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是山東省人民政府於2009年8月4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
  • 頒布時間:2009年08月04日
  • 頒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 代號:魯政發〔2009〕93號
法規頒布,法規內容,

法規頒布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
工商經貿
魯政發〔2009〕93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09-8-4

法規內容

二○○九年八月四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九屆七次全會精神,建立健全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有效應對金融危機的體制與機制,根據《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國發(2009)2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2009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任務要求和指導原則
1.正確認識形勢。當前,我省的經濟社會發展已經站在了新的歷史起點上,改革進入了攻堅階段,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非常艱巨。特別是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已成為我們進入新世紀以來經濟社會發展最為困難的一年。國際金融危機的發生,既對經濟體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為深化改革提供了難得的機遇。2009年的經濟體制改革要把有效應對金融危機影響擺到突出位置,圍繞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與落實,積極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努力促進由危機向機遇的轉變。
2.明確任務要求。面對新形勢、新特點,2009年經濟體制改革總的任務要求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省委九屆七次全會精神,牢牢把握促進科學發展觀的貫徹落實和應對金融危機這個根本,緊緊圍繞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抓住影響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積極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努力增創經濟文化強省建設的新優勢。
3.把握指導原則。
一是圍繞中心,把握大局。把深化改革與促進科學發展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結合起來,與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結合起來,把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作為2009年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
二是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在著力解決當前問題的同時,不失時機地解決影響長遠發展的深層次體制機制問題。
三是把握方向,明確目標。把加強巨觀調控與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增強經濟發展的內在活力。
四是試點先行,典型引路。把整體部署與局部試點結合起來,進一步突出改革試點的科學性,為全省面上的改革積累經驗、探出路子。
五是統籌兼顧,協調推進。把應對挑戰與把握機遇結合起來,統籌出台改革措施的時機、力度和節奏。切實處理好統一協調與分散實施的關係,確保各項改革有序、協調推進。
二、圍繞擴內需、保增長推進改革,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
4.推進投資體制改革,促進投資增長。加快出台山東省企業投資核准備案辦法,進一步規範項目審批、核准、備案制度;科學界定政府投資領域和範圍,充分發揮政府投資對社會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積極推動多渠道融資,多元化投資;進一步改善政策環境,清理和取消不利於民間投資的各種限制性、歧視性規定,修訂政府投資項目核准目錄,放寬準入門檻,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重大基礎設施、民生項目和文化產業項目建設;健全政府投資管理機制,擴大代建制試點範圍,制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
5.推進房地產管理體制改革,鼓勵住房消費。按照“保住一頭、啟動一頭、激活一頭”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促進住房消費的體制與機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積極推動經濟適用房建設和城市棚戶區改造,進一步完善經濟適用房建設與管理的政策,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研究建立科學的廉租房建設、管理、運營機制和把農民工納入廉租住房保障範圍的問題;推進農村住房建設與危房改造,逐步建立農村困難群體住房保障制度;建立鼓勵普通商品住房消費的體制與機制,加快發展二手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支持居民購買自住性和改善性住房;圍繞擴大住房消費,配套進行房地產土地供應、稅費徵收、信貸發放、市場建設與監管等相關制度改革(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負責)。
6.加快地方金融體制改革,促進金融業發展。建立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整合地方金融資源,做大做強地方金融機構;鼓勵發展股份制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推動城市商業銀行增資擴股;完善縣域金融體系,支持和規範發展面向“三農”的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穩妥有序推進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加強融資性擔保機構體系建設,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擔保難問題;實行政府補助和農民自籌相結合,支持發展生產、災害、疫病、住房等農村保險事業(省金融辦牽頭)。
7.推進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增強外需拉動。完善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促進機制,支持出口研發和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加快推進出口農產品質量安全示範區建設,深入實施對外貿易以質取勝和市場多元化戰略(省商務廳、農業廳、山東檢驗檢疫局負責)。健全進出口商品監測預警體系,完善防範和化解國際貿易風險的體制和機制(省商務廳牽頭)。最佳化利用外資結構,創新利用外資方式,建立和完善外資併購管理機制;進一步研究下放審批許可權、簡化審批程式問題(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負責)。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完善規劃指導和財稅、金融、外匯、通關等政策支持體系,加大對外承包工程融資支持力度,改進對企業境外投資合作的管理與服務(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財政廳、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省外匯管理局、青島海關負責)。建立服務貿易促進體系,研究出台服務外包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省商務廳、發展改革委負責)。創新開發區體制機制,發揮開發區對外開放的示範帶動作用(省發展改革委、商務廳、科技廳負責)。加快青島前灣保稅港區建設,探索發展面向日韓的自由貿易問題(省商務廳、青島海關負責)。
三、圍繞調結構、增活力推進改革,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8.推進企業改革,增強經濟發展活力。繼續推動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重組,支持地方鋼鐵、交通、金融、裝備製造等企業強強聯合和優勢企業兼併重組困難企業,加快推進山東鋼鐵和山東重工的重組進程,引導煤電、煤化、石化等上下游企業聯合重組,著力培育一批影響力大、市場占有率高、競爭力強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繼續深化國有企業公司制和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和改進對國有資產的監管,確保國有資產的增值和安全(省國資委牽頭)。深化電力、鹽業、城市公用設施等壟斷行業和交通行業改革,推動投資主體和經營主體多元化(省發展改革委、國資委、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濟南電監辦負責)。建立服務業發展促進機制,深化國有服務企業改革,鼓勵國有服務企業通過股權併購、股權置換、相互參股等方式進行重組(省國資委牽頭)。積極推動生產經營性單位轉企改制和政府機關與事業單位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鼓勵和支持製造業企業剝離研發、設計和銷售等服務環節,支持社會力量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形成新的市場主體(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民政廳、編辦、地稅局、機關事務局負責)。進一步最佳化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制度環境,提出鼓勵和支持民營經濟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和進入社會公用事業、基礎設施、金融服務等領域的意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中小企業辦、國資委負責)。建立和完善面向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壯大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風險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實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積極支持中小企業上市,多渠道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省金融辦、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中小企業辦負責)。制定政府採購中小企業產品的有關政策(省財政廳牽頭)。
9.推進資源與環境體制改革,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建立健全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促進資源配置向高效率、環保型產業和企業傾斜(省發展改革委、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海洋與漁業廳、財政廳、物價局負責)。結合能源類產品價格改革,鼓勵使用可再生能源和生物質能源(省發展改革委、物價局負責)。積極推進水價改革,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省物價局、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推進大用戶直接購電和雙邊交易試點(濟南電監辦牽頭)。完善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改革資源收益分配製度,建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準備金制度,開展重點流域、區域、海域的生態環境補償試點工作(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環保廳、海洋與漁業廳負責)。建立和推行環境容量有償使用制度,深化排污權交易試點(省環保廳、物價局負責)。加強節能減排技術研發,建立健全重大節能減排技術推廣套用的促進機制和落後產能的退出機制(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環保廳、發展改革委負責)。
10.推進科技體制改革,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科技創新平台建設和運營模式改革,促進源頭創新、企業技術創新、成果轉化和中介服務三類平台建設,建立重點實驗室、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等科技創新平台和基礎設施的共建共享機制,促進科技資源整合和共享;完善創新人才培養、引進和激勵機制,建立技術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制度;推進產學研合作創新,加快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圍繞產業發展技術創新的關鍵問題構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省科技廳、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
四、圍繞惠民生、促協調推進改革,保障社會和諧穩定
11.推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構建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快職業培訓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就業和創業促進機制,努力穩定和擴大就業(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調節機制,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加強工資集體協商和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建設;規範國有企業工資總額及負責人薪酬管理(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資委、財政廳負責)。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穩妥推進做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試點,出台社會保險關係跨地區轉續辦法,推動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逐步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結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深化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研究制定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推進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出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實施意見;完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和城鄉低保制度,逐步提高農村低保標準,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衛生廳、民政廳、財政廳負責)。
12.推進社會事業改革,改善和提升公共服務。健全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公用經費標準,實施中國小辦學條件標準化建設工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經濟困難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就學;深化以素質教育為主題的教學評價機制和教學制度改革;發展和規範民辦教育,研究推進農村中等職業教育免費工作(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建立推動文化強省建設和先進文化發展的體制與機制,繼續推進國有經營性文化單位轉企改制和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內部改革,推動四大省直文化企業集團的股份制改造;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許可的文化產業,積極促進民營文化企業發展,不斷提高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化程度(省文化廳配合省委宣傳部負責)。按照國家總體部署,制定出台我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在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省發展改革委、衛生廳、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物價局負責)。健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實行嚴格的食品質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場準入和退出制度(省衛生廳、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工商局負責)。
五、圍繞全局性、長遠性問題推進改革,破除深層次體制機制性障礙
13.推進統籌城鄉發展和農村經濟制度改革,建立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穩定長效機制。制定統籌城鄉、推動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指導意見,以統籌城鄉規劃管理、經濟發展和產業布局、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村鎮體系建設管理、環境建設、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管理等關鍵領域為切入點,不斷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融合發展和一體化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繼續推進農村經濟制度改革,鼓勵發展各類農村社會化服務組織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發展農民與龍頭企業的縱向合作和訂單農業,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增強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能力(省農業廳牽頭)。建立與發展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農村產權制度,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確權、登記和頒證,鼓勵農民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省國土資源廳、農業廳負責)。鼓勵舊村改造和村莊整合,對節約的宅基地置換為城市建設用地指標,並開展置換所得收入主要用於舊村改造和村莊整合中農民新建住房補貼試點(省國土資源廳、財政廳、農業廳負責)。深化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制定國有林場、苗圃改革方案(省林業局牽頭)。改革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推動農村中小型水利工程設施產權和經營主體多元化(省水利廳牽頭)。推進海域和內陸水域使用權制度改革,推動集約用海和高效用海;完善漁業捕撈許可證和養殖證制度,建立海域和內陸水域使用權利益補償機制(省海洋與漁業廳、財政廳負責)。
14.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精幹高效規範的行政管理體系。穩步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在儘快完成省級政府機構改革任務的同時,抓緊出台市、縣政府機構改革指導意見,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務;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搞好對全省經濟社會事務的統籌協調,真正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錯位(省編辦牽頭)。結合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啟動省直管縣試點和擴權強鎮試點(省財政廳、發展改革委、編辦負責)。推進政務公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和社會聽證制度;進一步清理省級行政審批項目,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省監察廳牽頭)。繼續推動政府採購制度改革,把政府採購納入政策調控體系,提高採購工作的辦事效率,增強政策導向功能(省財政廳、機關事務局負責)。繼續推進事業單位改革、行業協會和農村經濟協會改革,探索建立政府購買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和農村經濟協會服務的機制(省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發展改革委、民政廳負責)。
15.推進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為深化改革提供經驗和路子。按照《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深化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魯發(2008)19號)檔案要求,抓緊建立改革試點的工作配合機制、部門責任機制、政策保障機制和情況交流機制,儘快出台支持試點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強對試點工作的指導,適時審批試點工作方案(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各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積極支持和指導改革試點工作,國家安排我省和我省自行安排的同類試點,原則上都要由承擔相應試點任務的單位先行試點。試點單位要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所賦予的“先行先試”政策,積極進行具有前瞻性、超前性的試驗和探索,努力為面上改革的深化提供可資借鑑的經驗和路子。2009年的改革工作任務繁重,意義重大。各級、各部門都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明確責任,積極推進,切實抓好落實。要加強《意見》落實情況的檢查與督促,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都要在年底前就推進改革的情況寫出書面報告,經省發展改革委匯總整理後報省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要充分發揮對改革的總體指導和綜合協調職能,研究建立正常的改革工作組織協調機制、科學決策機制、方案評估機制、改革效果評價機制和改革信息調度發布機制,把改革工作納入規範化、制度化軌道。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