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1月23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1997年07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3年11月23日
- 頒布單位: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1993年11月23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1993年11月23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地區工作委員會工作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中文名 山西省人...
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定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六條第二款修改為:“常務委員會應當在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舉行30日前,將開會日期和會議建議議程通知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二、第八條第四項...
一、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山西省地方立法條例》的決定,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等兩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關於廢止《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山西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任命和憲法宣誓程式的決定》的決定,關於批准《晉中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臨汾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
2023年5月26日,《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等兩部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於2023年5月26日通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四號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訂內容 2016年 2016年5月31日山西省...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11.30 實施時間 1988.11.30 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重新研究了一九八四年九月山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制定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個別工作委員會更名的決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山西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晉辦發〔2024〕2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於2014年11月2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4年11月28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個別工作委員會更名的決定 (2024年1月18日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根據《山西省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晉辦發〔2024〕2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
1993年5月12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5月18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中文名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
2000年1月18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9年3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城市供水和節約用水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城市供水和節約用...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條例》在1999.08.16由山西省人大常委會頒布。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開展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省...
1984年9月18日山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發揮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作用,以實現黨的十二大提出的總任務和總目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制定本工作條例。第二條 省人大...
1983年9月24日山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為了加強省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山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條規定,決定在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設立政治法律工作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教科文衛工作委員會、農村...
1980年7月10日山西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6年1月19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陪審員選舉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中文名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人民陪審員選舉辦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章第四十條規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第三章第四十一條規定: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由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在代表中選舉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書長、委員...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1.07.28 實施時間 2011.07.28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l的決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1年7月28日通...
1990年1月19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2年5月20日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的《山西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修正案第一次修正 根據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決定第五章 法律責任 編輯 語音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未採取必要措施,誘發或加重地質災害的,由縣級以上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處以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
1995年9月21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5月27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經濟契約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經濟契約監督管理條例》的決定 ...
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王庭棟主任提請的《關於改進和加強地區人大工作聯絡組的議案》,現決定如下: 一、將現在雁北、忻州、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六個地區的人大工作聯絡組改為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派出機構,正式名稱仍為“山西省××地區人大...
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8月4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會計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會計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山西...
1994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8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技術市場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
2000年9月27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7年9月26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檔案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山西省檔案管理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
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9月28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計畫生育條例》的決定修正 2008年11月28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4年5月29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
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王庭棟主任提請的《關於改進和加強地區人大工作聯絡組的議案》,現決定如下:一、將現在雁北、忻州、呂梁、晉中、臨汾、運城六個地區的人大工作聯絡組改為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派出機構,正式名稱仍為“山西省××地區人大工作聯絡組”。各地...
1995年7月20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9月28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7年9月26日山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設定的決議 頒布單位 山西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8.03.10 實施時間 1988.03.10 山西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為了適應加強地方人大工作的需要,根據地方組織法的規定,重新研究了常務委員會工作機構設定的問題,特作如...
(2013年3月31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く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條例〉的決定》已由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於2013年3月3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