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意見

2007年11月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魯政發〔2007〕81號印發《關於加強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思路和指導原則、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3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
  • 文號:魯政發〔2007〕81號
  • 印發時間:2007年11月1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7年11月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強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意見
魯政發〔2007〕81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對於保持耕地總量動態平衡,保障糧食生產安全,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拓展建設用地空間具有重大意義。自2000年土地開發整理項目啟動以來,全省各級共投入資金約118億元(其中,爭取國家資金53億元),開發整理復墾土地總面積49萬公頃,增加農用地面積26萬公頃,其中新增耕地面積20萬公頃,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但是,土地開發整理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項目規模小,數量多,布局散;管理戰線長,環節多,監管難度大;整理重點不夠突出。當前,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解決這一矛盾的根本出路在於節約集約用地,特別是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工作,高效合理配置土地資源。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思路和指導原則
(一)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指導原則。以科學發展觀統攬全局,認真貫徹落實“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的方針,立足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統籌規劃、規範管理、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建立起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土地開發整理新機制,不斷提高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水平,高效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高土地產出水平,改善生態環境,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
(二)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的總體思路。
1.堅持土地開發整理面向提高單產水平和農業綜合生產力,面向最佳化調整農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面向全面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2.確保項目規模效益,確保糧食安全,確保農民增收,確保經濟社會發展。
3.實現由分散布局向集中布局轉變,由中小項目向重大項目轉變,由粗放數量型向質量效益型轉變,由單純的土地開發復墾整理向全方位推動農業、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轉變,由單純依靠政府主導向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轉變。
二、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
根據全省土地資源現狀和未來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今後我省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要突出重點領域和重點工程。
(一)重點領域。
1.建設基本農田示範區,保障糧食安全。
2.建設特色農業示範區,增加農民收入。
3.開發閒置土地和灘涂地,保障建設用地需求。
4.整治山區丘陵採煤塌陷地,改善生態環境。
(二)重點工程。
1.基本農田保護工程。截止2006年底,我省基本農田面積10007萬畝,這是全省糧食安全、社會穩定的基石,必須加大基本農田建設的投入,確保基本農田增產增效。力爭到2010年做到基本農田標準化、基礎工作規範化、保護責任社會化、監督管理信息化,全面引進和推廣現代農業技術、節水灌溉技術等,建設20個以上高標準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200萬畝。
2.特色農業示範工程。我省蔬菜、果品等農產品具有獨特優勢,要通過土地開發整理,加大投入,3年內建設100萬畝特色農業示範區,形成獨具特色和優勢的菜園經濟、藥園經濟、茶園經濟和果園經濟,大幅度提高我省優質高附加值農產品的產量和檔次,增強農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
3.未利用地和灘涂開發利用工程。我省現有廢棄壓占破壞地面積84.2萬畝,灘涂面積368.6萬畝,未利用土地總面積2495.2萬畝,這是我省重要的土地後備資源。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在保護生態的前提下,科學規劃,分步實施,加大開發力度。3年內計畫開發閒置廢棄地20萬畝,改造灘涂100萬畝,開發未利用土地100萬畝。開發整理出的土地,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政策,部分置換、調整為建設用地。
4.山區丘陵河流湖泊生態建設工程。3年內整治100萬畝山區丘陵未利用地和50萬畝黃河灘區和湖泊未利用地,重點用於環境綠化和改善生態。
5.採煤塌陷地綜合治理工程。3年內綜合治理採煤塌陷地20萬畝,使採煤塌陷地達到種植、養殖或者其他可供利用的狀態,明顯改善塌陷區人民民眾的生產生活條件。
6.村莊改造整理工程。在基本農田項目示範區和特色農業項目示範區內綜合整治200個新村,實施田、水、路、林、村綜合治理,達到生產發展、生活改善的目標。
三、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分類指導,市場運作。對基本農田和特色農業示範區、村莊整治等基礎性、公益性的土地整理項目,以政府投入為主,由國土資源、財政和農業部門統一規劃,分年度、有計畫、有重點地滾動安排;對一些未確定使用權的荒山、荒坡、荒灘等可以採取租賃、承包等形式進行開發利用;對採煤塌陷地,嚴格履行“誰破壞,誰復墾”的法定責任,對確無能力復墾的,由建設單位按規定交納復墾費,採取政府主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復墾整治,按照“因地制宜,綜合利用”的原則,宜農則農、宜漁則漁、宜林則林、宜建則建。
(二)完善制度,規範管理。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必須符合土地開發整理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填海造地應當符合海洋功能區劃和有關規劃。組織實施土地開發整理項目,要實行法人制、招投標制、契約制、監理制、公告制等制度,切實使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在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下運行。對項目資金要實行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挪用和擠占。各級國土資源和財政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對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立項審核、規劃設計、預算評審和項目實施進行統一組織和管理,引導和規範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活動,做到按規劃確定項目、按項目進行管理、按設計組織施工、按規程檢查驗收。要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高效運行。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國有土地出讓金純收益的20%用於農業土地開發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各級要充分利用高新技術,加快土地開發整理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步伐,不斷提高土地開發整理的現代化管理水平。
(三)科學界定,明晰產權。要認真做好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的權屬管理,切實保護好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前要編制權屬調整方案,項目竣工後,應按照調整方案和協定,及時做好土地變更調查和登記工作。實施政府投資的土地開發整理復墾項目新增加的集體所有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耕地,要科學安排,合理使用。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對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投資開發未確定使用權且符合開墾條件的荒山、荒地、荒灘新增加的耕地,經驗收合格後,可歸其使用,使用期不少於30年,在承包或租賃期內,可繼承和有償轉讓;對工礦廢棄地、採煤塌陷地等國有土地,確實難以恢復農用,且投資過大、效益過低的,經確認後,可按絕產地徵用。徵用後的絕產地歸國家所有。
(四)集約投入,保障重點。從膠萊河到漳衛新河入海口的黃河三角洲瀕海地區,是開發潛力巨大的處女地,應學習和借鑑外省的成功經驗,按照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在搞好海域使用論證和海洋環境影響評價的基礎上,科學規劃,加強保護,搞好開發,拓展建設用地空間,使這部分閒置、低效土地,儘快實現高效利用,一方面與環渤海經濟區的發展相呼應,另一方面解決我省長期發展中建設用地短缺的矛盾。
(五)加強配合協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土地開發整理復墾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加強協作,上下協調,形成合力。省國土資源廳要認真履行職責,統籌規劃,認真組織開展土地開發整理,省財政、農業等部門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各地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加強領導,強化措施,落實責任,推動我省土地開發整理工作規範、有序、健康發展。
山東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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