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管理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於2015年7月6日頒布的一項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管理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於2015年7月6日頒布的一項管理辦法。
《山東省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管理辦法》是山東省人民政府於2015年7月6日頒布的一項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的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特制定本辦法。第...
《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專利)資金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財政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發揮山東省智慧財產權(專利)資金(以下簡稱資金)在促進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中的重要支撐作用而制定的檔案。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專利條例》《山東省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
(二)科技型小微企業通過專利權質押方式獲得銀行貸款,優先按照《山東省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項目管理辦法》(魯科字〔2015〕88號)辦理,企業享受省里補助政策。第四章 風險防範與控制 第十一條 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與擔保公司、合作銀行簽訂業務合作協定,規範各自的權力和義務。第十二條 建立科技創業資金補償機制...
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按照一定比例給予合作銀行風險補償,引導合作銀行增加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信貸投放。 4.拓寬科技金融融合渠道。鼓勵銀行、擔保機構等金融機構面向科技服務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鼓勵各市、高新區設立相應扶持資金,為科技服務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提供擔...
《山東省省級質量發展和市場監管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是在山東省實施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山東省省級質量發展和市場監管資金(以下簡稱“市場監管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市場監管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省級預算管理改革的意見》(魯政...
1.實施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培育工程。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高質量智慧財產權產出。以高新技術企業、重大科技經濟項目承擔企業、省管企業為重點,加大《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規範》和《國家標準涉及專利的管理規定》實施力度,促進企業達標升級。加快智慧財產權密集型企業培育,集聚創新資源和高層次智慧財產權人才,創造引領產業發展的...
實施“十個一百”科技創新品牌培育工程,在技術創新研發平台、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國際)科技合作示範基地、專業化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優秀創業導師、科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智慧財產權、明星科技型小微企業和創新型產業集群(基地)...
2.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雙師聯合培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新型學徒制,加強在職產業工人崗位技能培訓,實施技能提升培訓項目,加快急需緊缺工種高技能人才培養,為培育支柱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人才支撐。對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山東省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項目、省市“金藍領”培訓...
(四)承擔智慧財產權資產評估活動,開展實施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專利保險工作,綜合利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專項資金。(五)幫助鎮(街道)、企業、科研機構、學校開展專利工作,組織開晨智慧財產權對外聯絡、合作與交流,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六)開展專利信息服務和專利數據統計,承擔區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的有關工作;承擔全...
受聘於山東省內單位的台灣地區科研人員,可作為省級科技計畫項目負責人,享受與山東科研人員同等政策。(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12. 加大對台資企業和台灣同胞依法獲得的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力度,嚴格實行“同保護”原則。台資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通過質押融資在山東轉化實施,享受單筆貸款60%貼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