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目標
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為指導,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加快發展”的原則,圍繞重點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區域產業特色,以促進科技服務業的社會化、專業化、集群化、國際化發展為目標,以滿足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需求,激發科技服務業內生動力為導向,加強培育科技服務市場主體,充分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手段,加快科技服務模式創新,著力提升科技服務業支持創新的服務和水平,積極構建服務機構健全、產業鏈條完善、組織形式新穎、投入渠道多元、區域特色突出、布局科學合理的科技服務業體系。
到2020年,總體目標是:
——服務科技創新能力大幅增強。面向科技創新和中小企業發展需求,聚集優質科技服務資源,引進100家全球高端科技服務機構,培育2000家科技服務骨幹機構, 全省國家級企業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檢驗檢測認證機構、科技企業孵化器等科技服務機構數量繼續保持全國前列,形成一批特色突出的科技服務龍頭企業和知名品牌。
——新型科技服務業態日益湧現。“網際網路+科技服務業”實現深入融合發展,科技創新服務要素不斷進行最佳化重組,眾包與眾籌、社交化、移動化、數據化、平台化等新的服務模式和業態不斷湧現,科技服務的專業化和集成化程度進一步提高,滿足科技創新的多樣化需求。
——科技服務產業體系進一步完善。圍繞全省“兩區一圈一帶”區域發展戰略和產業發展需求,最佳化配置科技服務資源,實現科技服務業的特色化、差異化發展,形成覆蓋產業技術創新全鏈條的科技服務體系,成為全省促進科技經濟結合的關鍵環節和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重要引擎。
二、轉型升級的任務和實施路徑
(一)加強科技服務平台建設,實現創新資源開放共享。
1.促進公共研發平台的對外開放。圍繞重點區域發展戰略實施和產業轉型升級需要,統籌推進技術服務平台建設。推動青島海洋科學與技術國家實驗室、黃河三角洲現代農業工程技術研究院(中心)等重大創新平台建設,積極納入國家戰略布局,為區域主導產業提供技術支撐。鼓勵國家和省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質檢中心(站)等各類創新平台建立現代法人治理結構,面向行業開展技術服務。創新服務模式,加強對研發平台在服務重點產業發展、面向企業開放和協同創新的考核評價,提供引領支持,促進加快發展。
2.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的開放共享。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國家重點科技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進一步完善山東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平台建設,整合全省科學儀器設備資源,建立健全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激勵、運行管理、績效考核體系,形成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長效機制。實施科技“創新券”政策,2016—2018年,依託“山東省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協作共用網”,對中小微企業使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科學儀器設備進行檢測、試驗、分析等活動發生的費用,省級創新券按照西部經濟隆起帶60%、其他地區40%的比例給予補助,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對提供服務量大、用戶評價高、綜合效益突出的供給方會員,給予服務總額10%—30%的後補助,每年最高補助200萬元。
3.培育新型創新公共服務業態。實施科技創新品牌培育工程,重點培育100個服務模式創新、市場化水平高、自我發展能力強、服務成效顯著的科技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帶動全省形成布局合理、開放協同、創新創業全鏈條覆蓋的科技創新公共服務體系,提升全省科技創新公共服務供給能力。發揮省科技信息資源共享平台作用,面向社會開展科技情報諮詢、查新檢索、科技信息定製推送等服務。建立科技報告發布制度,實現科技成果信息開放共享,為全省科技創新和政府決策提供基礎信息服務。發揮省科技成果轉化服務平台作用,健全網上技術市場交易機制,形成統一開放、網上網下結合的技術市場服務體系。進一步加大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和標準化服務機構的建設力度,積極培育和引進一批國家政策鼓勵支持開放的檢驗檢測機構,為企業提供分析、測試、檢驗、計量、標準化等全鏈條服務;鼓勵社會資本建設第四方服務平台,探索服務供需對接模式,推動線上檢驗檢測和標準化服務的發展。引導科普服務機構採取市場運作方式,加強科普產品研發,融合大數據、雲服務技術,廣泛利用新媒體開展科普宣傳和信息服務。依託“網際網路+”搭建科技創新雲服務平台,實現全省創新服務平台的互聯互通。依託軍轉民、民參軍骨幹企業,創建軍民融合科技創新平台,面向軍民科技融合開展研發、技術諮詢等綜合服務,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創建國防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爭取國家國防科研和產業化項目在我省落地。
(二)打造眾創空間,為大眾創新創業提供載體支撐。
1.加快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向專業化發展。實施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聚焦行動計畫,支持規模大、在孵企業數量多的綜合性科技企業孵化器,圍繞在孵企業聚焦的技術領域,構建針對性強的研發服務平台,提升專業孵化水平。加強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水平專業管理人才團隊的引進、培育和使用。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開放共享”的原則,搭建專業技術公共服務平台,為在孵企業提供設計、研發、試驗、檢測等專業技術服務。
2.創新孵化模式。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高新區)、大學科技園和高校院所為依託,構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眾創空間,開展創新創業服務和示範。按照“網際網路+創新創業”模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供創業支持等方式,重點培育以創客空間、創業咖啡、網上創新工廠等為代表的創業孵化新業態,滿足不同群體創業需要。加強孵化服務集成創新,鼓勵科技企業孵化器與生產力促進中心、技術轉移、智慧財產權、科技情報、科技金融等科技服務機構組建孵化服務聯盟,促進創新創業服務資源向科技企業孵化器聚集,為在孵企業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和多元化的一站式科技服務。
3.鼓勵多途徑創建孵化器。鼓勵領軍企業建設專業孵化器,加速孵化進程,吸引創新創業人才,培育產業後備力量,營造大企業與小微企業共同發展的生態環境。支持高等院校在大學科技園內建立大學生見習基地、大學生創業苗圃,扶持大學生創新創業。支持孵化器與高等院校合作,通過異地孵化、網路孵化、虛擬孵化等線下與線上相結合的方式,由孵化器提供企業註冊、財務管理、創業輔導、融資等創新創業服務,聯建單位提供物理空間和物業服務。
4.加強創業輔導。將創業導師培育工作作為科技企業孵化器績效評價的重要內容。支持企業家擔任創業導師,營造大企業與小微企業共同發展的生態環境。充分利用現有的各類專家庫資源,有針對性地篩選技術、財務、法律、金融等各方面的專業人才,不斷完善我省創業導師庫。積極整合創業導師資源和小微企業創業需求,搭建網路化的創業輔導平台,面向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開放,促進孵化器與創業導師的有效對接。
(三)強化科技金融服務,構建多元化的投融資體系。
1.建立科技金融綜合服務體系。組建全省科技金融聯盟,搭建省級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台,支持濟南市建設全省科技金融中心,鼓勵有條件的市和高新區建設區域性科技金融服務平台或一站式服務中心,落實普惠金融各項政策措施。建設全省統一的科技服務業企業信息庫,建立完善企業信用信息歸集和共享機制,開展企業信用評級,促進科技服務業企業信用融資。
2.加快發展創業投資。發揮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吸引國內外科技創投機構、大型企業和社會資本在我省發起設立或參與已有的投資基金,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發揮省級天使投資引導基金作用,通過政府資金出資引導並適當讓利,吸引各類投資機構和社會資本向高新區和科技企業孵化器聚集,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創新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市或國家高新區出台和完善創業投資相關政策,積極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
3.建立創新融資風險分擔和損失補償機制。建立融資擔保代償補償機制,對擔保機構發生的包括科技型企業在內的中小微企業貸款補償損失,由擔保機構、省再擔保集團、合作銀行和代償補償資金,按照40∶25∶20∶15的比例共同承擔。設立省級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對合作銀行貸款期限不超過2年且餘額不超過500萬元的中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貸款形成的呆賬,按照實際貸款本金損失的40%給予補償。建立科技成果轉化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按照一定比例給予合作銀行風險補償,引導合作銀行增加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信貸投放。
4.拓寬科技金融融合渠道。鼓勵銀行、擔保機構等金融機構面向科技服務企業開展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鼓勵各市、高新區設立相應扶持資金,為科技服務企業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提供擔保、貼息等方面的扶持。引入國內外知名的投行或商業財團,集智慧財產權收儲、許可、轉讓、融資、產業化、作價入股、專利池集成運作等智慧財產權服務為一體,探索設立智慧財產權“銀行”,探索智慧財產權證券化,完善智慧財產權信用擔保機制。探索開展投貸、投保聯動、投債聯動新模式,促進“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融合發展。加快發展科技保險,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對投保企業給予保費補貼,支持設立科技保險專營機構,創新科技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推進專利保險試點。鼓勵保險機構通過投資創業投資機構、設立股權投資基金,或與國內外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等形式,服務企業發展。
5.強化多層次資本市場對科技服務業的支持。積極推動符合條件的科技服務業企業到區域股權交易市場、新三板市場掛牌,或到創業板、中小板、主機板以及境外公開市場上市。推開網際網路私募股權融資試點,爭取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支持科技服務業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公司債、企業債等債務融資工具。加強與國內證券交易所的合作,加快布局建設具有不同專業特色的科技金融路演中心,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組織科技服務業企業進行科技項目路演,促進銀企對接,拓寬融資渠道。
(四)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有效提升智慧財產權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
1.培育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機構。進一步開放專利、商標、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服務業市場,引導我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通過多種形式和渠道進行資源整合。引導和鼓勵傳統智慧財產權代理企業不斷拓展服務領域,將經營重點從傳統代理及初級諮詢業務逐步向智慧財產權運用、智慧財產權分析預警、無形資產評估、企業智慧財產權戰略布局等高端增值業務轉移升級。積極引進國內外有影響、有實力的大型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引進國內外先進經營方式,促進我省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總體水平提升。開展智慧財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培育工作,有效運用財政資金“槓桿”的作用,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做大做強,推動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業從單一的代理申請服務向綜合、全面、高端的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轉變,重點培育50家基礎好、能力強、信譽佳、市場占有率高的中介服務機構。
2.培育新興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態。充分結合當前智慧財產權服務業中高端領域發展趨勢,重點發展智慧財產權運營、智慧財產權金融、智慧財產權分析預警等新興服務業態。綜合運用項目試點、政策扶持等手段,引導智慧財產權服務業進一步與產業發展需求相結合。圍繞智慧財產權成果轉化實施,大力推動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圍繞省重點產業轉型升級需求,大力扶持專利導航、智慧財產權分析評議及預警分析服務;圍繞廣大中小微企業資金需求促進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形成重點產業與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相互促進、互動發展的良好局面。
3.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區域專利信息服務(濟南)中心和我省現有的國家級專利專題資料庫為依託,建設綜合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構建布局合理、技術先進、功能完備、共享高效的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體系。鼓勵各商業銀行設立特色機構,為區域企業、科研機構提供智慧財產權融資等服務。利用省會城市群經濟圈的區位優勢,建設國家專利導航產業發展基地,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擴大煙臺產業導航服務平台服務範圍,探索建立中外技術標準和專利比較服務平台,支撐我省專利、標準和技術導航產業發展,為產業發展提供導航支持。
(五)最佳化產業布局,構建生態化的科技服務產業體系。
1.推進科技服務業創新發展試點示範。加快推進山東半島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推進示範區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先行先試,促進創新要素的有效整合、合理流動,努力打造成為科技體制改革的試驗區和科技服務業發展的示範區。依託高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各類特色產業基地以及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開展科技服務業區域示範和行業示範,為全省科技服務業發展提供樣板。
2.圍繞產業集群完善科技服務產業鏈條。依託創新型產業集群,圍繞技術創新鏈條各個環節引進和培育服務機構,形成科技服務協作網路,健全科技服務產業生態鏈條,實現創新型產業集群與科技服務業產業集群的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3.圍繞區域發展戰略,促進科技服務業差異化發展。在山東半島自主創新示範區,重點培育新型服務模式和服務業態,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移動互聯等信息技術搭建科技雲服務平台,統籌各類科技服務資源,開展集成化科技服務,促進工業(產業)研究院、創業咖啡、創客平台等新型服務組織的集群化發展。在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重點支持農業品種權交易、農業技術信息化服務、農業物聯網和大數據、農村電子商務等新型農業科技服務業態發展,促進農業科技服務機構的集群化發展。在西部經濟隆起帶,重點圍繞物流、新能源電池、精細化工等特色產業,促進檢驗檢測、創業孵化、智慧財產權等專業科技服務機構的集群化發展。
三、推進措施
(一)加強對科技服務業發展的統籌和組織。
建立由科技、發展改革、經濟和信息化、教育、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商務、統計、工商、質監、金融等部門參加的協同推進機制,協調解決科技服務業改革發展中的重大關鍵問題,實現資源的優勢集成和政策的配套聯動。各級政府要把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納入“十三五”規劃,細化政策措施,強化配套銜接,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大對科技服務業政策扶持力度。
主動順應國家結構性減稅槓桿引導,充分利用現有稅收優惠政策,強化對科技服務活動的支持。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國家大學科技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的收入,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按照國家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培育一批科技服務業企業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依法享受所得稅減免優惠政策。積極發揮科技部門在研發項目鑑定方面的作用,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有關政策。積極探索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務業發展,將科技類公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範圍,所需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編制政府購買服務計畫,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暫不能實現有效競爭的科技服務領域,採取大額項目分包、新增項目另授等措施,有針對性地培育扶持一批科技類服務機構。
(三)完善統計調查和考核評價機制。
依據國家科技服務業分類標準和指標體系,科技等相關部門和行業協會要會同統計部門建立完善科技服務業統計報表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組織實施。把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成效納入科技進步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將本地科技服務業發展水平作為衡量區域創新能力的重要指標,強化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的工作導向。
(四)不斷最佳化科技服務業市場環境。
鼓勵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各類科技服務機構依照自願、平等的原則,按相近的專業範圍建立行業協會,充分發揮其在組織、協調、服務、監管等方面的作用,督促行業自律和誠信經營。支持具備條件的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檢驗檢測認證等機構與行政部門脫鉤、轉企改制,培育一批科技服務骨幹企業,提升科技服務市場化水平。加強指導,推動科技服務企業提高商標註冊、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加強科技服務企業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升級完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強化“黑名單”數據和執法辦案數據的管理與套用,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五)強化人才隊伍建設。
深化科技計畫管理改革,實現人才工作與科技項目實施的有效銜接,建立科技項目對科技人才成長的持續支持機制,加強對科技服務業人才的扶持力度。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每年組織重點行業的企業家開展現代產業模式、科技金融等方面的培訓,引導企業家建立創新意識和網際網路思維,促進傳統製造業企業向高端服務業轉型。支持各類科技服務機構完善人才培養制度,加大對創業導師、高水平專業運營人才團隊的引進力度,加強科技服務機構高層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完善專利代理人等專業培訓和執業資質考核認定工作體系,進一步提升自身服務能力。
(六)加強區域和國際合作。
加強科技服務業的開放合作,支持承接境外科技服務業轉移,積極吸引國內外知名機構參與我省科技服務業發展,在我省設立或共建研發中心、實驗室、技術轉移機構、科技合作基地等。結合“千人計畫”“泰山學者”“泰山產業領軍人才”等各類人才計畫的實施,引進一批具有綜合管理和經營、專業技術服務能力的科技服務業高層次人才。通過多種渠道,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與交流合作。鼓勵有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服務機構在海外建立分支機構,通過產業融合、市場開發和人力培訓等多種途徑,與國內外知名科技服務機構在信息、技術、創業、投融資等領域開展長期合作,提高我省科技服務業的發展水平。
(七)營造科技服務業發展良好氛圍。
圍繞國家和省內出台的鼓勵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對高校院所、科技服務業企業宣講培訓,發放科技政策明白紙、一覽表。定期組織金融、管理等領域國內高水平專家對科技服務機構相關人員開展培訓。各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報導產生重大影響的科技服務成果及其案例,在全社會營造有利於科技服務業發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