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藝術(17-18世紀歐洲藝術風格)

巴洛克藝術(17-18世紀歐洲藝術風格)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巴洛克”是1600年至1750年間在歐洲盛行的一種藝術風格。它產生在反宗教改革時期的義大利,發展於歐洲信奉天主教的大部分地區,以後隨著天主教的傳播,其影響遠及拉美和亞洲國家。巴洛克作為一種在時間、空間上影響都頗為深遠的藝術風格,其興起與當時的宗教有著緊密的聯繫。

不僅在繪畫方面,巴洛克藝術代表整個藝術領域,包括音樂、建築、裝飾藝術等,內涵也極為複雜。但最基本的特點是打破文藝復興時期的嚴肅、含蓄和均衡,崇尚豪華和氣派,注重強烈情感的表現,氣氛熱烈緊張,具有刺人耳目、動人心魄的藝術效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洛克藝術
  • 外文名:Baroque
  • 產生於:16世紀下半期
  • 盛期:17世紀
  • 衰落:18世紀
  • 有關:反宗教改革
簡介,名稱由來,產生背景,特點,代表人物,歷史淵源,起源,流行,巔峰,流傳,藝術表現,建築,雕刻,繪畫,家具,服裝,音樂,文學,主要代表人物,評價,相關研究,

簡介

古典主義者認為巴洛克是一種墮落瓦解的藝術,只是到了後來,才對巴洛克藝術有了一個較為公正的評價。巴洛克藝術產生於16世紀下半期,它的盛期是17世紀,進入18世紀,除北歐和中歐地區外,它逐漸衰落。巴洛克藝術最早產生於義大利,它無疑與反宗教改革有關,羅馬是當時教會勢力的中心,所以它在羅馬興起就不足為奇了,可以說,巴洛克藝術雖不是宗教發明的,但它是為教會服務,被宗教利用的,教會是它最強有力的支柱。
巴洛克藝術於16世紀後半期在義大利興起,17世紀步入全盛期,18世紀逐漸衰落。巴洛克藝術對於18世紀的洛可可藝術與19世紀的浪漫主義都有積極影響。巴洛克的藝術風格得到教會強有力的支持,主要流行於義大利、佛蘭德斯、西班牙等天主教盛行的國家。義大利藝術大師貝尼尼和佛蘭德斯畫家魯本斯的作品反映了17世紀巴洛克藝術最輝煌的成就。

名稱由來

巴洛克(—Baroque)此字源於西班牙語及葡萄牙語的“變形的珍珠”(—barroco)。作為形容詞,此字有“俗麗凌亂”之意。歐洲人最初用這個詞指“缺乏古典主義均衡特性的作品”,它原是18世紀崇尚古典藝術的人們,對17世紀不同於文藝復興風格的一個帶貶義的稱呼,現今這個詞已失去了原有的貶義,僅指17世紀風行於歐洲的一種藝術風格。
雖然“巴洛克”直指缺乏古典均衡性的藝術作品,但其實巴洛克藝術家,與文藝復興的前輩相同,都很重視設計和效果的整體統一性,巴洛克風格以強調“運動”與“轉變”為特點,尤其是身體和情緒方面的,同時,巴洛克也是對矯飾主義的一種反動。
在歐洲文化史中,“巴洛克”慣指的時間是17世紀以及18世紀上半葉(約1600年 -1750年),但年份並不代表絕對的藝術風格,特別是建築與音樂。這一時期,上接文藝復興(1452年 -1600年),下接古典時期、浪漫時期。
歐洲文化“除舊布新”,在各方面都有重大的改變與成就。資產階級興起,君主政治漸獨立於宗教之外(但民主思想萌芽)。科學在伽利略、牛頓等人的開創下展開。藝術上趨勢是“世俗化”,精力充沛,勇於創新,甚至好大喜功。文藝上的名家如莎士比亞、塞萬提斯;繪畫上有魯本斯,林布蘭特等,影響都極深遠。也在這時期,歐洲向外擴張殖民,漸漸占據了世界文明的中心。...

產生背景

十七世紀歐洲強權擴張,掠奪海外殖民地累聚巨富,生活上提倡豪華享受,因此對建築、音樂、美術也要求豪華生動、富於熱情的情調。十七世紀歐洲有新舊教的權力之爭。舊教勢力用暴力鎮壓信徒,再積極利用藝術思想形態──巴洛克,去迷惑﹑征服人心。巴洛克藝術不排斥異端的感官喜悅,亦忠實於基督教的世界觀,故亦是“基督教化的文藝復興”。

特點

概括地講巴洛克藝術有如下的一些特點:首先是它有豪華的特色,它既有宗教的特色又有享樂主義的色彩;二是它是一種激情的藝術,它打破理性的寧靜和諧,具有濃郁的浪漫主義色彩,非常強調藝術家的豐富想像力;三是它極力強調、運動,運動與變化可以說是巴洛克藝術的靈魂;四是它很關注作品的空間感和立體感;五是它的綜合性,巴洛克藝術強調藝術形式的綜合手段,例如在建築上重視建築與雕刻、繪畫的綜合,此外,巴洛克藝術也吸收了文學、戲劇、音樂等領域裡的一些因素和想像;六是它有著濃重的宗教色彩,宗教題材在巴洛克藝術中占有主導的地位;七是大多數巴洛克的藝術家有遠離生活和時代的傾向,如在一些天頂畫中,人的形象變得微不足道,如同是一些花紋。
巴洛克藝術雕像巴洛克藝術雕像

代表人物

當然,一些積極的巴洛克藝術大師不在此例,如魯本斯、貝尼尼的作品和生活仍然保持有密切的聯繫。其具體表現為:
(1)善用動勢:不管是實際的,如波形的牆面或不斷變化的噴射狀的噴泉:還是含蓄的,如描繪成充滿活力或動作顯著的人物(不再如古典文藝復興時的靜態表現,而呈現歪斜配置的動感)。力圖表現或暗示無窮感:例如伸向地平線的道路,展現無際天空幻覺的壁畫,運用變換透視效果使其變得撲朔迷離的鏡面手法。
(2)強調光線:設計一種人為光線,而非自然的光,產生一種戲劇性氣氛,創造比文藝復興更有立體感、深度感、層次感的空間。造成輪廓線模糊,構圖有機化,而有整體感。追求戲劇性、誇張、透視的效果。不拘泥各種不同藝術形式之間的界線,將建築、繪畫、雕塑等藝術形式融為一體。

歷史淵源

起源

義大利文藝復興晚期著名建築師和建築理論家維尼奧拉設計的羅馬耶穌會教堂是由手法主義向巴洛克風格過渡的代表作,也有人稱之為第一座巴洛克建築。手法主義是16世紀晚期歐洲的一種藝術風格。其主要特點是追求怪異和不尋常的效果,如以變形和不協調的方式表現空間,以誇張的細長比例表現人物等。
建築史中則用以指1530~1600年間義大利某些建築師的作品中體現前期巴洛克風格的傾向。羅馬耶穌會教堂平面為長方形,端部突出一個聖龕,由哥德式教堂慣用的拉丁十字形演變而來,中廳寬闊,拱頂滿布雕像和裝飾。兩側用兩排小祈禱室代替原來的側廊。十字正中升起一座穹窿頂。教堂的聖壇裝飾富麗而自由,上面的山花突破了古典法式,作聖像和裝飾光芒。教堂立面借鑑早期文藝復興建築大師阿爾伯蒂設計的佛羅倫斯聖瑪麗亞小教堂的處理手法。正門上面分層檐部和山花做成重疊的弧形和三角形,大門兩側採用了倚柱和扁壁柱。立面上部兩側作了兩對大渦卷。這些處理手法別開生面,後來被廣泛仿效。
巴洛克藝術繪畫巴洛克藝術繪畫

流行

從17世紀30年代起,義大利教會財富日益增加,各個教區先後建造自己的巴洛克風格的教堂。由於規模小,不宜採用拉丁十字形平面,因此多改為圓形、橢圓形、梅花形、圓瓣十字形等單一空間的殿堂,在造型上大量使用曲面。典型實例有羅馬的聖卡羅教堂,是波洛米尼設計的。它的殿堂平面近似橄欖形,周圍有一些不規則的小祈禱室;此外還有生活庭院。殿堂平面與天花裝飾強調曲線動態,立面山花斷開,檐部水平彎曲,牆面凹凸度很大,裝飾豐富,有強烈的光影效果。儘管設計手法純熟,也難免有矯揉造作之感。

巔峰

17世紀中葉以後,巴洛克式教堂在義大利風靡一時,其中不乏新穎獨創的作品,但也有手法拙劣、堆砌過分的建築。教皇當局為了向朝聖者炫耀教皇國的富有,在羅馬城修築寬闊的大道和宏偉的廣場,這為巴洛克自由奔放的風格開闢了新的途徑。17世紀羅馬建築師豐塔納建造的羅馬波羅廣場,是三條放射形幹道的匯合點,中央有一座方尖碑,周圍設有雕像,布置綠化帶。在放射形幹道之間建有兩座對稱的樣式相同的教堂。這個廣場開闊奔放,歐洲許多國家爭相仿效。法國在凡爾賽宮前,俄國在彼得堡海軍部大廈前都建造了放射形廣場。傑出的巴洛克建築大師和雕刻大師帕尼尼設計的羅馬聖彼得大教堂前廣場,周圍用羅馬塔斯乾柱廊環繞,整個布局豪放,富有動態,光影效果強烈。

流傳

巴洛克建築風格也在中歐一些國家流行,尤其是德國和奧地利。17世紀下半葉,德國不少建築師留學義大利歸來後,把義大利巴洛克建築風格同德國的民族建築風格結合起來。到18世紀上半葉,德國巴洛克建築藝術成為歐洲建築史上一朵奇花。德國巴洛克風格教堂建築外觀簡潔雅致,造型柔和裝飾不多,外牆乾坦,同自然環境相協調。教堂內部裝飾則十分華麗,造成內外的強烈對比。著名實例是班貝格郊區的十四聖徒朝聖教堂、羅赫爾的修道院教堂。十四聖徒朝聖教堂平面布置非常新奇,正廳和聖龕做成三個連續的橢圓形,拱形天花也與此呼應,教堂內部上下布滿用灰泥塑成的各種植物形狀裝飾圖案,金碧輝煌。教堂外觀比較平淡,正面有一對塔樓,裝飾有柔和的曲線,富有親切感。羅赫爾修道院教堂也是外觀簡潔,內部裝修精緻,尤其是聖龕上部天花,布滿用白大理石雕刻的飛翔天使,聖龕正中是由聖母和兩個天使組成的群雕;聖龕下面是一組表情各異的聖徒雕像。
巴洛克藝術 繪畫巴洛克藝術 繪畫
奧地利的巴洛克建築風格主要是從德國傳入的。18世紀上半葉,奧地利許多著名建築都是德國建築師設計的。如維也納舒伯魯恩宮,外表是嚴肅的古典主義建築形式,內部大廳則具有義大利巴洛克風格,大廳所有的柱子都雕刻成人像,柱頂和拱頂滿布浮雕裝飾,是巴洛克風格和古典主義風格相結合的產物。興起於17世紀中葉,它的風格自由奔放,造型繁複,富於變化,只是有的建築裝飾堆砌過分。西班牙聖地亞哥大教堂為這一時期建築的典型實例。

藝術表現

建築

西方都市計畫的歷史是從巴洛克時期開始的,那時最醒目的建築物是教堂與宮殿。建築師認為建築物是根據許多要求塑造成形的一個獨立的總體,所以巴洛克建築通常看來就像一尊大型雕塑。
把文藝復興時期的建築畫成平面圖,其共同特點是正方形、圓形和十字形;而巴洛克建築的典型特徵是橢圓形、橄欖形以及從複雜的幾何圖形中變化而來的更為複雜的圖形。
用規則的波浪狀曲線和反曲線的形式賦予建築元素以動感的理念,是所有巴洛克藝術最重要的特徵。文藝復興建築如同現代建築一樣,是以簡單的、基本的比例和相互關係為基礎;而巴洛克建築不再崇尚那種含蓄的邏輯性,而是追求令人感到意外的、如戲劇般的效果。例如:
米開蘭基羅助手維紐拉(Vignola,1507-1673)和戴拉?伯達(G.della porta C.1537~1602)在1568~1584年間完成的羅馬《耶穌教堂》,被公認為是從樣式主義轉向巴洛克的代表作。這座教堂內部突出了主廳和中央圓頂,加強了中央大門的作用,以其結構的嚴密和中心效果的強烈而顯示了新的特色。因此,耶穌教堂的內部和門面,後來都成為巴洛克建築的模式,又可稱為「前巴洛克風格」。
十七世紀早期巴洛克建築代表是馬德諾(C.Maderno,1556~1629),在1607~15年完成米開蘭基羅未完成的《聖彼得教堂》(1607-15,羅馬梵諦岡,另有專屬網站詳細圖片解析),他用戲劇性的方式強調正門,例如由扁平的方柱變為半圓柱,再變為四分之三圓柱,使建築的立體塑形複雜多變,動態強烈。他所設計凸出的門面或深凹的門面,都使得教堂和前面廣場上的空間能更進一步的連線起來。
十七世紀盛期巴洛克建築最偉大的大師是貝尼尼(G.L.Bernini,1598~1680),以雕刻家而兼精建築,在1624~33年間完成置於聖彼得大教堂內的青銅華蓋,是一座高達二十九公尺的巨型幕棚,以四根螺旋形雕花大柱支撐蓋頂,雄偉而又華麗(很像布景裝飾)。又為聖彼得大教堂設計了門前雙臂環拱形的廣場和柱廊(1657),使它成為西方最的廣場建築之一。
波羅米尼(F.Borromini, 1599~1667)是盛期巴洛克另一位建築大師,喜用凹凸多變的曲線和多種幾何形體的複雜交錯,從整體布局到細部安排,都能獨出心裁,代表作如四泉的《聖卡羅(S.Carlo)教堂》(1665~67,羅馬),被譽為巴洛克建築的典範。
除以上羅馬地區外,義大利北部的杜林(Turin)地區也有相當發展,瓜里尼(G.Guarini,1624~83)建的《聖布小教堂》(1668~94)圓頂,表現天堂的穹窿,給人一種飄渺無盡永恆的幽思。
西歐諸國的巴洛克建築又結合各地的特點而各有所長,如英、法等國帶有較嚴謹的色彩,例如巴黎凡爾賽宮(1669~85,滑鼠點選可看到360度外觀旋轉圖),德國南部則華麗輝煌達於極致,西班牙及其統治下的拉丁美洲也是巴洛克的沃土之一。

雕刻

巴洛克雕刻有時是建築的一部份,藝術家表現真實人間的技法臻於成熟完美,例如根據主體的男女老幼來表現人的皮膚外觀,捲髮、衣飾、織物的質感都很逼真。動勢的展現是其最重要的特點,人物不再被雕成靜止或休息的姿態,而總是處於運動之中。
阿波羅和達芙娜阿波羅和達芙娜
最著名的是貝尼尼(Gian Lorenzo Bernini,1598~1680)的名作《聖泰雷莎(St.Theresa)之幻覺》(1645~52,羅馬聖馬利亞教堂),是宗教性和官能性的結合,欣賞這類雕像要搭配建築、繪畫一起觀看,以產生視覺上的幻覺。這種風格也影響西歐各地。其它名作如《四河噴泉》(局部圖,1648-51,羅馬Navona廣場)、《大衛》(David,1623-24,大理石, 高170 cm,Galleria Borghese, Rome)。
法國巴洛克雕刻大師有:
普傑(P.Puget,1620-94)的《克羅托那的米羅》(1671~83,巴黎羅浮宮)。
柯塞沃克(A.Coysevox,1640~1720)的《勒布蘭半身像》(1676)、《路易十四半身像》(1680,凡爾賽宮)。

繪畫

宏偉壯觀,充滿動感,精湛的透視變奏(如前縮法),戲劇性的構圖,起伏波動,體現無限的空間,加以理想光的對比,使畫面產生統一協調如舞台布景的效果是巴洛克繪畫的特色。
義大利卡拉瓦喬(Caravaggio,1573~1610),是巴洛克繪畫的先驅,作品的特色是利用光線以獲得畫面戲劇性的效果,也利用明暗表現法以襯托真實的空間感,並捨棄細節的描寫。他對自然的態度是直觀的,以粗野或純樸的市民為模特兒作肖像畫。他更在靜物畫上另闢蹊徑。代表作有《在以馬杵斯吃晚餐》(1601,,倫敦國家畫廊)、《埋葬基督》(1604,梵諦岡美術館)、《水果籃》(靜物, 1596,46×64.5cm,米蘭,諳布羅西阿納美術館)、《酒神》(1597,佛羅倫斯烏菲茲美術館)。個性狂野、暴躁、易怒,命短,他要脫離陳規,重新思考藝術,風格上被稱為「自然主義者」。
卡拉契(Carracci,1560~1609),勤練古典美,代表作祭壇畫——《聖母哀悼基督之死》(1603,92,8 x 103,2 cm,倫敦國家畫廊),畫中光線照耀在救主形體上,與整體引發觀者情感的手法,都屬巴洛克式的,構圖簡單和諧,有點感傷性,但避免提醒人們有關死亡的恐怖和受難的痛苦。

家具

除了建築和雕塑和繪畫之外,巴洛克家具無疑是巴洛克藝術最市民化的一種表現形式了。法國國王路易十四號稱"太陽王',他對凡爾賽宮的奢華裝修造成了大量巴洛克風格家具的誕生。宮廷藝術的發展造就了一大批巴洛克藝術大師。複雜的雕刻,名貴材料如柚木,黃金,象牙,紫檀木的大量使用,使得巴洛克家具成為了世界三大家具的代表之首,屹立在世界家具的頂尖位置上,數百年不倒。
巴洛克藝術(17-18世紀歐洲藝術風格)
扶手椅---椅腿可以使”倒方錐“或者”欄桿柱“式,上面出現了日益複雜的橢圓形緣飾,凹槽飾,葉飾。從路易十三繼承的H型連桿,逐漸演變為X型。禮儀的需要促使大量摺疊椅和凳子問世,上面時有華麗的雕刻。
雙體家具--衣櫃面板的線條也變得更柔和,下不和兩端成弧形,並向圖中那樣由於凸出部分或者轉角處呈新月形而變得複雜。

服裝

以裹胸收腰作為開場白,以巴洛克時代如貴族般綴滿蕾絲花邊的誇張袖子作為情節發展的高潮,這部有關古典主義戲劇的“腳本”充滿著華貴的氣氛。短俏的波浪狀衣擺使得上衣在硬朗性感中透出高雅,歌特式袖型在復古細節中滲透出摩登,色彩上也採用了鮮艷明快的顏色,讓人猶如置身於一場盛大的宮廷舞會中。
具有巴洛克風格的時裝最看重下半身的剪裁,力求多變。略微蓬鬆的及膝窄裙結合精緻的褶皺,加上漫不經心的花邊,一齊散發著溫柔甜蜜的浪漫氣息。面料雖然不是典型的浮花錦緞,卻採用光滑輕盈的紗綢,彰顯別具一格的奢侈感。色彩上,香檳色、米白色都不再獨領風騷,取而代之的是艷麗的桃紅色,配以荷葉邊領口的奶白色針織外套,優雅矜持又不失俏麗可愛。
束腰是巴洛克風格時裝的主要特點之一,也將成為新一季時尚舞台上的最佳主角。綢緞襯衫充滿懷舊氣息,紛繁多樣的花紋表達出新古典主義時代的藝術風格,鮮紅明亮的寬版束腰成為點睛之筆,不僅在色彩上形成強烈對比,而且別致的緞帶蝴蝶結更是突出了在那段逝去的歲月中曾一度瘋狂流行的大紅大紫的時髦風尚。黑、白、橙、紅四種顏色形成視覺上強烈反差,打造高雅矜貴的淑女形象。
古典主義韻味大行其道,使得充滿 復古情懷的浪漫婚紗也呈現出一派奢華風格。仿巴洛克的提胸和束腰,層層疊疊的裙擺,在細節上將繁複且精細的做工體現得淋漓盡致,再融合現代流行剪裁與時尚元素,像蝴蝶結、褶皺等,創造出亦古亦今的別樣風格。

音樂

通常來說,巴洛克音樂有如下一些特色——它的節奏特彆強烈、活躍,短促而律動;旋律精緻、跳躍且持續不斷;採用多旋律、複音音樂的復調法;作曲家普遍強調作品的情感起伏,以至於音樂的速度、力度變化在當時相當被看重;曲目的調性也從文藝復興時期單一而保守的教會調式發展為採用大小調形式。同時西洋管弦樂器也在巴洛克時期得到了迅速的發展,小提琴的出現、撥弦古鋼琴的成形都為巴洛克音樂提供了更豐富的表現力;其他樂器的發展也使得某些特定風格的巴洛克音樂其配器得以朝著多元化、大規模的方向發展。不過諸如管風琴、羽管健琴、維奧爾琴這類頗具歷史的古樂器依然被廣泛使用。
在音樂表現形式方面,巴洛克時期要比文藝復興時期的體裁豐富的多。皇室以及貴族對音樂的需求,促使許多巴洛克音樂家開拓出很多新的音樂表現形式,歌劇的興起(並不是起源,歌劇的起源要追述到更久之前)便是最為突出的一點。雖然巴洛克時期的歌劇曾被一些專家批評為“矯揉造作”,但卻是此後歌劇發展的一個基礎。聲樂領域的其他表現形式還有神劇、經文歌、清唱劇、受難曲和彌撒曲等,這些都是帶有強烈宗教色彩的。由此可見在巴洛克時期,宗教音樂在西洋音樂中依然占有很大的分量。巴洛克時期的器樂曲發展很迅速,出現了大協奏曲、獨奏協奏曲、管弦樂組曲、各種舞曲、前奏曲、幻想曲托卡塔賦格奏鳴曲等諸多表現形式。其中很大一部分通過發展、演變,從而成為了後來更為成熟的形式。

文學

巴洛克文學是西方文藝復興後期的一個文學流派,另外和古典主義文學和清教徒文學並成十七世紀三大文學。它在人文主義文學運動衰落後而興起。它是一種貴族形式主義文學,主張文學為少數有文化修養的人創作。有意在藝術上刻意雕琢,內容上偏向寫信仰危機和悲觀的思想。這類作品追求形式,內容空虛,語言雕琢浮誇。義大利的馬里諾、西班牙的貢哥拉和卡爾德隆、德國的格里美爾斯豪森、英國的玄學派詩人約翰·多恩,法國的伏瓦蒂爾等等,都是巴洛克文學的代表。 代表作品有卡爾德隆的小說《人生如夢》、格里美爾斯豪森的流浪漢小說《痴兒西木傳》等。

主要代表人物

巴洛克藝術大師貝尼尼,是義大利巴洛克風格中最著名的雕刻家、建築家、畫家。
在油畫作品方面代表人物有比利時魯本斯、凡·代克、荷蘭的倫勃朗、西班牙的委拉斯開茲,巴赫和亨德爾、義大利的彼也特洛·貝列提尼·達·科托納、盧·卓爾丹納、喬·巴·高里等。

評價

巴洛克風格打破了對古羅馬建築理論家維特魯威的盲目崇拜,也衝破了文藝復興晚期古典主義者制定的種種清規戒律,反映了嚮往自由的世俗思想。另一方面,巴洛克風格的教堂富麗堂皇,而且能造成相當強烈的神秘氣氛,也符合天主教會炫耀財富和追求神秘感的要求。因此,巴洛克建築從羅馬發端後,不久即傳遍歐洲,以至遠達美洲。有些巴洛克建築過分追求華貴氣魄,甚至到了繁瑣堆砌的地步。

相關研究

學術研究中,確定巴洛克藝術地位的是德國藝術史家沃爾夫林(H.wofflin),他的著作《文藝復興與巴洛克》(1888)、《美術史原理》(1915),前者指出巴洛克是繼文藝復興之後的主要流派,並對其形式特點作了分析和歷史考察。後者認為巴洛克風格可作為每一文化或文明進入後期階段的特徵,使之具有更為普遍的意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