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全力推動我市現代保險服務業實現持續、創新、跨越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宿遷市人民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開發區、新區、園區、景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和《省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4〕124號),全力推動我市現代保險服務業實現持續、創新、跨越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任務
1.總體思路。圍繞全市“邁上新台階、建設新宿遷”的發展定位,充分發揮現代保險業在完善金融體系、改善民生保障、創新社會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持續深化改革創新、拓寬服務領域、健全市場體系、最佳化發展環境,不斷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增強保險行業服務能力,提升保險資金投資地方的力度和效率,為推動宿遷經濟社會轉型發展、綠色發展、創新發展貢獻力量。
2.目標任務。到2020年,保險深度達到4.8%,保險密度達到3200元/人,初步建成保障更加全面、功能更加完善、形象更加良好、與宿遷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更加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體系。
二、統籌發展健康養老保險,加強保險社會保障功能
1.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積極推進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委託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開展各類養老、醫療保險經辦服務。大力發展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支持保險機構創新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等養老保險產品。加快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等補充養老保險發展,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健康保障計畫。
2.加快發展社會弱勢群體保險。大力發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老年人意外傷害和醫療保險、社區養老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失獨老人保險、殘疾人康復醫療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險種。在救助、救濟和優撫等領域引入保險機制,完善民政、殘聯等部門與商業保險機構合作模式,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全面保險保障。
3.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鼓勵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與健康管理服務相關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規範推進商業健康保險與基本醫保信息對接,建立健全醫療信息共享平台。開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試點,鼓勵購買適合大眾的綜合性商業健康保險。鼓勵保險機構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基礎上開發補充保險產品,探索自費醫療補充保險。
三、探索發展災害保險,構建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
1.探索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結合我市自然災害事故發生特點和社會民生髮展需求,按照“政府引導、財政支持、市場運作”的原則,積極爭取開展地震等巨災保險試點,建立以財政資金為後盾、商業保險為平台、多層次風險分擔為保障的巨災保險制度,分散因自然災害等造成的損失,提高防災減災綜合能力。
2.加快發展多樣化的責任保險。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2015年重點推動排污企業開展責任保險試點及電梯責任保險工作。大力發展安全生產、食品安全、校園安全、醫療等重點領域責任保險,逐步建立公安、消防等特殊崗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制度。加快發展養老機構責任保險、旅行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以及各類職業責任保險。積極發展文化產業保險、物流等保險業務,探索演藝、會展責任險等新興保險業務。
3.完善保險風險防範作用。探索通過購買保險產品和服務,健全安全生產保障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大力推動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財產保險、建築工程意外傷害保險等業務發展,鼓勵企業為包括外來務工人員在內的職工購買意外傷害和補充醫療保險,增強社會抵禦風險能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模式,建立聯動機制,推動交通事故快處快賠。鼓勵發展治安保險、社區綜合保險等新興業務,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
四、積極發展“三農”保險,加大支農惠農力度
1.擴大農業保險保障範圍。強化農業保險協同推進機制,鞏固發展主要種植業和養殖業保險,大力發展高效設施農業保險。鼓勵開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互助合作保險,積極發展肉牛養殖保險、苗木種植保險、農產品價格保險、天氣指數保險等新型農業保險產品,豐富農業保險風險管理工具,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
2.拓寬“三農”保險廣度和深度。支持保險機構提供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三農”保險產品。深入開展涉農小額信貸保證保險,實現年內縣區業務全覆蓋,推動發展宿遷農業保險特色險種、農房保險、農業基礎設施保險、農民養老健康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
3.最佳化農業保險體制機制。完善農業保險經辦機構準入退出與條款費率形成機制,加強基層服務網點體系建設,探索建立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規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制度,構建具有宿遷特色的農業保險管理體系。建立健全農業保險信息合作機制,搭建災害預報部門、農業主管部門、保險機構信息共享平台,及時提供基礎信息數據,提升農業生產防災減災能力。
五、拓展保險服務功能,促進經濟轉型升級
1.拓寬保險資金使用渠道。積極爭取保險資金投資宿遷,為城市基礎設施、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重大項目提供資金支持。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投資企業股權、債權、基金、資產支持計畫等多種形式,為科技型企業、4+4重點產業等提供資金支持。支持和吸引保險機構在我市開展養老、健康和安保服務業等相關領域的股權及不動產投資。加強重大項目包裝推介,推動建立保險資金與全市重點項目的常態對接機制,爭取每年險資運用不低於10億元。
2.推進保險服務經濟結構調整。支持保險機構設立科技保險專營(特色)機構和開展科技保險創新,完善全市科技保險風險補償補貼機制,促進企業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加快發展小微企業信用保險和貸款系列保險,為小微企業提供信用風險保障。鼓勵開發消費信貸保險,滿足居民住房、汽車等消費升級換代的需要。積極發展航運保險,推動物流業發展。
3.加大保險業支持企業力度。加大對重點領域出口信用保險的承保支持,簡化審批程式,著力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促進外貿穩定增長和轉型升級的作用。支持有資質的公司加強小微企業出口信用保險平台建設,擴大小微企業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加大對服務貿易各領域和服務貿易企業商業信用的風險保障支持力度,為“走出去”國內企業提供保險服務,擴大服務規模和範圍。加快發展境外投資保險,創新保險品種,擴大承保範圍。
六、完善保險市場體系建設,增強綜合實力
1.建立健全保險市場主體。加強與各類保險集團的對接與洽商,推動其到我市設立區域總部或分支機構,爭取每年新設保險機構1-2家,逐步健全宿遷保險市場主體。積極招引國內知名保險機構在宿設立保險研發中心、資金運用中心、呼叫中心、數據備份中心等後台機構,增強地方保險綜合實力。
2.支持保險中介機構設立。推動民營資本進入宿遷保險中介市場,支持培育引進各類保險中介法人機構,規範發展銀行、車商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支持保險中介機構進一步發揮風險定價、防災防損等職能,積極參與社會管理,為消費者提供增值服務。
3.加強行業協會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市保協組織優勢,在推進行業建設、最佳化行業發展、發揮行業作用上加大力度,完善保險業自律體系。加強保險信用信息基礎建設,擴大信用記錄覆蓋面,建設全市保險業信用信息系統,與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實現數據對接和交換,著力構建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保險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制度、信用管理制度、保險機構信用評價體系和失信懲戒機制,切實維護保險行業穩定發展。
七、加強政策支持,最佳化保險發展環境
1.強化組織保障。市政府分管領導牽頭,定期召集相關部門會辦會議,研究推進我市保險業發展的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保險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各縣區政府也要定期研究保險業工作,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保險知識普及與宣傳教育,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及網際網路等宣傳工具,推進保險知識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企業,有效增強全民保險意識。
2.強化政策扶持。金融、財政、稅務、物價等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在保險領域的溝通與協調,研究制定支持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責任保險、巨災保險和農業保險等保險業務發展的政策措施,在加大財政支持、稅收優惠等方面為保險業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3.防範化解風險。加強保險業全面風險管理,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完善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提高行業風險處置能力。建立保險行業突發事件聯合應對處置機制,對保險業出現的重大、群訪群訴等突發事件,分工配合、妥善處置,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完善保險消費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健全保險糾紛訴訟、仲裁與調解對接機制,切實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