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關於確保當前全市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意見

《市政府關於確保當前全市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意見》是2012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政府關於確保當前全市工業經濟穩定增長的意見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為積極應對當前國際國內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幫助工業企業有效化解市場不旺、成本上升、價格下行、要素制約等困難,促進全市工業經濟健康穩定增長,確保完成全年工業經濟發展目標,市政府決定在全市開展市場開拓等八大行動。具體意見如下:
一、市場開拓行動
1.組織開展“常州名優產品萬里行”活動。一是開展區域性市場開拓活動。年內在東北、華東、西南或華南等地區舉行產品展示展銷。二是開展產業集群市場開拓活動。以世界500強、央企、國內主要產業基地為目標市場進行專場對接。三是開展產業鏈配套協作活動。以主機企業、國家重大工程需求為目標,進行產業鏈專題對接。四是開展電子商務行銷活動。引導企業運用知名電子商務平台,鼓勵企業自建電子商務套用平台,發揮“常州企業線上”等公共服務平台的作用,促進信息化在市場領域的廣泛套用。五是開展個性化市場開拓活動,調整行銷策略,創新行銷模式,宣傳推廣成功行銷案例。為減輕企業負擔,對參加市政府組織的區域性展銷活動,企業原則上只承擔交通費用,攤位費等其他費用由政府補貼;對參加省、市政府組織的其他產品展銷活動的,給予攤位費50%的補貼;對市級以上產業集群、行業協會等組織的展銷活動,給予適當補貼。企業通過公共信息平台開展電子商務套用的,給予一次性資助。
2.組織開展國際市場拓展活動,保持外貿平穩增長。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相關政策,按照常政發〔2012〕52號、常政辦發〔2012〕54號、常政辦發〔2012〕65號檔案執行。
3.對企業參與國家重點工程或示範工程招投標並中標的重大智慧型製造裝備及關鍵零部件,按照中標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30萬元。
二、增量培育行動
4.對工業經濟新增長點和做強做大企業實行掛鈎聯繫和跟蹤服務。對年新增產值5000萬元以上的200個經濟新增長點企業,超額完成年度新增產值目標10%以上的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確保全年新增產值超1000億元。
5.對當年新進列統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高10萬元獎勵。
三、項目推進行動
6.集中力量組織實施好“510”重點工業項目。優先保證資源需求,推動項目快開工、快實施、快產出。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5%給予獎勵,單個項目不超過1000萬元。
7.促進新興產業快速發展。對列入市七大類新興產業、當年設備投資額超過1000萬元的工業項目(含技術改造項目),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5%實施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8.支持傳統產業加快轉型升級。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當年設備投資額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其他工業項目(含技術改造項目),按當年設備投資額的1-5%實施獎勵,單個企業不超過500萬元。
以上獎勵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
四、央企對接行動
9.組織走訪重點央企。年內走訪100家以上央企,實施深度對接,爭取一批在談項目儘快簽約、一批擬建項目加快落地、一批在建項目早日投產見效。
10.在京舉辦專場對接活動。按照國家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結合我市產業優勢和重點產業鏈發展需求,8月份在北京舉辦常州—央企合作懇談會,邀請一批央企,組織對接合作懇談,簽約一批合作項目。
五、要素保障行動
11.加強對煤電油氣運的綜合協調。掌握煤炭、天然氣、成品油、運輸的動態,及時做好調度工作。
12.做好電力供應保障工作,細化有序用電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正常生產經營企業用電的需求。
13.確保省、市重點項目(工程)的用地、資金、用工等需求。
六、金融支撐行動
14.加大對工業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保障重點骨幹企業、外貿出口企業、小微企業合理資金需求,強化市重點投資項目資金保障,增加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投入,落實對外貿企業的信貸支持政策,著力解決資金供需矛盾。將存貸比列入政府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考核內容,當年銀行存貸比不低於蘇南平均水平。
15.組織“政銀企擔”對接活動。完善合作機制,加強金融機構與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溝通合作,定期推薦重點項目和新增長點資金需求,組織開展金融服務企業專項活動。
16.努力降低融資成本。引導和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利率定價水平,充分考慮當前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承受能力,嚴格控制貸款利率上浮幅度,對符合產業政策的中小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浮不得超過30%。嚴格執行監管部門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範經營的“七不準”規定,堅決杜絕以各種形式變相增加企業融資成本的現象發生。
17.建立健全政府扶持、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融資性信用擔保機制。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為工業企業新提供的融資擔保,如果出現風險代償,根據最終實際代償損失予以10-30%的補貼,對單戶融資性擔保機構年度風險代償補貼最高不超過400萬元。
18.鼓勵企業直接融資。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和支持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功能進行再融資和併購重組,加快做大做強。擴大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融資規模,大力推廣使用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劵、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完善和推廣區域集優債務融資機制。
七、“雙送”服務行動
19.按照工業、外貿、金融三條線,開展以“服務企業促進發展”為主題的“送政策、送服務”活動,實行機關幹部定點掛鈎聯繫制度,把當前國家、省和市關於促進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及時傳遞到企業,幫助企業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振企業發展信心。
20.積極爭取中央、省財政專項資金補助,用足用好固定資產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引進技術設備免徵關稅、重大技術裝備進口關鍵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稅等各類優惠政策。
21.強化經濟運行監測,提高預測預警水平,密切關注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加強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研判,增強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的前瞻性。及時掌握企業土地、用電、資金等生產要素保障信息,以及生產經營和項目進展情況,指導並幫助企業落實應對措施。
八、環境創優行動
22.開展“中小企業服務年”活動。以“聚焦中小企業,服務提檔升級”為主題,以創新型、創業型、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為工作重點,全方位開展服務,形成全社會關注、服務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良好氛圍,推動中小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和平穩健康發展。
23.最佳化外貿服務環境,繼續擴大A類、AA類管理企業的覆蓋面,全面推動海關進出口分類通關。進一步創新監管模式,擴大E賬冊聯網監管範圍,推行加工貿易網上傳輸備案辦法,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堅持實行24小時預約加班制度,做到“全天候、無假日”通關。積極推進“區港聯動”,推行“多點申報、碼頭驗放”、“屬地申報、口岸驗放、直通放行”等各項通關便利措施,降低企業通關成本。
24.進一步清理涉企審批事項,建立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加強涉企收費清理和監管,確保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政策落實到位。
25.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提升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的服務功能,以公共服務為主導、公益性服務為主體、商業服務為補充,為中小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諮詢、信息化推廣、技術支持、信用和融資擔保、人才培訓、市場開拓、政策法律等服務。
為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確保工業經濟穩定增長,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有關領導任副組長、市相關職能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市推進工業經濟穩定增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的推進和考核。
本意見與原有各類扶持政策有重複的,按就高原則執行;具體操作辦法由市經信委會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實施期限至2012年12月31日。金壇市、溧陽市可結合本地實際,制定相關扶持政策。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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