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是一款意見,意見對象是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意見簡介,具體內容,

意見簡介

工業是我省國民經濟的主體。保持工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對於促進就業,增加稅收,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對實體經濟的影響進一步加深,我省工業經濟形勢十分嚴峻,各地、各部門必須立足當前,抓住重點和關鍵環節,解決突出問題,千方百計保增長;必須著眼長遠,推進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增強發展後勁。為確保全省工業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具體內容

一、擴大產品銷售,積極拓寬發展空間
1.加大產品促銷力度。工商企業要制定積極的行銷戰略和策略,全面開展各種促銷活動,努力增加生產,目前已停產的冶金、焦炭、化工等大型骨幹企業,要根據市場形勢變化,採取針對性措施,儘快恢復生產,各相關部門要給予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要積極爭取國家對貴重金屬、不鏽鋼等重要資源和產品的收儲。
2.支持企業擴大出口。海關、稅務、商務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好國家關於擴大出口的政策措施,及時辦理企業出口退稅,先退後審,縮短退稅時間,保證企業出口退稅資金快速足額到位;要抓緊研究制定支持企業特別是重點骨幹企業擴大出口的政策措施,扶持一批有競爭力的機電產品、高附加值產品,促進出口穩定增長;積極向國家有關部門爭取提高不鏽鋼等產品的出口退稅、降低焦炭出口關稅、建立不鏽鋼保稅中心、推動山西能源工業國際分銷物流港陸路口岸建設等政策支持。
3.擴大地方產品消費需求。企業對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所需設備,生產經營中外購燃料、原材料,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地方產品。省經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要加強協調,建立工作機制,積極採取措施,擴大本省煤機、鋼材、成套設備、水泥等產品在煤礦生產建設、交通、公用設施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中的使用,提高地方產品市場占有率。對項目建設或生產經營中購買地方產品的企業,稅務部門優先辦理增值稅抵扣,金融機構優先落實項目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二、減輕企業負擔,幫助企業渡過難關
4.減輕企業稅費負擔。財政、稅務、國土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已出台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及時辦理一般納稅人抵扣其購進機器設備所含的增值稅,調整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及徵收率,鼓勵企業擴大投資,加快技術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步伐。對從事符合條件的公共基礎設施、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實行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政策;對從事農林牧漁項目所得實行免徵或減征企業所得稅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省屬國有重點煤炭生產企業應繳採礦權、探礦權價款地方留成部分,可分三年緩繳或轉增企業資本金;資金周轉困難的國有重點煤炭生產企業,2009年可緩交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緩交期限最長6個月。
5.緩繳社會保險費,降低社會保險費率。財政、勞動保障部門要積極貫徹落實國家最近出台的相關社會保險政策,對受金融危機影響造成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符合條件的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2009年對各類繳費單位適當降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費率。對困難企業為保證不裁員而組織職工在崗培訓的,可以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適當的培訓補貼。
6.減免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整頓規範中介機構等經營性服務收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全面清理,能取消的,一律取消;暫時不能取消的,要創造條件逐步取消;全面清理中介收費項目,把收費標準下限作為上限,在此基礎上經雙方協商再予以優惠。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團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企業攤派,強制入股,收取管理費、贊助費。
7.強化對企業負擔的監督。有關部門要減少會議、檢查、評比,嚴厲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行為。省人民政府減負辦和省效能辦要建立公開舉報制度,設立舉報電話,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查處,公開曝光。
三、增加流動資金,確保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8.進一步擴大流動資金貸款。加大銀企對接力度,開展各種形式的企業與金融機構的對接活動,為銀企融資合作創造條件。針對當前企業流動資金緊張狀況,人民銀行太原中心支行要抓住國家實行適度寬鬆貨幣政策的機遇,引導金融機構最佳化貸款結構,加大短期貸款特別是工業短期貸款投放力度,2009年新增工業短期貸款要達到200億元以上。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要向上級爭取信貸規模和授信政策,減化審批流程,開闢信貸“綠色通道”,擴大信貸資金投放,提高項目貸款承諾履約率和資金到位率。省人民政府將對商業銀行貸款進行考核,對貢獻較大的金融機構給予表彰獎勵。
9.大力促進企業直接融資,鼓勵企業多種方式融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超前謀劃,積極培育上市資源,對已上市的公司要創造條件支持企業實現整體上市,推動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鼓勵企業積極採用發行短期債券、票據貼現、股權融資、出口創匯貸款、併購貸款等多種貸款形式,拓寬融資渠道,增加流動資金。
10.大力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財力情況,積極建立中小企業擔保基金和貸款風險補償資金,幫助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2009年省財政安排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1億元,中小企業擔保公司資本金2億元。
11.建立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專項資金。省財政要最佳化支出結構,加大資金整合力度,設立專項資金3-5億元,由省經委負責安排,重點用於解決當前制約工業經濟健康運行的突出問題,對關係民生和就業的區域性規模企業給予扶持。對承擔城市供氣、供熱等關係民生和產品有市場、信用記錄良好、流動資金困難的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支持;對確因暫時資金周轉困難停產的產業帶動性強,吸納就業崗位多,產品有市場,且對區域經濟和財政收入有重大影響的重點骨幹企業和產品出口的勞動密集型企業,給予一年期的臨時資金救助支持,幫助企業恢復生產。各地財政也要配套建立工業經濟運行調節專項資金,增強運用經濟手段調節工業平穩增長的能力。
12.引導企業最佳化資金支出結構。大型骨幹企業和中央駐晉企業要統籌安排調度使用資金,合理調節資金使用投向,最佳化資金支出結構,從嚴控制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積極壓縮採購資金、產品庫存和應收賬款三項資金占用,加速資金周轉,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四、加大工業結構調整和產業最佳化升級力度,增強工業發展後勁
13.大力推進淘汰落後工作。抓緊確定2009年鋼鐵、焦炭、小火電、水泥、電石、鐵合金、造紙等行業淘汰落後目標任務。對煤炭企業實施整頓關閉攻堅戰,按照資源、技術、工藝、安全標準要求,淘汰關閉一批小煤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強化責任制,明確實施主體和責任人,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等多種手段,積極推進淘汰落後工作。
14.實施產業振興戰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企業要抓住國家即將出台“九大行業”振興規劃的政策機遇,積極爭取國家專項支持。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等部門要研究制訂全省鋼鐵、焦化、裝備製造、煤化工、輕紡等重點行業振興規劃,把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有機結合起來,增強工業經濟發展的自主性、協調性和內生動力。
15.大力推進企業技術改造。加大全省工業技改投入力度,各地要適當提高技術改造資金在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中的比重。發揮政府部門、企業、銀行等方面的積極性,通過技改貼息,儘快啟動一批關聯度大、帶動性強的工業重大項目,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發展新型產業。各級投資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項目審批建設程式辦事,堅決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複建設,切實強化服務協調力度,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在規劃、用地、環境評價、項目立項審批等各個環節建立健全“綠色通道”,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的問題,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爭取早動工、早投產、早見效,努力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
16.加大重點工業園區配套建設力度。最佳化配置年度計畫用地指標,保障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支撐帶動作用的省重點項目、工業集聚區、產業集群建設。增加轉產園區配套設施投入,推進資源型城市轉型和煤炭企業轉產,發展集群經濟,最佳化產業布局。把煤炭城市、煤炭企業轉型、轉產工業園區基礎建設的“九通一平”納入全省重點基礎設施範疇,發揮工業園區吸引承接國外、省外產業轉移的載體作用。
17.大力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選擇一批自主創新企業和項目,加大財政對企業研發項目的貼息、補助、推廣力度,落實各項獎勵政策。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對從事裝備製造業、新型材料工業領域內的新辦企業,投產之日起兩年內,其上繳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地方留成部分,由各級財政按照實際入庫額,通過財政支出的渠道扶持企業發展。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實行加計扣除應納稅所得額政策;對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重上不封頂,其他企業也要大幅度提高研發費用比重。
18.鼓勵企業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對通過購買、兼併等方式從國外獲取關鍵性技術和先進技術以及吸引外資,實現技術升級,迅速形成產業化規模的企業,省財政從產業發展基金中給予專項資金扶持。
五、積極應對煤炭市場形勢變化,確保煤炭行業健康發展
19.加強煤炭產、運、銷銜接。按照保市場、保價格、保運力、保貨款回收、保一定幅度增長的要求,搞好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
20.推進煤炭行業聯合重組。積極推進煤炭行業的整合重組,培育世界一流水平的煤炭旗艦企業,提高產業集中度,提高機械化開採率。抓住市場回調時機,發揮資源優勢,鼓勵和支持煤、電、焦、化企業聯合重組,做大做強一批煤-電-鋁、煤-焦-冶、煤-焦-化、煤-化等產業關聯度高的大企業、大集團,提高我省企業抵禦市場風險的能力和市場競爭力。
六、加強經濟運行調節,促進經濟平穩發展
21.加強煤電油氣運的綜合協調。進一步落實省內電煤購銷契約,落實鐵路運力,確保重點發電企業電煤落實到位。完善電煤供應定期通報制度,監督電煤供應契約的履行,加強考核,嚴格獎懲,形成保障電煤有效供應的運行機制。
22.加強電力調度。發電指標向高效節能的大機組和承擔城市冬季供暖的機組傾斜,鼓勵生產技術水平高、能耗低、效益好的優勢企業開足馬力生產,推進符合產業政策要求的優勢企業與大型發電企業實行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工作,進一步加大對落後產能和高耗能產品實施差別電價、差別水價力度,推進全省有序用電,節約用水,提高用電效率,發揮用水效能。
23.加強工業經濟運行監測預警工作。加強對全省工業經濟的巨觀指導,省人民政府每月召開一次經濟運行形勢分析會,分析研究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對經濟環境變化特別是潛在風險因素的分析監測,切實提高經濟運行工作的監測和預測水平,增強工業經濟運行工作的時效性和前瞻性。各地政府要積極適應經濟形勢變化和巨觀決策需要,從人員、資金等方面加大力度,儘快建立全省工業經濟運行監測預警體系。進一步完善經濟運行日報、旬報制度,抓好重點行業、骨幹企業、重要生產要素和重要工業品的運行監控。
七、完善機制體制,加強行業管理
24.加強工業行業管理。構建新型工業行業管理體制,建立規範行業健康發展的管理機制,加強行業規劃和監管,強化行業指導,建立行業公共服務平台,認真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技術標準,推廣先進管理理念和方法,推動行業開展技術研發,市場行銷,企業培訓,提高產品質量,培育自主品牌。
25.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服務功能。各行業協會要加強產業運行態勢跟蹤分析,做好行業信息收集、分析預測等工作;及時提出促進平穩較快增長的措施建議,協助政府加強和改善工業行業管理。加強行業自律,確立市場誠信體系,規範企業市場行為,防止同業惡性競爭。
八、加強組織領導,搞好協調服務
26.加強組織領導。省人民政府成立由省長任組長的省促進工業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工作領導組。領導組成員由省經委、發展改革、財政、勞動保障、國土、商務、國資、煤炭、工商、稅務、物價和金融等部門的負責人組成。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經委。各市、縣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應的協調機構。
27.強化為企業服務意識。各地政府要抽調骨幹力量,組成企業幫扶工作隊,深入企業調查研究,掌握情況,溝通信息,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問題。要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轉變工作作風,簡化工作程式,完善首辦負責制、限時辦結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提高工作效率,為企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28.強化工業經濟目標責任制管理。省人民政府對各市和重點企業實施年度目標責任制管理,分解下達各市工業經濟目標,加強指導督查,加大考核獎勵力度,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市、部門和企業及其負責人進行表彰獎勵。各級政府也要加強督促檢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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