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是2016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十堰市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 十政發 - 十堰市委市政府入口網站
十政發〔2016〕21號
  市 人 民 政 府
  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4〕59號),推進我市現代保險服務業改革發展,完善現代金融體系,帶動擴大社會就業,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保障經濟社會穩定運行,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市場主導、政策引導的原則,最佳化保險業發展環境,把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放在全市經濟社會工作整體布局中統籌考慮,積極引導和支持現代保險服務業健康發展,充分發揮保險業在完善現代金融、社會保障、農業保障、防災減災、社會管理五大體系建設中的功能作用。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全市三級保險機構40家以上,四級機構100家以上,鄉(鎮)、村及社區服務網點150個以上,全市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國內生產總值)、保險密度(保費收入/總人口)分別達到5%、3500元/人,保險從業人員1.5萬人,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範、高效運行,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完善保險服務體系。
  完善並落實相關激勵政策,積極吸引各類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在十堰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在十堰設立區域性保險研發、技術服務、人才培訓、後援支持、災備等中心。鼓勵各市級保險公司在縣(市、區)設立分支機構,延伸服務網路。支持各保險公司在中心鄉(鎮)和村級設立保險服務網點,推動和普及“三農”保險服務。加強保險行業協會和縣級保險聯絡組等保險自律組織體系建設,依法維護保險當事人合法權益。
  (二)加強民生領域保險試點工作。
  1、積極發展新型醫療健康保險。進一步完善大病保險制度和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合理明確的盈餘調節與風險分擔機制。在政策框架內,探索由政府向商業保險公司購買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新模式。鼓勵保險機構創新補充醫療、補充工傷、長期護理、殘疾人康復醫療和失能收入損失等保險產品,支持保險公司參與國家對婦女進行“兩癌篩查”和女性特殊疾病預防救助工作,大力推廣女性特殊重大疾病保險,並與基本醫療保險銜接,提高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2、改革創新養老保險產品服務。積極探索為不同群體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養老保障。針對民政幫扶對象、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對象、失地農民、失獨老人、殘疾人等養老問題,探索開展特殊人群養老保險。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投資養老服務產業,促進保險服務業與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積極開辦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
  (三)加快發展各類責任保險。
  1、積極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加快發展生產安全、公眾安全、校園安全、實習安全、養老機構等各類職業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和公眾責任保險。
  2、加快推進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逐步從重污染行業覆蓋到一般污染行業。探索南水北調水質安全保險。以食品藥品加工製造業為切入點,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逐步推廣到食品流通企業和餐飲業。鼓勵、引導公眾聚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等單位投保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促進安全生產,維護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擴大校(園)方責任保險、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學生平安保險的覆蓋面,探索開展校車承運人強制責任保險試點。開展特種設備強制責任保險試點。推進旅行社責任保險和旅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旅遊者和投保人的合法權益。
  3、建立醫療責任保險體系。到2016年底前,全市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到90%以上。支持鄉鎮衛生院和非公立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等醫療機構積極開展醫療責任保險,到2020年底前參保率達到100%。
(四)提升保險支農惠農水平。
  1、努力擴大中央、省級財政支持農業保險的覆蓋面。鼓勵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願參保,對已經開展的森林、能繁母豬、水稻等險種實現全覆蓋。
  2、鼓勵開展特色農業保險試點。逐步將產業化程度高、影響較大的設施農業、規模養殖,通過保費補貼和以獎代補等方式,圍繞“一縣一品”現代農業發展戰略,支持探索發展柑橘、茶葉、中藥材、馬頭山羊、食用菌等特色農業保險,大棚、滴灌等設施農業保險,蔬菜、園藝等都市農業保險,各類農副產品價格指數保險,氣象損失保險以及補充農業保險等,切實提高農業生產保險保障水平。
  3、拓展“三農”保險的廣度和深度。推廣土石流地質災害保險試點,2020年前覆蓋到全市所有縣市區。推廣完善縣、鄉統保模式,鼓勵有條件的縣區政府購買全民意外傷害保險。積極發展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農房保險、農機保險、農業基礎設施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
  4、加強農業保險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建立完善適應農業保險發展需要的網點和隊伍,落實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制度,鼓勵縣市區、鄉鎮、村組對重點險種進行統保,逐步建立農業保險經營機構與災害預報部門、農業主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平台。
  (五)創新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
  進一步提高出口信用保險保費補貼額度,適當擴大保費補貼範圍,鼓勵有條件的縣市試行小微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統保。積極發展國內貿易信用保險。加快發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為無抵押無擔保的小微企業和種養大戶提供信貸保證保險。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實際、有財政支持的洪水、乾旱等巨災保險制度。推進發展農房保險,到2017年實現覆蓋全市50%以上的縣市區,到2020年實現全覆蓋。完善科技保險服務體系,推動國產首台首套裝備保險和產品質量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促進企業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改革完善全市物損交通事故保險快速處置機制,健全以交強險為基礎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機制。
  (六)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
  積極吸引保險資金支持我市重大項目建設。在保證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創新保險資金運用方式,提高保險資金配置效率。加快建設保險資金投資全市重大項目建設的引進機制,推動適合保險資金投資的項目庫建設。鼓勵保險資金利用債權投資計畫、股權投資計畫等方式,支持重大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重點工程。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畫等多種形式,在合理管控風險的前提下,為科技型企業、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建立保險資金融資協調推進與監管聯席會議制度,把會員自律監管機制延伸到基層,強化保險資金運用屬地監管與風險防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各縣市區要從服務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服務我市改革發展的大局出發,積極謀劃、紮實推進保險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對事關全市改革發展大局以及社會公眾迫切需要但又無法完全商業化運作的重點保險工作,明確牽頭部門,加大推動落實和督辦力度。
  市政府金融辦承擔綜合協調、信息匯總和相關政策研究工作,牽頭建立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組織推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保險服務創新和保險資金融資等工作;市綜治辦牽頭完善治安保險運行機制,逐步推進治安保險進社區、進格線;市經信委牽頭推進首台首套裝備保險和產品質量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市教育局牽頭提升校(園)方責任保險、職業學校學生實習責任保險和學生平安保險的覆蓋面,探索開展校車承運人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市科技局牽頭推進科技保險工作;市公安局牽頭落實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置機制,建立微信快撤快處道路交通事故平台;市民政局牽頭開展養老機構責任保險和老年人意外傷害保險;市財政局牽頭推進中央、省有補助的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機制,探索開展區域巨災保險和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市商務局牽頭推動出口信用保險和國內貿易信用保險加快發展;市人社局牽頭完善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市衛生計生委(市醫改辦)牽頭推進醫療責任保險全覆蓋,完善全市新農合大病保險制度;市環保局牽頭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推進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市質監局牽頭開展特種設備責任保險試點;市安監局牽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擴面。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加大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提高中央和省、市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的保費補貼。研究制定特色農業、設施農業和都市農業保險補貼政策,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研究制定企事業人員補充醫療、補充養老、企業年金、職業年金髮展等支持政策。
  2、對有突出貢獻的保險機構、保險投資項目、保險創新業務給予風險補償或獎勵。
  3、落實國家促進保險業創新和加快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依法合理降低保險業稅負水平。對保險代理制行銷員嚴格落實現行營業稅起征點政策,確保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和代理行銷員稅收負擔公平合理。
  (三)最佳化發展環境。
  1、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傳普及保險知識,正確引導輿論,不斷豐富和完善保險消費者教育的內容和形式,深入開展保險知識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進學校活動,形成政府、行業組織、市場主體和社會各界多方參與的保險消費者宣傳教育工作格局。
  2、強化管理和自律。完善保險監管與地方政府以及公安、司法、工商、新聞宣傳等部門的合作機制,建立健全日常工作聯繫機制、風險防控聯動機制。加強金融監管協調,防範風險跨行業傳遞或系統性風險發生。依法嚴厲打擊保險欺詐和侵占、挪用保險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努力營造公平競爭、規範經營的市場秩序。建立汽車維修行業價格聽證協調委員會,保險訴訟調解委員會等行業協調機制。倡導形成理性投保、誠信理賠、依法維權的保險市場氛圍,治理過度醫療、違規傷殘等級鑑定及車輛維修行業亂象,整治銷售誤導和理賠難,切實維護各方合法權益,推動現代保險服務業健康發展。
  3、建立科學合理的考核服務評價體系。每年發布對保險業機構的考核評價結果,將考核評價結果作為政府購買保險服務的參考指標。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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