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進一步提高規劃管理水平的意見

2007年9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魯政辦發〔2007〕79號印發《關於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進一步提高規劃管理水平的意見》。該《意見》分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實現城鄉規劃全覆蓋的重大意義;明確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儘快實現城鄉規劃編制全覆蓋;促進城鄉規劃管理全覆蓋;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全覆蓋質量;進一步加強對城鄉規劃工作的領導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進一步提高規劃管理水平的意見
  • 印發機關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魯政辦發〔2007〕79號
  • 印發時間:2007年9月30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07年9月30日,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進一步提高規劃管理水平的意見》。

意見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進一步提高規劃管理水平的意見
魯政辦發〔2007〕79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九次黨代會精神,充分發揮規劃對城鄉建設與發展的調控引導作用,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推進全省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進一步提高規劃管理水平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實現城鄉規劃全覆蓋的重大意義
城鄉規劃是政府指導、調控城鄉建設與發展的重要手段和公共政策。城鄉規劃全覆蓋,是指規劃編制和管理工作全面覆蓋城鄉各類建設地區,全省城鄉每一處建設用地都有科學明確的規劃依據,每一個建設項目都納入規範細緻的規劃管理。近年來,全省各級、各部門深入實施城市化戰略,不斷加強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的管理及監督檢查,為科學指導城鄉建設、促進城鄉健康有序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當前我省城鄉規劃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規劃編制相對滯後於城市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城鄉規劃尚未全部覆蓋各類建設地區,城市舊區、城鄉結合部、村鎮的規劃編制不到位、建設水平低,規劃管理尚未覆蓋所有建設項目、監督力度不夠等,影響了城鄉經濟社會各項建設的健康有序發展。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是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工作水平的重大舉措,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實施城市化戰略、統籌城鄉發展和區域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途徑,對於實現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推進和諧山東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新形勢下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和改進城鄉規劃工作。
二、明確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推進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城鄉統籌的要求,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為依據,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環境保護、交通、能源、防災等重要專業規劃相協調,加快城鄉規劃編制,強化規劃實施管理,正確處理好局部與整體、近期與遠期、經濟建設與社會發展、城鄉建設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對各類建設的龍頭指導作用,切實加強建築空間管制,最佳化城鄉布局,提升城市功能,促進產業發展,改善人居環境。
(二)工作目標。到2010年,實現全省區域性城鎮體系規劃和相應專項規劃全覆蓋,城鎮總體規劃和重要專業規劃全覆蓋,城鎮規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村莊集鎮建設規劃全覆蓋;實現城鄉規劃集中統一管理,建立“橫到邊、豎到底”覆蓋全省城鄉的規劃監管體系。
(三)基本原則。
1.全面覆蓋、完善體系的原則。規劃編制和管理要覆蓋城鄉建設用地和建設項目,對不同地區確定不同層次、不同深度的規劃全覆蓋要求,形成完整的城鄉規劃編制、管理體系。
2.科學發展、促進和諧的原則。把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為規劃全覆蓋工作的中心任務,在促進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的同時,注重公共事業發展和社會進步,維護公眾利益,促進社會公平,倡導以人為本,關注民生問題,營造良好的人居環境和人文環境。
3.城鄉統籌、共同發展的原則。加強城鄉規劃的統籌協調,對城鄉居民點、人口分布、土地利用、產業布局、資源開發、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建設進行綜合規劃,實現城鄉之間規劃全覆蓋工作的無縫銜接,促進城鄉一體協調發展。4.資源節約、生態優先的原則。把節水、節地、節能、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作為規劃全覆蓋工作的重要目標,把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放在戰略位置,加強對土地、水、能源、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風景名勝等脆弱資源的保護,引導城鄉建設走城鎮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約的發展道路,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三、儘快實現城鄉規劃編制全覆蓋
各級政府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完成規劃編制任務,儘快實現城鄉規劃編制全覆蓋。
(一)省級規劃編制全覆蓋工作主要抓好《山東省城鎮體系規劃》的修編和相應專項規劃的編制。一是修編《山東省城鎮體系規劃》,最佳化全省城鎮發展戰略和空間布局,促進區域統籌、城鄉統籌,指導全省經濟社會長遠發展。二是依據全省城鎮體系規劃,由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儘快編制和修訂完善全省有關建設專項規劃,實現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空間規劃的全覆蓋。三是組織編制《魯南城市帶規劃》,指導魯南地區健康有序發展。
(二)設區城市規劃編制全覆蓋工作主要抓好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業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的編制。一是深化完善市域城鎮體系規劃,有條件的市探索編制市域城鄉總體規劃,促進區域統籌、城鄉統籌。二是抓好城市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審批,2007年全部完成設市城市的城市總體規劃審查工作,並報送省政府;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審批的各縣城城市總體規劃,要全部完成批覆。三是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為近期各項建設提供規劃依據。四是依據城市總體規劃,2008年編制或修編完成城市綜合交通、歷史文化保護、各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環境保護、城市防災、綠化水系等專業規劃,為城鄉各類設施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提供依據。五是大力推進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提高覆蓋率,2008年覆蓋近期規劃建設用地範圍,2009年覆蓋城市規劃建成區,2010年實現城市規劃區內居民點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
(三)縣(市)規劃編制全覆蓋工作主要抓好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專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集鎮建設規劃等的編制。一是全面啟動縣(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編制工作,2008年編制完成。有條件的縣(市)探索編制縣(市)域城鄉總體規劃,為城鄉統籌和新農村建設提供指導。二是抓好縣(市)城市總體規劃和建制鎮(集鎮)總體規劃的修編和審批工作,2007年全部完成縣城總體規劃報批;2008年全部完成各建制鎮總體規劃審批。同時,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及時編制近期建設規劃。三是依據城市總體規劃,2008年編制或修改完善縣(市)城市綜合交通、各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環境保護、城市防災、綠地水系等專業規劃。四是加強縣(市)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2010年實現城市規劃區內居民點建設用地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五是做好村莊集鎮建設規劃的審批工作,2010年完成全省所有村莊集鎮建設規劃的審批。
(四)鎮(鄉)規劃編制全覆蓋工作主要抓好建制鎮(集鎮)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村莊集鎮建設規劃的編制。一是2007年全面完成建制鎮(集鎮)總體規劃編制工作。二是開展建制鎮(集鎮)詳細規劃編制工作,2010年實現詳細規劃全部覆蓋建制鎮(集鎮)規劃建成區。三是抓好村莊集鎮建設規劃編制工作,2007年編制完成全部集鎮和70%的中心村建設規劃,2008年編制完成全部中心村建設規劃,2010年編制完成全省所有保留村莊的建設規劃。
四、促進城鄉規劃管理全覆蓋
各地應按照保障城鄉規劃依法實施的要求,完善城鄉規劃管理制度,強化規劃實施管理措施,實現規劃管理覆蓋城鄉所有建設地區,覆蓋全部建設項目。
(一)嚴格依據規劃實施各項建設,規劃管理覆蓋所有建設地區和項目。城鄉規劃是城鄉各項建設的依據和先導,各類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必須嚴格服從規劃,全部納入規劃管理。認真做好城市規劃區內“一書三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和村莊、集鎮規劃區內村鎮規劃選址意見書的審核、發放工作,保證城鄉規劃的依法實施。
(二)強化集中統一管理,實現規劃監管體系的全覆蓋。各級政府的城鄉規劃管理權必須集中統一,不得擅自下放,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旅遊度假區等必須由所在地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行使規劃管理權。擅自下放規劃管理權的,必須立即糾正。要健全市、區、街(鎮、鄉)、居(村)規劃監管網路,建立橫到邊、豎到底全覆蓋的城鄉規劃監管體系。
(三)加強監督檢查,保證規劃實施。進一步健全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機制,通過建立派駐城市規劃督察員制度,加強對城市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管理工作的事前和事中監督。加大違法建設查處力度,對嚴重影響城市規劃的違法建設堅決予以拆除。建立規划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違反城市規劃法規的責任人。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3號)要求,定期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省建設廳、監察廳要定期對各地城鄉規劃實施情況、規劃依法行政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五、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全覆蓋質量
在城鄉規劃編制、審批、管理過程中,要不斷提高規劃的科學性、規範性和適用性,切實提高規劃編制質量和管理水平。
(一)嚴格規劃編制審批程式。城鄉規劃作為重要的公共政策,必須依法編制和審批。組織編制城鄉規劃的主體要符合法律規定,承擔規劃編制任務的單位要具備相應資質,審查、批准規劃要嚴格履行法定程式。依法批准的規劃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規劃確需調整、修編的,必須按照法定程式進行。
(二)改進規劃編制方式方法。全面開放規劃設計市場,營造公開、公正、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要按照“政府組織、專家領銜、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依法審批”的原則,積極引進高水平的規劃設計單位和人員編制城鄉規劃,精心選擇相關專家擔任項目負責人,確保專家親歷親為、認真負責。在規劃編制過程中,要積極套用新理論、新方法,並注意吸收相關學科專家廣泛參與。規划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城鄉規劃、建築設計也要精心選擇專家,做好技術把關,並對詳細規劃、建築設計進行多方案比選。
(三)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要按照“陽光規劃”的要求,實行規劃批前公示、批後公布、公開查閱和聽證制度,擴大公眾參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使規劃編制過程成為發揚民主、集中民智、凝聚民心的過程。要深入實行城市規劃委員會制度,進一步完善城市規劃委員會的組織形式和工作規程,充分發揮其綜合協調、科學民主決策的作用。加快數字規劃建設,及時更新城市地形圖,加強地下管網普查,整合城鄉規劃相關信息,構築規劃信息公共平台,建設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切實提高規劃編制、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並為公眾提供規劃信息服務。
六、進一步加強對城鄉規劃工作的領導
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是一項關係全局的系統工程,也是一項長期任務,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把這一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加強領導,做好協調,紮實推進。各地要按照總體部署,結合當地實際,分清輕重緩急,合理確定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的目標和任務,確保工作順利推進。要進一步完善城鄉規劃管理體系,加強縣(市)、鎮、村的規劃管理網路建設。各級財政要加大對城鄉規劃全覆蓋工作的經費投入,把城鄉規劃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證。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制定城市規劃技術成果有償使用辦法,使規劃編制工作走上健康快速發展的軌道。
各級規划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國土資源、交通、水利、環保、人防等部門的交流和溝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專業規劃的編制,並及時與規劃部門協商,確保各項規劃的相互銜接和協調。規劃執法權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集中行使的城市,規劃部門和城管執法部門在規劃審批、批後管理和違法案件查處過程中,要加強協調,及時溝通。規劃部門要把好違法行為性質認定關,依法提出處罰意見;城管執法部門要根據規劃部門提出的處罰意見,及時下達處罰決定,並監督處罰決定的執行情況。
各地要定期舉辦市、縣領導幹部城鄉規劃建設研討班,分期分批對市、縣、鄉鎮負責城鄉規劃工作的領導進行培訓,提高各級領導的規劃和決策水平。加強對城鄉規劃工作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規劃隊伍的整體水平。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傳城鄉規劃知識,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規劃、自覺遵守規劃、監督規劃執行的良好氛圍。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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