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
2015年6月4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運用財政政策措施進一步推動全省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運用財政政策措施進一步推動全省經濟轉方式調結構穩增長的意見
魯政發〔2015〕14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充分發揮積極的財政政策作用,有效激發
社會資本活力,增強社會投資信心,促進經濟平穩發展,在全面落實好年初確定的各項政策基礎上,針對當前經濟運行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制定以下補充政策措施。同時,結合省級財政存量資金調整和中央財政資金安排,2015年再籌措資金100億元,使這些政策措施能夠更快更實地發揮作用。
一、強化財政資金引導,加快推進經濟轉型升級
1.實施重點行業升級改造貸款貼息政策。2015年,省財政對地方石化、輪胎、船舶、服裝、醫藥、新材料等產業結構調整遇到困難的投資項目貸款,存在某種市場失靈的特殊領域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貸款,以及重點物流園區和產業聚集區物流中心綜合信息平台、社會化倉儲設施網路建設、冷鏈物流等重點項目貸款,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財政貼息。政策目的是提升先進產能,最佳化產品結構,提高交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貼息期限為1-3年,貼息資金由省財政負擔70%,市縣財政負擔30%。各市政府財稅部門、經濟和信息化部門、貸款銀行負責推薦企業項目,省財政廳、經濟和信息化委負責審核、發放,省審計廳、監察廳負責監督評估。
2.積極支持裝備製造業及新興產業發展。從2015年起,將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及關鍵核心零部件保險補償範圍擴大至所有行業領域,省財政對企業購買的在國內率先實現重大創新或能替代進口的裝備產品和關鍵核心零部件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產品責任保險、質量保證和產品責任綜合險,按不高於3%的費率上限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80%給予補貼,進一步促進裝備製造業技術創新和成果轉化。加快設立新興產業投資基金,充分利用各類創業創新資金,支持信息產業、先進制造業、海洋經濟等重點領域和關鍵技術,促進制造業轉型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3.啟動實施“工業綠動力”計畫。2015年,省財政對紡織、食品加工、化工等熱水需求量大的工業企業安裝使用新能源集熱系統,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推動建設使用新能源工業熱力系統;對熱電廠燃煤機組(鍋爐)改造和工業企業高效煤粉鍋爐示範工程,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鼓勵企業提高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在全省擴大實施契約能源管理財政獎勵政策,對所有節能效益分享型和能耗費用託管型的契約能源管理項目,全部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
4.大力促進企業開拓國際國內市場。2015年,省財政加大資金投入,對省政府確定的重大招商招展活動給予補助,推動企業通過展會開拓市場,提振信心;採取企業運營、政府補助的方式,支持“好品山東”網路行銷平台建設,進一步提高其市場影響力和輻射力;對技術水平高、投資規模大、帶動能力強的重大總集成總承包示範項目進行財政獎勵,通過支持一個龍頭企業,帶動提升一個產業鏈。
二、完善財政政策措施,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5.加大小微企業創業創新扶持力度。2015-2018年,對首次領取小微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並在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創業者,發放一次性創業補貼,並將補貼標準由不低於1萬元提高至不低於1.2萬元。擴大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使用範圍,支持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等活動,營造大眾創業良好氛圍。將“創新券”的適用範圍擴大到省內所有小微企業,對依託“山東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助共用網平台”,使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科學儀器設備發生的費用,省財政加大補助力度,其中對西部隆起帶小微企業補助比例由30%提高至60%,其他地區由20%提高至40%,增強企業創新創業積極性,提高科技資源利用率。
6.支持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建設。2015-2016年,遴選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業示範園區(含大學生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創業示範園區)數量由每年20家增加至30家,根據入駐企業個數和吸納就業人數,給予每處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資金,其中直接購買或租賃已開發閒置房地產樓盤作為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和創業示範園區的,獎補標準提高到每處1000萬元,鼓勵政府、高等院校和企業通過多種形式,利用多種資源,建設一批孵化條件好、承載能力強、融創業指導服務為一體的創業孵化基地和創業園區。
7.進一步完善擴大就業政策。支持實施“就業+”工程,對能穩定和擴大就業的新上項目、轉型升級項目、創業創新項目、教育培訓項目等,各級財政專項資金優先給予支持。2015-2018年,對安排困難人員就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契約、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城鎮各類用人單位,按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50%-60%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對初次享受崗位補貼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補貼期限可延長至退休,其餘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加大職業培訓力度,進一步提高省級補助標準,將初級工培訓省級補助標準由350元/人提高至400元/人,中級工、高級工培訓省級補助標準分別由400元/人、450元/人統一提高至600元/人,提升勞動者就業創業技能素質。
8.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援企穩崗政策範圍。從2015年起,將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的政策適用範圍由困難企業擴大到所有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依法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企業,按不高於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所需資金由失業保險基金列支,補貼資金主要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和技能提升等支出。落實好降低失業保險費率50%的政策,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三、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增加公共產品和公益性服務
9.鼓勵引導社會資本發展社會公益事業。改革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和投入方式,積極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供給。省財政對重點PPP項目規劃、論證等前期費用給予補貼。2015年,對民辦教育、文化、衛生、體育、養老等新上項目銀行貸款,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財政貼息,貼息期限為1-3年,貼息資金由省財政負擔70%,市縣財政負擔30%。
10.加快推進水利、公路和鐵路建設。2015年,省財政加大資金投入,支持水利重大工程建設,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加快推進國省幹線安全生命防護及穿城路段安全整治工程,並對工程推進快、效果好的地方給予獎勵。積極籌措資金,支持加快石濟客運專線、青連等8條在建鐵路及濟青高速鐵路、魯南快速鐵路客運通道等重點項目建設。創新地方鐵路建設投融資機制,支持設立山東省鐵路建設投資基金,吸引境外資金參與我省鐵路建設。
11.加大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2015年,省財政增加資金投入,對農村改水改廁、冬季採暖、污水處理、城鄉垃圾處理一體化、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及農村中國小校舍標準化等設施建設給予獎補。重點向社會捐贈贊助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農民自願籌資籌勞項目、省重點貧困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傾斜,充分調動社會資本支持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促進農村公益事業發展。
12.開展城鎮和困難工礦區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改造試點。2015年,省財政對開展城鎮、困難工礦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試點的地區和企業進行獎補,鼓勵各市、各企業主動盤活相關小區房屋維修基金,對小區進行建築物維修、樓道清理、外牆粉刷、危房改造、防護加固、環境整治等,並同步引進專業化物業管理,切實改善老舊小區居民生活環境。
四、加強財政金融配合,努力解決企業資金緊張問題
13.建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機制。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引導市縣政府共同設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資金池,對銀行業金融機構2015-2016年向依法納稅的小微企業發放貸款形成的壞賬損失,省級財政給予30%的補償。市縣補償比率自定,同時銀行也要承擔必要的風險。對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且擔保費率不高於1.5%的小微企業貸款擔保業務發生代償時,由擔保機構、風險補償資金、貸款銀行按協商的比例共同承擔代償責任。依法納稅的小微企業名單,由各級稅務部門提供。
14.實施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貼試點。為充分運用保險特有的融資增信功能,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從2015年起,選擇部分市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貼試點,以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為載體,建立“政府+銀行+保險”多方參與、風險共擔的合作模式,對申請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的小微企業,各級財政按保費總額的30%給予補貼,並對保險公司承保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賠付率超過150%的損失部分給予相應比例的風險補償,所需資金省級負擔70%,市縣負擔30%。
15.加快構建覆蓋全省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從2015年起,改革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政策,調整部分資金支持建立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健全省、市、縣三級農業擔保機構,為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經營主體貸款提供信用擔保和風險補償,著力解決新型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16.設立省級融資性擔保機構股權投資基金。通過省級預算安排、爭取中央資金支持和國有企業出資等方式,3年籌集資金10億元,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總規模40億元的融資性擔保機構股權投資基金,通過以股權形式出資參股部分融資性擔保公司,帶動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投入,提高擔保機構抗風險能力。
17.做大做強省再擔保集團。通過省財政和國有企業注資、兼併重組以及利用資本市場再融資等方式,3年內將省再擔保集團資本金增加到30億元,進一步強化再擔保功能,最佳化再擔保產品結構,大力發展連帶責任再擔保和一般保證責任再擔保業務,不斷提高再擔保覆蓋率,切實發揮其作為擔保行業“穩定器”的作用。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營造企業良好發展環境
18.進一步加大減稅清費力度。認真貫徹《
國務院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國發〔2015〕25號)規定及國家各項減稅清費政策。各地與企業已簽訂契約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實施“營改增”試點過渡性扶持政策,對納入首批“營改增”試點範圍且稅負增加超過一定幅度的企業給予財政補助。進一步清理、整合、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內將省級立項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再壓減三分之一。全面清理規範強制壟斷性經營服務性收費,整頓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改革規範各種保證金、抵押金制度。完善涉企收費基金項目清單及常態化公示制度,清單之外的項目一律不得收費。
19.充分利用政府採購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積極推廣政府採購信用擔保業務,逐步以信用擔保替代現金擔保,減輕小微企業保證金負擔。完善小微企業優先採購政策,通過預留預算份額、給予價格扣除等措施,支持小微企業擴大市場。探索推廣政府採購契約融資政策,積極打造“政采貸”新型融資產品。擴大政府購買服務範圍,將政府向小微企業提供的標準諮詢、檢驗檢測等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擴大開放公共服務供給市場,為小微企業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和廣闊發展空間。
20.用足用好現有各項財政政策。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已出台的各項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政策措施,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最大限度釋放改革紅利。加快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運作步伐,增強引導基金對社會資本的吸引和放大作用。大力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對閒置沉澱的存量資金加大清收力度,收回的資金集中用於農村基礎設施、職業教育等公共服務以及亟需資金支持的重點領域和項目。加快財政資金撥付進度,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