使之更符合應急回響需要;四是強制減排措施提出了新要求,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污染物在重污染天氣期間減排比列作了相應調整,更具針對性;五是加強精細化管理,要求各大氣排污企業制定“一廠一策”方案,避免了“一刀切”的現象,使預案有效性、可操作性更強。
修訂後的《預案》共五部分。一是明確了《預案》的適用範圍;二是根據重污染天氣的形成特點,按照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分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三個等級;三是回響分級統一採用“Ⅲ級、Ⅱ級、Ⅰ級”分級,並將回響措施逐項細化分解,要求提前落實強制性減排措施,及時提示建議性和防護性回響措施,切實減輕重污染天氣危害;四是規範應急回響流程,包括預警發布、預警回響、預警升降級及預警解除、信息發布與宣傳、總結評估五個步驟;五是加強應急預警保障,強化組織領導,明確了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完善了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了宣傳、問責、經費等保障工作,並對《預案》清單修訂、更新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5)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揚塵控制力度。
(6)拒絕露天燒烤。
(7)有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3. 強制性減排措施。
(1)列入限產、錯峰生產名單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工業企業限產減排措施和錯峰生產計畫執行,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達到10%以上;各類工業企業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須進行全覆蓋防塵處理;全市所有砂石廠(場)停止生產運行;加強環境執法檢查,對環境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罰。
(2)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實行貨運車輛及國一、國二排放標準的汽油和柴油車輛限行限時措施;對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限時限區域通行;城市主城區內禁止使用非道路工程機械和車輛;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和擴大公車路線;加強銷售和生產領域的汽油、柴油品質監管,從源頭上截斷劣質汽油、柴油的使用。
(3)增加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道路、行道樹、綠化帶沖洗除塵頻次,每天至少進行2次全面沖洗作業。
(4)城市主城區停止室外產生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的噴塗、粉刷、切割、建築拆除作業;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等);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管理和執法檢查,在重點施工場地周邊片區增加現場巡查監管頻次,增加出勤人數,延長出勤時間。
(二)Ⅱ級回響措施。
1. 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確需外出強烈建議採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強烈建議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體育部門協調幼稚園、中國小校取消戶外活動。
(4)衛生計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5)停止舉辦大型民眾性戶外活動。
2. 倡議性減排措施。
(1)公眾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夏季空調溫度調高1—2攝氏度,冬季調低1—2攝氏度。
(3)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4)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減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
(5)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揚塵控制力度。
(6)拒絕露天燒烤。
(7)企事業單位根據空氣重污染情況實施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8)有條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車費用。
(9)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3. 強制性減排措施。
(1)列入限產、錯峰生產名單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工業企業限產減排措施和錯峰生產計畫執行,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達到2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達到15%以上。各類工業企業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須進行全覆蓋防塵處理;全市所有砂石廠(場)停止生產運行;加強環境執法檢查,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從嚴從重處罰。
(2)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實行貨運車輛及國一、國二排放標準的汽油和柴油車輛限行限時措施;對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限時限區域通行;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車輛停止使用;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和擴大公車路線;加強交通執法檢查。加強銷售和生產領域的汽油、柴油品質監管,從源頭上截斷劣質汽油、柴油的使用。
(3)增加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道路、行道樹、綠化帶沖洗除塵頻次,每天至少進行2次全面沖洗作業。
(4)全市範圍內停止室外產生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的噴塗、粉刷、切割、建築拆除作業;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等);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管和執法檢查,在重點施工場地周邊片區增加現場巡查監管頻次,增加出勤人數,延長出勤時間。
(三)Ⅰ級回響措施。
1. 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確需外出強烈建議採取防護措施。
(2)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室外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強烈建議採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3)教育體育部門協調幼稚園、中國小校採取停課措施。已經到校的學生,學校可安排學生自習;未到校的學生由學校通知在家學習。
(4)衛生計生部門協調醫療機構適當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數量,加強對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全市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開通重污染天氣呼吸疾病患者急救綠色通道,積極做好患者集中救治相關準備工作。
(5)停止舉辦大型民眾性戶外活動。
2. 倡議性減排措施。
(1)公眾儘量乘坐公共運輸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夏季空調溫度調高1—2攝氏度,冬季調低1—2攝氏度。
(3)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使用。
(4)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減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達標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
(5)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揚塵控制力度。
(6)拒絕露天燒烤。
(7)企事業單位根據空氣重污染情況實施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8)有條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車費用。
(9)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3. 強制性減排措施。
(1)列入限產、錯峰生產名單的工業企業嚴格按照工業企業限產減排措施和錯峰生產計畫執行,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減排比例達到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減排比例應達到20%以上。各類工業企業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須進行全覆蓋防塵處理;全市所有砂石廠(場)停止生產運行;加強環境執法檢查,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從嚴從重進行處罰。
(2)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實行貨運車輛及國一、國二排放標準的汽油和柴油車輛限行限時措施;對建築垃圾運輸車輛以及運輸煤炭、砂石(磚)、水泥等易產生揚塵的運輸車輛限時限區域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和車輛。增加城市公交營運頻次和擴大公車路線。加強銷售和生產領域的汽油、柴油品質監管,從源頭上截斷劣質汽油、柴油的使用。
(3)增加城市主城區及城郊結合部道路、行道樹、綠化帶沖洗除塵頻次,每天至少進行2次全面沖洗作業。
(4)全市範圍內停止室外產生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的噴塗、粉刷、切割、建築拆除作業;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點工程及應急搶險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開挖、回填、場內倒運等);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禁止使用非道路工程機械和車輛;加強施工揚塵環境監管和執法檢查,在重點施工場地周邊片區增加現場巡查監管頻次,增加出勤人數,延長出勤時間。
(5)加強城市綜合管理,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杜絕城市煙粉塵污染。
四、應急回響程式
(一)預警發布。全市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批准和發布,區市縣、園區具體落實本行政轄區內重污染天氣應急回響措施。其中橙色、紅色預警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批准,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黃色預警由指揮部辦公室批准發布。
當準備啟動橙色、紅色預警,或者計畫升級為橙色、紅色預警時,由指揮部辦公室向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協調周邊城市同步啟動預警,實現重污染天氣聯防聯控。
(二)預警回響。預警原則上提前24小時發布,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和完善應急值守制度,確定專人負責預警回響聯絡,保證應急值守系統順暢。接到預警回響啟動指令後,要按照各自預案要求立即組織開展預警回響,組織細化各項措施的實施。黃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保持備班備勤;橙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在崗值守;紅色預警時,各成員單位要全天(含節假日)值守。紅色預警期間,指揮部辦公室可抽調有關成員單位人員聯合辦公,開展應急指揮、協調調度、檢查督察等工作。預警期間,各地及成員單位要每天向指揮部辦公室專題報告預警回響情況;預警解除後,各成員單位及時總結報告預警應對工作情況。
(三)預警調整及預警解除。預警信息發布後,最新會商結果認為污染等級將發生變化,已發預警需要調整的,指揮部辦公室按照預警發布程式調整預警級別。當空氣品質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應按高級別預警執行;當預測或監測空氣品質改善到相應級別預警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降低預警級別或解除預警,並提前發布信息;當預測再次達到本預案規定的黃色、橙色、紅色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重新發布預警信息。
(四)信息發布與宣傳。及時通過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網路、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手機等渠道發布預警信息、健康防護警示信息,方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重污染情況及相關應急措施,加強自身健康防護。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依據職責主動向社會發布應對工作信息,密切關注輿情,及時正面引導輿論,回應社會關切,動員社會參與,為重污染應對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五)總結評估。重污染應急回響終止後,由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開展本次應急回響過程評價,進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氣出現的原因與污染擴散過程,對重污染天氣可能造成的後續影響進行評估,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出重污染天氣防治和應急回響的改進措施建議,適時修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指揮部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聯繫副秘書長、市環境保護局局長擔任,市級相關部門和各區市縣政府、廣安經開區管委會、棗山園區管委會、協興園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詳見附屬檔案1)。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境保護局,由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統一組織、調度和協調全市大氣重污染應急工作,並納入全市應急體系統一管理。
(二)完善工作機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及時修訂本地區、本部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專項實施方案,細化工作檯賬,完善實施流程,明確保障措施,加強宣傳引導,適時開展演練培訓,不斷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體系,做到準備充分,應急迅速,措施有效,監管有力。在本預案發布後一個月內,各成員單位要將修訂和細化後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專項實施方案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三)加強宣傳發動。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知識和有關工作日常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公眾在日常生活、生產、消費中主動參與污染減排,倡導低碳生活、綠色消費。強化信息公開,及時公布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及相應應急回響措施,必要時組織召開新聞發布會。鼓勵媒體監督,暢通公眾監督渠道,對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典型案例進行報導,對措施不落實、不到位等情況予以曝光。
(四)嚴格督察問責。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處置工作執行情況納入目標考核內容,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市督查辦等部門對各成員單位實施預案情況進行巡查、督察。對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原因,導致未能有效實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五)落實經費保障。各成員單位應加大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資金投入,納入年初預算,為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監督檢查等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將空氣品質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平台等基礎設施建設及運行維護費用、應急技術支持和應急演練等工作資金列入各級管理職能部門預算。
(六)及時更新修訂。本應急預案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組織修訂,依據省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印發〈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修訂單的函》(川重污染天氣應急辦〔2018〕34號),每年對應急預案有效性、可操作性進行評估,並根據我市產業結構、能源結構調整、以及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對應急預案減排措施項目清單進行更新修訂。每年5月底前完成評估,9月底前完成清單修訂工作。
本預案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廣安經開區、棗山園區、協興園區、華鎣山景區管委會,市級相關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廣安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廣安府辦發〔2016〕60號)同時廢止。 
廣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2月28日
《關於印發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的通知》(廣安府辦函〔2018〕154號,以下簡稱《預案》)建立健全了我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對應急預案啟動標準、應急措施、減排清單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為便於更好的理解有關內容和精神,現就《預案》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隨著我市經濟迅速發展,單位能耗和污染物排放強度持續增加,大氣污染防治面臨前所未有壓力,原《廣安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已不能滿足我市全域應急應對的需要,對全市重污染天氣應急缺乏總體指揮和調度。同時,按照中、省不斷在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要求,原《廣安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存在預警分級標準不一致、措施不同步等問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重污染天氣危害,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依據相關法律規要求及中、省工作部署,結合廣安實際,對其進行修訂,制定了《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
二、起草過程
《預案》起草前期,結合全市大氣污染狀況、特徵、規律和趨勢,專門開展了針對重點大氣污染源、重污染天氣防治措施的調研分析,對《廣安城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執行情況進行了認真總結,為《預案》起草提供依據,使之更符合實際,更具操作性。
《預案》起草過程中,按照職責分工,就組織機構、監測與預警、應急回響制度、應急保障制度等重點內容與相關部門作了細緻溝通,達成共識,形成了《預案》初稿。
《預案》初稿完成後,函發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徵求意見,共收到22個部門的意見,並根據反饋意見做出了相應修改,形成了《廣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8年修訂)》。
三、《預案》修訂及內容
《預案》是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政府專項預案,與部門實施方案以及相關企業、單位操作方案作為一個預案體系協同推進。作為行動指南,本次《預案》重點對以下幾個方面做了修訂。一是擴大了適用範圍,由廣安主城區擴大至全市;二是最佳化組織機構,撤銷領導小組辦公室、監測預警組、燃煤與工業應急組、城市綜合應急組、機動車排氣應急組、健康防護組,將工作進一步細化到各個成員單位,實現組織機構扁平化,提升可操作性;三是對預警分級標準及啟動條件進行了調整,將空氣品質指數數值大小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條件修訂為以>200和細顆粒物濃度>200微克每立方米持續時間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使之更符合應急回響需要;四是強制減排措施提出了新要求,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污染物在重污染天氣期間減排比列作了相應調整,更具針對性;五是加強精細化管理,要求各大氣排污企業制定“一廠一策”方案,避免了“一刀切”的現象,使預案有效性、可操作性更強。
修訂後的《預案》共五部分。一是明確了《預案》的適用範圍;二是根據重污染天氣的形成特點,按照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由低到高順序依次分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三個等級;三是回響分級統一採用“Ⅲ級、Ⅱ級、Ⅰ級”分級,並將回響措施逐項細化分解,要求提前落實強制性減排措施,及時提示建議性和防護性回響措施,切實減輕重污染天氣危害;四是規範應急回響流程,包括預警發布、預警回響、預警升降級及預警解除、信息發布與宣傳、總結評估五個步驟;五是加強應急預警保障,強化組織領導,明確了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完善了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了宣傳、問責、經費等保障工作,並對《預案》清單修訂、更新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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