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68號)相關精神,充分發揮保險在完善現代金融體系、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保障社會穩定運行中的積極作用,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的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賓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15年3月25日
  • 發布單位:宜賓市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國發〔2014〕29號
宜賓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臨港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4〕68號)相關精神,充分發揮保險在完善現代金融體系、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保障社會穩定運行中的積極作用,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積極發展涉農保險
(一)積極發展農業保險。按照“中央支持保大宗、保成本,地方支持保特色、保產量,有條件的保價格、保收入”的原則,鼓勵農民和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自願參保,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提高農業保險保障水平。鼓勵因地制宜開展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試點,著力推進林業保險產品創新,穩步拓寬覆蓋面,提高風險保障水平。督促保險機構落實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制度。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畜牧局、市保險協會)
(二)拓展“三農”保險廣度和深度。加大市級與縣(區)及其他部門之間的協同推進力度,提升財政補貼資金投向與農業部門規劃發展重點區域和重要品種的重合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抗風險保障作用的最大效益。引導保險機構積極發展農村小額信貸保險、農房保險、農機保險、農業基礎設施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普惠保險業務,提供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易懂的“三農”保險產品。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保險協會、市政府金融辦、市農業局、市林業局)
(三)完善農村保險網點布局。鼓勵現有保險機構依託基層政府建立完善鄉、村兩級保險服務體系,提升涉農保險服務水平。支持各現有保險機構到縣(區)域及鄉(鎮)布網設點,提高保險機構覆蓋率。
(責任單位:市保險協會)
二、統籌發展商業養老保險醫療健康保險
(四)創新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參與養老服務業建設,推動養老服務體系發展。以企業年金稅收優惠政策為契機,支持保險機構參與企業年金業務管理。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探索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健康保障計畫。
(責任單位:市保險協會、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五)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鼓勵保險公司積極探索健康保險與健康管理相結合,從費用報銷和經濟補償向病前、病中、病後相結合的綜合性健康保障管理方向發展。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探索運用股權投資、戰略合作等方式設立醫療、體檢機構和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鼓勵醫療機構成為商業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降低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
(責任單位:市保險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政府金融辦)
(六)積極參與社保經辦服務。全面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受託承辦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發揮保險機構專業優勢,提高保障水平,形成政府、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參與的大病風險分擔機制。健全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銜接合作機制,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支持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衛生計生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保險協會)
三、推動保險服務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
(七)積極發展科技保險。探索建立科技保險獎補機制,支持設立科技保險專營機構。支持保險公司開展科技保險業務,鼓勵科技型企業投保科技保險。創新科技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探索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大型成套技術設備保險及國產首台首套裝備的科技保險。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政府金融辦、宜賓銀監分局、市保險協會)
(八)推動保險服務經濟多元化發展。支持貸款保證保險發展,加快發展小微企業信用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增強小微企業融資能力。探索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大力推動扶貧貸款保證保險。發揮保險對諮詢、法律、會計、評估、審計等的輻射作用,積極發展旅遊產業保險、物流業保險,促進第三產業發展。
(責任單位:宜賓銀監分局、市保險協會、市商務局)
四、積極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作用
(九)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充分運用保險的風險管理功能及保險機構的網路、技術、人才、信息等優勢,加大政府採購保險產品和服務力度,通過受託、承包等多種方式,引導商業保險機構提供收付費、投資、賬戶管理等服務。對公益性較強、市場化運作無法實現盈虧平衡的保險服務,可由政府給予一定支持。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政府金融辦、市保險協會)
(十)運用責任保險化解社會矛盾糾紛。落實醫療機構強制責任保險制度,逐步擴大在公立醫院等各級醫療機構的覆蓋面。按照省上統一部署,完善我市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政策措施,在重金屬、化工、造紙等重污染高風險行業試行強制性保險。研究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探索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進一步探索並出台保險服務業為安全生產提供優質服務的新舉措。選擇部分行業推動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完善校方責任險制度,加強職業院校實習責任保險工作。推動旅行社、電梯安全等產品質量、安全責任保險發展。研究發展政府救助綜合責任保險,探索開展平安綜治責任保險試點,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新。
(責任單位:市衛生計生委、市環境保護局、市安全監管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教育體育局、市旅遊外僑局、市質監局、市公安局、市保險協會)
五、積極探索保險資金支持重大項目融資方式
(十一)遴選儲備保險資金投資重點項目。對照保險資金運用政策條件,多渠道遴選現金流和收益充足、手續齊全、符合保險資金投資條件的重點項目,隨著全省保險資金對接重點項目儲備庫的建立,積極爭取項目支持。充分發揮保險資金期限長、穩定性強等特點,為我市重大基礎設施、城鎮化建設等民生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提供中長期資金支持。
(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政府金融辦、市保險協會)
(十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研究建立推動保險資金投資我市重大項目的引導機制,對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給予西部大開發相關稅收優惠。通過特許經營或政府付費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引導保險機構的資金參與我市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支持保險業參與我市PPP項目試點,推動保險資金更好地支持我市經濟社會發展。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金融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保險協會)
六、探索開展巨災保險試點
(十三)積極參與我省巨災保險試點。按照省上統一部署,引導保險公司研究開發住房地震保險產品並提供服務,逐步探索建立城鄉居民住房地震災害保險制度,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綜合能力。
(責任單位:市保險協會、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城鄉住房建設局、市民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防震減災局)
(十四)建立巨災保險風險分散機制。按照“直接保險—再保險—巨災基金—政府緊急預案”的總體框架,逐步形成財政支持下的多層次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發揮巨災保險的風險轉移、社會互助和社會管理機製作用,實現以政府財政為主的地震損失補償模式向“政府+市場”補償模式轉變。
(責任單位:市保險協會、市財政局)
(十五)建立保費補貼分擔機制。省、市、縣按一定比例分擔保費財政補貼,擴大巨災保險覆蓋面,促進住房地震保險可持續運行,推動試點地區形成減災救災良性發展機制。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保險協會)
七、夯實保險服務業發展基礎
(十六)加強組織保障。成立宜賓市現代保險服務業改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全市保險業發展。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金融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政府新聞辦、市農業局、市民政局、市城鄉住房建設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環境保護局、市防震減災局、市保險協會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金融辦。各成員單位協同開展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保險業創新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縣(區)要將保險業改革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參照市上的做法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結合本地實際統籌推進各項工作。
(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保險協會)
(十七)落實和完善財政稅收相關政策。落實農業保險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探索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落實和完善企業為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和補充醫療保險費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按照財政部、財政廳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財政補貼政策,建立財政支持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擔機制。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十八)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推進條款通俗化和服務標準化,重點解決銷售誤導、理賠難問題,嚴肅查處各類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完善保險知識普及與宣傳教育體系,鼓勵廣播電視、平面媒體及網際網路等開辦專門的保險節目或欄目,加強中國小、職業院校學生保險教育,提升全社會保險意識。暢通保險消費者反映訴求渠道,建立健全保險糾紛訴訟、仲裁與調解對接機制。
(責任單位:市保險協會、市法院、市政府新聞辦、市教育體育局、市司法局)
(十九)牢牢守住風險底線。支持保險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自律與服務,充分發揮保險行業協會橋樑和紐帶作用,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和防範,強化對壽險集中滿期給付、非正常集中退保等風險的監測排查力度。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加強數據信息共享,共同規範涉保理賠司法鑑定行為,堅決打擊保險欺詐、侵占挪用保險資金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風險處置化解的工作合力。
(責任單位:市保險協會、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政府金融辦、市政府新聞辦、市審計局、市司法局、市工商局)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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