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中小企業局、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於2018年3月20日制定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 發布機構:山東省財政廳、山東中小企業局等
- 印發時間:2018年3月20日
《山東省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中小企業局、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於2018年3月20日制定印發。
《山東省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由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中小企業局、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於2018年3月20日制定印發。 辦法發布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中小企業局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 ...
山東省中小企業局 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 山東省國家稅務局 2015年7月28日 辦法正文 山東省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代償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抗風險能力,有效化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和金融風險,...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山東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引導和扶持全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提升融資擔保能力,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
《山東省省級再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政府發布的檔案。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健全融資擔保風險補償機制,推動全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促進山東省投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投融資擔保集團...
《山東省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山東省為加強和規範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補貼資金使用管理而制定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發〔2014〕29號檔案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意見》(魯政發...
為保障風險補償基金規範、高效使用,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微企業是指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從事生產經營,符合國家工信部、財政部等四部委(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中小微企業。...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促進小型微型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於2011年11月1日以魯政發〔2011〕43號印發。該《意見》分進一步提高對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重要性的認識,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持,...
第四檔:上一年度新增小微企業年化擔保額位於所屬區域中位數及以下,但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位於同期全國平均水平以上,獎勵4000萬元。2019年和2020年,對按上述辦法排名且上一年度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2%的省份進行獎勵,並提高...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山東省中小企業局 山東省工商業聯合會 2018年8月23日 檔案全文 山東省“政銀保”貸款保證保險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
第一條 為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範融資性擔保行為,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山東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魯金辦發〔2010〕9號)等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在山東省轄區內...
對符合國家、省規定條件的貸款擔保業務發生代償時,融資擔保公司、風險補償資金、貸款銀行等可以協商確定風險分擔比例。第十一條 民間資本管理機構、民間融資登記服務機構等民間融資機構應當按照核准的經營範圍和區域開展業務,促進民間資金供需...
第五條 風險補償資金的補償對象為市城區上年度新增中小微企業貸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第三章 風險補償資金的申請條件及補償標準 第六條 本辦法所稱中小微企業是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
加強市再擔保公司與山東省再擔保集團、各縣市區政府性擔保機構的業務交流與合作,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確、功能完善、覆蓋面廣的多層次、差異化擔保體系聯盟,充分發揮各機構自身優勢,提高服務實體經濟、中小微企業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鼓...
《山東省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管理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於2015年7月6日頒布的一項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的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等檔案精神,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導向和放大作用,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向有融資需求的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促進全省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設立雲南省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以下簡稱風險補償金).為保障風險補償金高效、規範使用,制定本辦法....
辦法發布 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山東省農業信貸擔保政策性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魯財農〔2018〕7號 各市財政局,山東省農業發展信貸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為加強和規範農業信貸擔保政策性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 農業...
3.建立創新融資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機制。建立融資擔保代償補償機制,對擔保機構發生的包括科技型企業在內的中小微企業貸款補償損失,由擔保機構、省再擔保集團、合作銀行和代償補償資金,按照40∶25∶20∶15的比例共同承擔。設立省級智慧財產權...
促進我省融資性擔保行業規範健康發展,根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銀監會令2010年第3號)、《山東省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魯金辦發〔2010〕9號)等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山東省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是山東省地方法規,自2016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中文名 山東省小微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財政補助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寧波市《關於實施工業創業創新倍增計畫的若干意見》等相關檔案精神,為促進我市擔保行業發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繼續設立寧波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補償專項資金(以下簡稱“擔保補償資金”...
健全“金企”對接常態機制,增強山東省企業融資服務網路系統服務功能,推動其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省域徵信服務平台實現互聯互通,不斷提高企業融資對接效率。紮實推進便捷獲得信貸活動,開展信貸服務自我...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微企業池”為縣政府授權的助保金管理機構和合作銀行共同認定的優質小微企業組成,主要為成長性好、發展和納稅情況良好的企業以及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瓊府〔2014〕10號)中鼓勵...
同時,又充分體現了山東的特色和優勢,力求在鞏固原有發展成果基礎上,取得新的突破。比如,為促進山東股權交易市場發展,《意見》提出了齊魯股權託管交易中心的近期和中遠期目標,並力爭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建立雙向“轉板”機制,...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由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持普惠金融發展、金融創新發展引導、“政銀保”貸款保證保險補貼、災害民生綜合保險補貼、省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外債項目管理及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山東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省屬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