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86-01-21。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86-01-21。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地方法規,發布日期1986-01-21。【發布單位】81502【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86-01-21【生效日期】1986-01-21【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
1985年12月27日山東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 根據1988年5月24日山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正〈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有關條文的決定》修正 1988年5月26日重新公布...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規定 (1994年4月21日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7次會議通過)第一條為了加強我省經國務院批准的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內的土地管理,保護和合理地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根據國家及本省有關土地管理的...
《山東省經濟開發區條例》於2016年7月22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全文 2016年7月22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決定修正的《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以及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一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 (一九八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山東省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全文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省...
三、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五項修改為:"經國務院批准劃定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範圍內的土地,徵用、劃撥耕地五十畝以下,其他土地一百畝以下,由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代行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報省人民政府和所在市人民政府備案。"...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徵收管理,規範土地徵收行為,維護集體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
《山東省臨時用地管理暫行辦法》是為進一步規範和嚴格臨時用地使用和管理,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和《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臨時用地管理的通知》(...
第五條內聯企業按照《山東省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繳納場地開發費。第六條內聯企業對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的,可優先選擇區域安排項目。國內各地都可到開發區包片開發,作為本地對外經濟開放的視窗,並可自行制定包片開發區域...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開發區規劃,在開發區內進行建設,必須遵守有關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開發區是指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經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實行特定經濟優惠政策的區域,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
《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55號對外公布,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土地徵收管理,規範土地徵收程式,維護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提高建設用地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建設用地審查...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土地管理局負責外商投資企業使用開發區內國有土地的管理。第五條 外商投資企業用地的審批許可權,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中徵用土地審批許可權的規定執行。第六條 外商投資企業...
《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辦法》在1992.09.15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改革我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促進城鎮建設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
第三十八條 依照本條例規定實施罰款處罰時,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罰沒收據。罰款收入一律上繳同級財政。第三十九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情況的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本次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了《山東省...
關於修改〈山東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辦法〉等二十四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11月25日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山東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
第一條 為規範和提高省級國土勘探和治理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山東省土地整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辦法,...
十三、凡在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區範圍內進行建設需要徵用土地時,均由開發公司統一向市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由市土地管理部門按國務院和省關於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徵用。十四、城市綜合開發應由市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
《山東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在1999.01.18由山東省人民政府頒布。中文...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不履行或不按規定要求履行土地復墾義務的,由縣級
第十二條 對提前完成補償安置任務交付被徵用土地的,由市政府給其所在地的區政府、鄉(鎮)、辦事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獎勵。第十三條 新增建設用地收益繳納市財政後,由市、區兩級政府按規定用於土地開發和城市建設。征地辦可在徵用...
第一條 為了改革我省城鎮國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開發、利用、經營土地,節約、保護土地資源,促進城鎮建設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
第二十二條 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水資源的管理,按《山東省城市水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執行。(編者註:此文已列入修改件)涉及到城鄉共同使用和流域水源的開發利用,各市必須事先提出開發利用規劃,報省水資源管理部門批准。第五章 綠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